乡镇安全生产现状的调研报告怎么写 乡镇安全生产现状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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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现状的调研报告1

  基层安全生产调查报告

  近一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并不乐观。如安措设置不规范、现场监护不到位和执行不符合安规规定、发生过的事故起不到警示作用等现象时有发生;现场工作,生产地带安全管理工作衔接不严密,在机房管理上,造成管理责任不清,工作上互相推诿、扯皮;在现场考问中,某些工作人员对安规的不正确的理解和对习惯性违章的认同更是令人瞠目结舌;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高标准、严要求,在这些基层班、组没有任何痕迹,更别说引起足够的重视,也难怪乎人们说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上面倾盆大雨,下面毛毛细雨”了。这样下去看来用“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已不足以形容如此恶劣的安全形势了。

  究其原因,做过一些分析,其观点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缺乏对人思想或心理方面较深层面的分析,因而形成了某些工作缺位,“表面上看投入了很多精力,做了不少工作,但对安全生产没有起到真正意义上的帮助和指导”。 剖析当前客观的安全形势,我们感觉到,随着电信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收入分配制度的逐步完善,不同的利益群体都存在一个对自身价值和权利义务的再认识过程,传统意义上的偏离“主人翁”思想的“主人”意识要想在短时期里得到革除,并能平稳过渡到一种与市场经济、国际惯例相融合的新思想或新理念的平衡,在目前电信企业现有管理体制下实现有相当的难度,这

  就出现了一个我们常常提到的所谓“承受能力”的问题,而“承受能力”在一定意义上来讲与企业的关联度很大,落后的体制、机制只能造就脆弱的“承受能力”,这是一个深层次的历史问题,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这种现实对电信企业的生产经营,特别是安全生产所构成的威胁将逐步显现,在某些局部也许会表现的较为严重。针对这一新情况,传统的立足于对现象、行为的处理方式和简单的目标管理模式已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只有通过对人的思想和行为的理性分析和思考,全面把握和认识事故发生的规律,全方位、全过程地进行管理和控制,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人员责任事故的发生。

  基于以上的分析,可以想像,要想在短时间里扭转这种严峻的安全形势,难度很大,必须舍得和敢于下狠药,要通过集中式拉网检查,有针对性地处理一批安全责任意识差、习惯性违章现象严重的单位或个人,让违章、违规责任单位或个人真正感受到切肤之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住安全责任事故的可能蔓延。用这种较极端的方式来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多少有些权宜,可也是不得已的应急之举,效果怎么样?是否能够切实做到长治久安,关键还是看后继扎实的基础工作是否能跟得上。对此,我认为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这是一句套话,但又是一句大实话。说我们的领导干部不重视安全生产,绝对是危言耸听,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确实有少

  数领导干部不注意小节,平时又疏于对安全生产规程、规定的研读,现场监督缺乏针对性和敏感性,对一些管理漏洞、安全隐患、违章现象熟视无睹、视而不见或见而不警,有时自己到现场巡视或检查工作也不能做到“提醒”,甚至还会为某些违章行为解释、辩护,其消极影响可想而知。因此,我们在这里谈领导重视,不是仅仅局限于大会、小会的传达、号召、强调和重申,也不简单地局限于工作计划、费用的安排和落实,重要和关键的是看我们的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是不是能做到身体力行,是不是能抓到点子上,落到实事上。基层员工的可塑性是很强的,他们对领导干部的言行也都看在眼里,只要我们各层、各级领导干部都能做得身体力行、到位尽责,切实担负起各自分管范围内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敢管、会管、善管,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培训教育是前提。

  一线员工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是不争的共识,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队伍老化的问题,人才缺失的问题,也有体制变化造成的心理失衡等问题。可纵观近年来公司范围内的事故通报和最近检查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我们却发现导致人员责任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并不是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等方面的不足,相反往往大多是因为忽视、漠视最基本规程制度的执行,有些甚至就是性质相当严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致,对此,说轻点是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说重了就是没有起码的责任心和职业素质。目前,公司系统内培训教育工作的力度相当大,但主要仍集中在学历教育、技能教育等方面,培训率指标上去了,但效果却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我认为与我们培训教育工作“重知轻德”有一定关系。

  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锤炼着传统的理想和信念,必然会促使人们对自身价值的再认知,和对人生目标的再思考,紧张、躁动、茫然、不安在所难免。长期以来,电信企业的高收入、高福利,造成了一支充满职业自豪感的高素质员工队伍。但随着通信行业改革开放的推进和收入分配制度的变革,部分员工长期滋生的优越感受到了冲击,加之企业思想教育工作在某些局部或方面的缺位, AB类员工和C类员工利益差距大,企业改革不成功,使部分员工的心理失衡现象比较严重,具体表现为工作缺乏热情,学习缺乏动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根本谈不上什么责任心,其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都有所降低。因此,在这种大变革时期,对电信企业这种传统国企而言,要让自己的员工爱岗敬业,忠诚守责,确的引导和教育是必要的。这种培训教育工作不仅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也是我们普遍意义上培训教育工作的前提。

  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解决一个心态问题。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走出去,请进来”,让我们的员工用历史的眼光、社会的视角,对自己的职业和职业能力进行再认识、再比较。比较应讲究科学客观,纵向要比贡献、比责任,横向可比艰辛、比待遇,要摒弃消极心态,反对狭义的、片面的、非主流的比较,从而在心理上、主观意识上找到新的切合实际的平衡点。其次,要解决一个员工队伍建设的问题(C类员工职业安全问题)。我们要积极探索,努力提升员工人力资本的价值,为员工参与岗位竞争,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创造条件,让他们在企业发展的同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三要解决一个奉献的问题。这是人生高层次的追求,也是我们培训教育工作的最终目的。我们培养的是企业需要的人才,这也许与某些员工个人的理想和目标有些差距,但要将企业的目标与个人价值的实现完全统一难度很大,这里就有一个“舍小求大”的问题,也有一个起码的职业道德的问题。我们不反对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但我们坚决反对“在其位不谋其政”,对于某些不能胜任、不愿尽责,甚至危及生产安全的员工,适当的调整和处理很有必要。

  第三,制度科学是保证

  安全生产离不开制度的保证。因此,必须建立一整套覆盖安全生产全过程、全方位的严密、科学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来激励人、约束人,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企”。

  制度的制定要体现人本思想。我们不提倡搞惩罚文化,因此,在制定考核制度时宜多使用“你做了„,将得到„;你违反„,将失去„”等措词;少用“你违反„,将扣除„”等措词。努力尝试将“期权”概念融合到安全制度体系中,让安全生产作为长期投资为员工所认识、所接受,而不要因为滥用“扣除”等词汇,

  让员工觉得其“既得利益”受到了侵害,而造成负面影响。当然人文关怀并不排斥制度的严肃性,该“一票否决”或严肃处理的,自然是法不容情,毫不姑息。

  制度的制定要体现民主集中。一个好的制度的出台都是源于生产实践的要求。因此,要能解决问题,起到实效,并为大部分员工所认同,就必须经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多次反复,要在符合大的原则和框架的前提下集中大家的智慧,让广大干群充分发表意见,并通过试行不断完善。

  制度的制定要体现科学严谨。制度体系是企业管理所依据“法律”和“准绳”,其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讲究的就是科学严谨。因此,制度间不能互相矛盾,要注重统一、协调,实现关联、互补,力求实现闭环或链式的管理。从体系的角度努力做得“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制度体系要体现“综合放大效应”,即不仅要让遵章守纪者“名利双收”,让违章违纪者为高昂的“学费”买单,而且还可以通过预期的“机会收益”进行激励和约束,从而用制度科学的力量实现安全生产的“法治”。

  第四,绩效考核是手段

  尽管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新的收入分配制度呼之欲出,但绩效考核作为“依法治企”的常规武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不能回避不用,更不能无序滥用。

  绩效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内举不避仇,外举不避亲”,“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都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因此,我们开展绩效考核,不论是对干部还是对员工,不论关系是亲还是疏,都必须一视同仁,否则无以服众。

  绩效考核必须坚持严以律已、宽以待人。领导干部要敢于、勇于承担责任,遇事不推诿,遇利不伸手,做遵章守纪的表率。对制度规定的奖惩要切实兑现,奖要奖得人心动,罚要罚得人心痛。对先进要大张旗鼓、宣传表彰,对违章违纪人员要处理到位、教育到位、安抚到位,尽可能对事不对人,这个分寸的把握很有讲究,很值得我们各级管理者通过实践去总结和体会。

  绩效考核必须坚持民主、公开。开展绩效考核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对待少数人的意见,决不可偏听偏信,在原因不清、责任不明的情况下,搞“一言堂”或由少数人说了算,这样只会导致“执法不公”,伤害基层员工的感情,使绩效考核工作陷入被动。

  当然,要做好这四方面的工作,除了要求我们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者具有较高的个人素养和业务能力外,我认为更为关键的是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都从内心里做到“亲民、爱民”,凡事能从广大干群的根本利益出发,凡事能做到“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这才是各项工作能切实落到实处的前提和保证。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做到上下同心、左右协调、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队伍稳定,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乡镇安全生产现状的调研报告2

  党的报告指出“发展是根本,安全是关键’’。坚持安全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可见安全工作地位之重要,但现实生活中,“天字一号”的安全生产工作却遭遇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真抓、真管四处碰壁等诸多难堪。笔者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多年,感到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困难多多、困惑多多、矛盾多多,有着太多的尴尬。

  一、现实的六大尴尬

  1、普度众生四海皆管的尴尬。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除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外,对其它行业和领域还要综合监管,担负着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综合协调”让安监部门受累非浅。一是领导思想认识有偏差。总认为安全生产就是安监部门的事,出了问题就找安监局,涉及到“安全”事宜,就签批交办到安监局,安监部门就是一个大萝筐,碰到“安全”就往里装,来自领导层面的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其它监管部门具有依附性和惰性;二是专业监管部门有偏见。一些部门认为政府设有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又设在安监局,我配合你牵头单位开展监管工作即可,缺乏本职意识和工作主观能动性。

  2、天字一号四海波静的尴尬。“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观念正在形成共识,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天字一号”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实际“待遇” 却与“天字一号”不相称。一是口头强调的多。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都十分重视,逢会必讲安全,必强调安全,但事实上,“领导重视”只是出于对责任追究的担心和预防,认为话讲到了,要求提到了,如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自己似乎就无责可追了,并非出于对“安全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并非出于执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二是投入的少。重视安全,职能不断增加,但专业人员、编制、装备投入严重不够,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从公安、卫生部门划转以来,不是强化,而是弱化,尤其是乡镇级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没保障,喊着重要,说着天字一号的事,投入工作基本没有实际行动,安全监管仍处于原始的看、摸、听、闻、问阶段,没有领导重视和政策上的支持以及资金上的投入,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天字一号”的事,仍处于四海波静的尴尬状态。

  3、安全执法四处碰壁的尴尬。一是受地方干扰。少数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经济、轻安全,对于盲目引进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淘汰生产工艺的企业,很明显有着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形成了引进容易、规范难,上车容易补票难、关停更难的安全监管困难局面。一味讲政绩,追求经济指标,不考虑安全生产,对于安全监察人员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从骨子里反感,不但不支持,甚至出现权大于法的干预执法现象。二是利益纷争所致。少数职能部门见到有利可图,纷至踏来,无利可争,理都不理,发生事故你牵头处理,他还牢骚满腹甚至口头答应挺好,实际推都不动,“四不放过”难到位。一些隐患改了又改,有些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过,又恢复,电切不断、水切不断,相关部门不配合,利益斗争导致联合执法机制形同虚设。三是技术规范和相关条文不健全。依法行政讲究的是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然而,当前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某些行为施行行政方式无明文规定。如: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高危行业有法规,一般企业如何进行“三同时”,不进行“三同时”如何处罚,如何前置指导关;各行各业的安全审批实施细则,均无明确的定义及标准,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技术规范,由此无端造成工作的被动四处碰壁。

  4、综合协调四面楚歌的尴尬。一是法律规定不具体。《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没有对综合监管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抓得太多,管得太散,结果是出力不讨好,部门有意见,领导有看法。二是职责范围不明确。从机构定位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中的“综合”,主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谋划、部署、组织与实施;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划定综合监管工作的职能范围,一些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与责任总是想方设法往外推,虽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最后总是成为此类工作及其责任的“兜底”者。三是“综合监管”惹的祸。一些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理职责的部门千方百计通过各种办法和途径,将一些不好管、危险程度高、发生事故概率大、监管责任大的职能交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这很可能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变为“安全生产,一家有责”,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逐步成为“危险”部门及“责任”部门,这对于整个本来就十分薄弱的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稳定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长此以往也必将使安全生产工作难以为继。

  5、监察执法四马系蹄的尴尬。地方保护、优化环境、低限处罚、重点企业不罚等等是影响安全生产执法的主要因素。在体制方面,一是受地方“制肘”。安监部门是地方政府部门,不是一条边管理体制,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这是一个共性的问题。加之县(区)一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逐级弱化,办事无权威、干事无地位,再受“位子”、“票子”影响,监察执法工作往往造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二是部门没有形成联动机制。联合执法的确在对下发动和增强行动效果方面有着一定的实效,但在具体执法中,还没有完全形成联动,各个部门虽坐在一张桌上,但却打着各自的算盘。三是缺乏强制手段。对于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安监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申请难受理,执行难到位,无限期的超越执法期限,最后不了了之,造成许多事故处理无法落实,丧失安全监察执法权威。

  6、安监人员四脚朝天的尴尬。湖南娄底48名安监员集体辞职,出现集体撂挑子不干的如此尴尬现象,我想与安监人员辛勤、辛苦、辛劳、辛酸以及工作缺少安全感有关外,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尴尬现状的根本原因:一是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不对称,导致无法履职。现有的安全监管队伍人员、数量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执法任务的需要。目前,从国家到省、市、县(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是从上到下呈倒“金字塔”型,特别是乡镇级虽设有安监办,但监管人员大部分属兼职且没有执法权,责权不统一,一线监管责任难以到位;职责不明、多头管理、行政力量分散;装备配套不足,执法经费、车辆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缺乏相应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二是监管责任与权利不对称,导致无法胜任。从目前的安全监管体制看,横向上实行的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职责界定不清,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安监系统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是高危行业,工作责任大、权力小、风险大,监察人员几乎没有节假日, 那有危险、有重大安全隐患就去那里,工作不分昼夜,既辛苦又危险,且安监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无体现。再者,面临的问责风险不断加大,前面要冲、后面还要随时被执行战场纪律,责任与权利严重不对等,导致工作出现无法完成、没法干现象。三是安全监管机制与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导致两头受气。由于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没有及时将安全风险成本强制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有效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调节安全与利益的关系,导致利益与安全间的关系失衡,当安全生产与企业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企业更多地选择追逐利润,地方政府选择追求利税,而安全基本是放在后面,下达的指令执行不了,企业不买帐,政府不支持,灰头土脸两头受气。

  二、对策建议

  1、安全意识强化必须以科学政绩考核为前提。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与安全挂钩。通过考核,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首先,要加强政府监管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考核力度,促使领导干部想安全、抓安全;其次,要强化政府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促使其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第三,要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离任安全生产工作审计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把领导干部提升使用与在任期间安全生产实绩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才能真正转变口头上强调重视安全、经济发展上不要安全这一现状。

  2、安全投入必须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是安监部门一家子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特别是人员、装备、技术、政策等等各方面的支撑。因此,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急需树立安全投入必须以安全为本的思想。一是避免做表面文章。在人员配备上为了迎接考核达到有人员、有资金的目的,人员挂名兼职、专项资金年初列个帐户,实则空头支票一张。人员表面化,工作表面化,没有从解决本部门、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为出发点,配备相应的人员、装备。二是避免搞形式主义。相关部门没有把安全监管工作前置,把资金或者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事前的安全投入加大监管,而是热衷于搞花架子,在事后救援上大搞文章,领导来了作为看点,汇报里面作为热点,试想增加一台消防车,跟搞一个培训中心效果如何?三是避免搞文字游戏,玩行政干预。安全投入是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安全监管过程中对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不到位,进行的一些行政处罚是对企业投入不足导致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惩罚和告诫,警醒企业加大投入,改善安全环境,但相关部门不是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却在处罚上偷换概念,玩文字游戏,把安全生产处罚款变为主管部门应急装备捐款,严重损伤了安全监管的权威性,最终只能助长企业违法之风。

  3、安全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安全监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不执行,就会成为一纸空文。一是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安监的职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依法予以维护,不使守法人吃亏;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抓、敢管,不使违法人得利。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二是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健全规范性的监督制度,监察执法部门要争取地方主要领导支持的同时,加强和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减少同级政府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保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保证执法的公正、严明。三是加大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安全执法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首要的是执法人懂法,被执法人知道违反了哪条法律,等违法再处罚、再知法不是安全生产执法的宗旨,因此,在做好执法的同时要做好普法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积极向领导、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强化法律、法规意识,避免出现权大于法、权代替法的违法现象。

  4、综合协调必须以政府明确控权为依据。严格的中央政策对遏制多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效果甚微,法律效力及政府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决心和力度的层层衰减,表明当前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是一个松散的系统。因此,必须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准确地进行定位。一方面,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综合监管具体内容。制定一些配套的、操作性、可行性强的实施细则,细化与专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合作,增强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安全生产主动监管意愿,有效避免安全难题面前“安委会综合协调”等同于政府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综合监管各部门责任,并以法律条文形式出台,谁该做什么、谁不该做什么,主管部门干什么、监察部门干什么,明确之后,谁的责任田,谁去负责,避免出现安全协调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相关部门坐看笑话、闲着没事等不正常现象。

  5、安监人员必须以履行职责为己任。破除安全监管中诸多尴尬,在新的法律、法规未能出台之前,首要的是地方政府要理顺综合监管和部门监管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方式、手段,提高综合监管部门的地位和权威,赋予综合监管部门对其它监管部门的督查权、问责权、追究权,避免“踢皮球”现象;其次,要建立监管人员考评与奖励制度,提升监管人员福利待遇。出台地方财政保障制度与法规,确保监管机构正常监管和执法费用,省、市也应出台执法监管人员交通、通讯、办案补贴,减轻安全监管人员负担,提高其工作积极性,消除其后顾之忧。第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解决了安监人员责、权、利不对等现实问题后,相关部门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上为安全监管人员排除后顾之忧,全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福利待遇的同时,加大监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力度,在系统内树立投身安监、无怨无悔,营造一种人人敬业、人人主动、人人想干事、能干事的良好氛围,真正建立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安全奋斗终身的安监队伍。

乡镇安全生产现状的调研报告3

  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出台了《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了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严格了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等等。但是,目前粮食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形势与小康社会的目标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粮食部门的安全工作,除了安全目标管理的粮油保管、生产经营、机器设备、化学药品管理、防火防盗等安全责任事故管理外,最重要、最核心的是要加强xx部门粮食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粮食安全。

  一 、加强粮食部门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粮食安全的紧迫性

  粮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无粮不稳是历史经验证明了的客观事实。粮食经营、粮食流通、在保障粮食安全中起着决定性作用。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和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随着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县的粮食产量平稳丰产。

  目前,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加工企业发挥着xx县粮食安全的主渠道作用,但近十多年来国家有关方面在地方粮食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没有资金投入,省、市、县也没有相应的建设资金,导致粮油仓储设施建设落后,粮油加工逐年萎缩,批发市场散乱,现代物流发展缓慢。从现状看,粮食产量的逐年增加与粮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十分突出;这一问题若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将影响国家以最低保护价收购粮食这一政策的落实,势必造成农民卖粮难问题的再现,挫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影响我县的粮食安全。

  从全县的粮食产量、商品粮数量和统计储备量总体看似乎是能保障粮食安全,但实际并非如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甚至包括各级政府更多注重的是粮食流通产生的经济效益,忽视了其应急功能,导致市、县级的粮油储备静态规模小,粮油库分布格局不合理,不能适应应急需求。以我县近两年的稻谷产量看,每年产量9000万公斤左右,可加工大米6000多万公斤。以全县63万人计算,人均每年可用的主要口粮大米只有100公斤左右。如果省外大米一但不能进入我县,就会使我县的主要口粮大米需求造成紧张。在自然灾害增多和国际、国内粮油价格波动频繁的背景下,各级政府应该从满足应急需求的角度出发对粮食储备基础设施进行重新规划、修建。此项工作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二、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或隐患

  (一)粮食仓储设施的问题或隐患

  1.由于现在的粮油库主要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规划布局的,与现在的粮食生产及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导致出现两类现象:一类是仓储条件较好的储备库基本能按照储备要求承担储备任务;另一类是位于乡镇的粮库,承担着收购、中转的储备任务,但多年来一直没有修缮,破旧不堪,仓容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了国家以最低保护价收购粮食,需要尽快修缮或建设,增加仓容,以保障粮食流通。

  2、粮库在基础设施、保管条件、机械装备、信息系统、自动化程度和管理水平上其储备条件很差。这些仓房大都处于墙体开裂、屋面漏水、门窗简陋、地面起沙,年久失修,部分瓦屋面仓库倒塌严重,已需大修不能使用。

  3. 粮食仓储的散装、散卸、散储、散运的“四散”作业和机械化、自动化水平较底,信息化程度不高。

  4、 保粮设施配备不足。微机检测、环流熏蒸、机械通风仅占有效仓容的六分之一,影响了粮食的安全储存。

  5. 多年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主要集中在原粮储备,成品粮油储备库是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中的空白。

  6. 粮库内的’烘干设备一直是我县粮食储蓄中的空白。

  (二)粮油加工的问题或隐患

  1.尽管我县的菜油加工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总体水平还停留在“小、散、差”的层面上,建设布局、企业规模、设施装备、科技含量、技术创新、产品档次、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等各个方面与先进地区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总体竞争实力仍然较低,全行业形不成整体优势,造成有效资源浪费,并存在设备老化的缺陷。

  2.由于历史的原因,加工企业按行政区域重复建设,粮油加工企业集团为数不多。当年引进设备新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国有粮油加工企业转制后经营困难,效益低下,全行业加工能力严重过剩,开工率较低。

  3.粮油加工主食品的工业化、产业化滞后,不能满足城镇居民对粮油加工产品的营养、快速、精细的增长需求。

  4.粮油产品的深度加工和资源利用停留在浅层次、初加工阶段,产品结构单一,自主创新能力不足。

  5.杂粮产量在粮食产量中占有一定的比重,但对杂粮的开发利用重视不够,没有成为粮食经济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粮油批发市场的问题或隐患

  1.尽管粮油批发市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与我县粮食主产区的地位、与全国粮食主产区的其它省在粮油批发交易量、手段、设施、信息等各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

  2.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要承担中央和省、市、县地方储备粮管理,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行采购粮食、加工转化和市场销售,企业之间集约化的资产整合和规模化的经济合作还未形成。

  3.各乡镇或县城对本辖区内的粮食交易数量没有科学的估测,且在批发市场的建设方面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布局,没有统一的粮食批发市场,导致各地粮食市场有场无市或者是有市无场的现象为数不少,市场交易、服务、信息等设施不完善。

  4.政府对粮食批发市场的投资和社会资本比重较小,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

  (四)现代粮食物流的问题或隐患

  1.运输方式落后。粮食运输采用传统的包装运输方式。粮食收购、储存到中

  转运输环节,包、散转换,资材耗费大、抛洒损失多、掺混杂质情况严重。

  2.装卸装备水平不高。粮食装卸以传统方式为主,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不高,散粮装卸和运输设施(备)不足,整体技术装备水平落后,各种运输方式及其衔接配套有待优化,物流网络有待完善,电子商务体系几乎为空白。

  3.组织化程度低。粮食物流资源分散,无序流动,经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产销脱节,缺乏统一协调的宏观力度,难以形成规模效益。

  4.建设资金不足。粮食属于微利经营行业,企业很难筹集资金投入,影响企业积极性,现代粮食物流发展缓慢。

  三、加强粮食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

  (一)政府应做出科学、合理的粮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1.各级政府应该综合考虑自然环境特点、人口分布特点、粮食主产区和销区分布格局等状况进行县乡级粮油收储库规划布局,设立重点收储仓库。整体布局须科学、合理,形成一个能满足应急需求和市场流通的收储布局系统。

  2.粮食加工企业应该置于全县整体发展的格局下作规划,加工企业必须进一步整合、提升,向集团化方向发展。

  3.粮油物流中心的布局也必须置于全县整体发展格局下作规划,避免重复建设或有场无市现象的发生。建议每一个乡镇在所辖范围内至少建立一个集粮油收购、批发、质量检测等复合功能为一体的、且规模适当的粮油物流中心。

  (二)建议政府每年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粮食基础设施建设

  1、修缮储备设施,增加粮食储备,提高储备质量。开展仓房维修改造工程,对全县不同程度存在维修改造的粮食仓储企业进行一次规划、分期实施、逐步完善,以确保粮食仓储基础设施的基本完好;加强粮食收购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建设和完善库区的地坪和粮食烘干设施;加强粮食仓储企业散装、散卸、散储、散运的“四散”作业程度,提升机械、自动和信息化水平;完善保粮设施,提高微机检测、环流熏蒸、机械通风、检化验设备等保粮设施比例,实现绿色、安全、高效、实用的生态储粮保管技术的全面应用,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2.支持现有粮油加工业进行结构和布局调整,同时通过资源整合、优化重组,实现粮油加工业由小型、分散和低水平向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转变,形成企业集团,创建龙头企业和优质品牌,提升粮油加工业的综合竞争实力;支持发展绿色和无公害的粮油加工主食品以及集约化生产、配送、连锁营销配套工程;支持我县特色农业优势,进一步开发杂粮加工的方便食品,全面推进粮油主食品工业化进程,满足消费趋向膳食方便化、健康营养化、品种多样化的需要;支持开发一批粮油精深加工新产品,使粮食加工向食品加工产品和相关工业产品延伸,实现粮食精深加工和综合开发后的增值目标。

  3.支持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大力推进粮食市场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4.支持散装、散卸、散运和散储“四散”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整体技术装备水平,优化设施的衔接配套,重点给予资金扶持。

  (三)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管理模式

  由于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管理理念陈旧导致国有粮油企业资产闲置,经营效益低,浪费了粮食基础设施。理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粮油购销企业之间的关系,保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国有粮油购销企业有一定的调控权,以发挥国有粮油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可以通过国有资产入股于粮油企业,通过控股来实现调控权。建立现代股份制企业,可以盘活部分粮油企业的资产,提高粮食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实践中要杜绝政企不分和放手不管的两种极端现象。

  (四)探索科学、有效的投融资机制

  从我县的粮食基础设施现状看,达到满足各级政府的应急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的资金缺口还很大。目前粮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比较单一,粮库或粮油购销公司还期望政府的投入, 但政府的财政收入规模还比较小,没有大包大揽的能力。因此,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应因地制宜地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导向,综合应用招商引资、企业自筹、职工参股、资产重组、资产置换等形式的投融资机制。通过资产和土地置换,盘活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所属资产,大多是以前的粮站、粮库。这些站、库、点分布在各个乡镇、甚至村落。对那些较边远、不具备批量收购粮食的库点,或是地处中心城镇、具备房地产开发等商业价值的库点,可以通过拍卖或资产置换的方式进行盘活,拍卖所得款项或置换得到的收益,用于重新选址,建设现代化粮食仓库,适应新时期粮食收购和保管需要。

  建议政府设立粮食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基金,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资金的管理程序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批权归属于粮食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为了调动粮油企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建议各级政府的资金发放方式采取以奖代补。此外,为了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规模效益,须加强各级、各类资金的整合使用工作。

  (五)探索粮库与加工厂、粮油市场联合经营的共赢机制

  粮库与加工厂、粮油市场的联合经营可以盘活一些固定资产,提高粮油企业的经营效益,进而减少一些粮食基础设施的建设量;原粮库与加工厂的联合,一方面能为加工厂提供原料,另一方面也便于储备粮的轮换;成品粮库与粮油市场联合经营既可以加快成品粮的轮换更新,也有利于粮油市场的粮源供应。

乡镇安全生产现状的调研报告4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安监局的正确指导下,我乡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竭力抓好安全生产“五大行动”和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回头看”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五落实五到位”,实现安全生产五个“全覆盖”,促进了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具体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做法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和乡长为主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主任,乡各办公室、驻乡单位、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委会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同时还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予以调整。二是根据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分工,以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了“xx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及各办(所)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把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三是督促企业,特别是中铁二局,严格把“五落实五到位”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为加强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省、市、区《安全生产“五大行动”任务分解表》要求,建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系会议制度、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事故伤害监测制度、事故与伤害记录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同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合账,落实隐患排查经费,做到各司其职,责任落实、职责明确、严格奖惩、考核逗硬。

  (三)抓好安全生产常态化工作。

  1、宣传教育方面。通过创新宣传载体,努力塑造广大群众“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险患胜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方针和安全意识。采取印发宣传资料、讲座、宣传栏、广播、led宣传牌、横幅标语等不同的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应急预案方面。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消防、交通、社会治安、防汛、食品卫生、突发公共事件、森林防火、防震减灾等各种应急预案。二是建立应急工作体系及响应机制。成立了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生活安置、后勤保障、治安保卫、宣传报告、灾情调查等7个工作组,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救援装备建设,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三是开展应急演练,普及居民应急避险知识、自救互救常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降低损失。

  3、隐患排查方面。一是加大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力度和隐患排查情况,并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二是根据各类事故与伤害数据分析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效预防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根据居民安全需求的反映,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有效整治了各类安全隐患。

  (四)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乡党委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乡的重点工作来抓,作为“一把手+班子”工程来抓,党委书记每季度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存在问题,制定相应措施,同时安排部署下阶段任务。

  1、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近三年来,针对我乡红联路损毁严重,村组道路窄、弯多等现状及隐患排查情况,我乡结合安全社区建设,通过积极协调、争取,整合各种项目资金,一是投入资金10万元,在危险路段安装了波形护栏300米;二是投入资金1200多万元,对7公里的红联路进行了“黑化”;三是投入资金40万元,对一座水毁的滚水坝公路和100米河坎公路进行了修复;四是投资25万元改建了凉水桥,投资12万元硬化了600米“断头路”;五是投资2万元新安装了50个道路标识标牌,投资0.8万元简易安装了藕花桥的防护设施,有效整治了道路安全隐患,极大地改善了居民出行安全条件。

  2.天然气安全方面。自20xx年10月,雅安祥云燃气有限公司入驻xx以来,全乡81%的农户使用了天然气。针对社区居民在燃气安全知识缺乏和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我们采取了相关干预措施。一是向燃气用户发放《天然气安全宣传挂历》和《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各2500余份;二是进村开展天然气安全专题讲座9场次,受教育居民1100余人次;三是场镇集中宣传2次;四是燃气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不定期到户开展检查和排查,发现并及时整治隐患35起。

  3.农房重建安全方面。一是对农房进行了危房排查、安全拆除。一方面组织人员进村入户,逐户开展检查、排查,确定了全乡有333户农房严重受损,急需排危。另一方面,对于一般的木质结构的房屋采取农户购买保险、本地“土专家”现场指导等措施进行人工拆除;对于部分人工无法拆除的砖混结构的房屋,乡政府组建专业拆除队伍进行机械拆除。二是在过渡安置阶段,结合“温暖过冬”行动,对临时安置房屋开展了治安巡逻、卫生消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确保了受灾居民安全、温暖过渡。三是在农房重建阶段,采取督促农户购买建房保险、引导农户选择具有建筑资质的施工单位修建、开展工匠培训、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等措施,所有散建农房全部具备了抗震设防建筑要求,确保了散建农房安全重建。

  4.森林防火安全方面。针对近年来全乡森林火灾事故现状,我们采取了相关干预措施。一是组建巡山护林队伍,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在彭沟河两岸林区集中区域或森林火灾事故易发区域组建了巡山护林队伍。在节假日和干旱季节,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工作力度,今年共计开展了5次森林防火巡查,制止居民随意燃烧杂草行为3起,有效预防了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乡、村制定了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建了由干部、民兵及志愿者等38人组成的森林防火义务扑火队,每年至少开展1次森林防火应急演练活动,以提高全乡森林应急灭火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居民森林防火意识。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周一次)、宣传牌11个、会议宣传1100人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等形式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总体看,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更上台阶。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乡财力有限,导致投入经费较少;各种安全设施有待完善;居民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安全社区建设虽已通过省上验收命名,但仍需持续深化和巩固提高。

  今后,我乡将始终把握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法,不断建立和完善适合xx特点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努力把我乡建设成为“安全稳定、和谐文明”的宜居生态示范乡。

乡镇安全生产现状的调研报告5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为了解掌握我市XX年以来的安全生产情况,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玉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按照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调研要求,我就这一课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展开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效果

  XX年以来,我市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基本形成了一个适合我市实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框架,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一)建立了实施《安全生产法》的组织网络

  我市把《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充实和调整市安委会领导成员,乡镇、部门也分别设立了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制定责任追究制、应急救援机制、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初步形成了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氛围

  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各乡镇和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全市上下形成遵守《安全生产法》、重视安全生产的氛围。

  (三)执行《安全生产法》措施扎实有力

  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近年来,市政府不断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力度,每年年初分别与乡镇、园区、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要求各乡镇、园区与所属企业也层层签订,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二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重大节日、重点时期、重点行业和事故多发季节的安全生产检查,把“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关键时期的安全检查固定为常规性检查,把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企业、学校、网吧等行业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停产的立即停产,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和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程序,并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日常巡查频度和密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XX年以来,市政府下大力气狠抓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一是督促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条件,全市仅矿山等行业的安全投入就超过了一千万;二是建立完善安全抵押金制度,制订了《玉门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意见》,对煤矿等五大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征缴风险抵押金,目前已征缴154万元。三是在建筑、危险化学品、水电等行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三年达标规划,至目前,全市已有34户企业达到了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四是健全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修订了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后勤保障、应急救援等做了进一步明确。XX年9月22日、10月20日我市先后发生了液化气罐车侧翻、气体泄漏事故,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功地化解了险情,防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严格执法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政府及监管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等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政府及监管机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同时要发挥工会特别是企业工会的作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依法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监督查处力度,对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整改,不留情面,对拒不整改的,要立即停产,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和处罚力度,对所发生的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实施《安全生产法》的关键措施,贯彻《安全生产法》的基础工作是制定和健全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而完善了制度和机制后,要搞好安全生产就必须狠抓落实。当前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要对已经建立起来的责任制要加大监督落实力度,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市政府要加强对各行业的安全生产调查研究,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和整治,监管工作要从事故查处为主转向预防和控制为主,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源头管理,使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放、关口前移,从薄弱环节、具体岗位抓起,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要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市政府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安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能,避免互相推委等现象的发生;要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指导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责任制,保障安全投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安全生产形势。

乡镇安全生产现状的调研报告6

  党的xx大报告指出“发展是根本,安全是关键’’。坚持安全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可见安全工作地位之重要,但现实生活中,“天字一号”的安全生产工作却遭遇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真抓、真管四处碰壁等诸多难堪。笔者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多年,感到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困难多多、困惑多多、矛盾多多,有着太多的尴尬。

  一、现实的六大尴尬

  1、普度众生四海皆管的尴尬。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除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外,对其它行业和领域还要综合监管,担负着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综合协调”让安监部门受累非浅。一是领导思想认识有偏差。总认为安全生产就是安监部门的事,出了问题就找安监局,涉及到“安全”事宜,就签批交办到安监局,安监部门就是一个大萝筐,碰到“安全”就往里装,来自领导层面的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其它监管部门具有依附性和惰性;二是专业监管部门有偏见。一些部门认为政府设有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又设在安监局,我配合你牵头单位开展监管工作即可,缺乏本职意识和工作主观能动性。

  2、天字一号四海波静的尴尬。“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观念正在形成共识,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天字一号”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实际“待遇” 却与“天字一号”不相称。一是口头强调的多。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都十分重视,逢会必讲安全,必强调安全,但事实上,“领导重视”只是出于对责任追究的担心和预防,认为话讲到了,要求提到了,如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自己似乎就无责可追了,并非出于对“安全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并非出于执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二是投入的少。重视安全,职能不断增加,但专业人员、编制、装备投入严重不够,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从公安、卫生部门划转以来,不是强化,而是弱化,尤其是乡镇级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没保障,喊着重要,说着天字一号的事,投入工作基本没有实际行动,安全监管仍处于原始的看、摸、听、闻、问阶段,没有领导重视和政策上的支持以及资金上的投入,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天字一号”的事,仍处于四海波静的尴尬状态。

  3、安全执法四处碰壁的尴尬。一是受地方干扰。少数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经济、轻安全,对于盲目引进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淘汰生产工艺的企业,很明显有着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形成了引进容易、规范难,上车容易补票难、关停更难的安全监管困难局面。一味讲政绩,追求经济指标,不考虑安全生产,对于安全监察人员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从骨子里反感,不但不支持,甚至出现权大于法的干预执法现象。二是利益纷争所致。少数职能部门见到有利可图,纷至踏来,无利可争,理都不理,发生事故你牵头处理,他还牢骚满腹甚至口头答应挺好,实际推都不动,“四不放过”难到位。一些隐患改了又改,有些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过,又恢复,电切不断、水切不断,相关部门不配合,利益斗争导致联合执法机制形同虚设。三是技术规范和相关条文不健全。依法行政讲究的是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然而,当前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某些行为施行行政方式无明文规定。如: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高危行业有法规,一般企业如何进行“三同时”,不进行“三同时”如何处罚,如何前置指导关;各行各业的安全审批实施细则,均无明确的定义及标准,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技术规范,由此无端造成工作的被动四处碰壁。

  4、综合协调四面楚歌的尴尬。一是法律规定不具体。《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没有对综合监管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抓得太多,管得太散,结果是出力不讨好,部门有意见,领导有看法。二是职责范围不明确。从机构定位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中的“综合”,主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谋划、部署、组织与实施;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划定综合监管工作的职能范围,一些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与责任总是想方设法往外推,虽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最后总是成为此类工作及其责任的“兜底”者。三是“综合监管”惹的祸。一些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理职责的部门千方百计通过各种办法和途径,将一些不好管、危险程度高、发生事故概率大、监管责任大的职能交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这很可能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变为“安全生产,一家有责”,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逐步成为“危险”部门及“责任”部门,这对于整个本来就十分薄弱的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稳定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长此以往也必将使安全生产工作难以为继。

  5、监察执法四马系蹄的尴尬。地方保护、优化环境、低限处罚、重点企业不罚等等是影响安全生产执法的主要因素。在体制方面,一是受地方“制肘”。安监部门是地方政府部门,不是一条边管理体制,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这是一个共性的问题。加之县(区)一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逐级弱化,办事无权威、干事无地位,再受“位子”、“票子”影响,监察执法工作往往造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二是部门没有形成联动机制。联合执法的确在对下发动和增强行动效果方面有着一定的实效,但在具体执法中,还没有完全形成联动,各个部门虽坐在一张桌上,但却打着各自的算盘。三是缺乏强制手段。对于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安监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申请难受理,执行难到位,无限期的超越执法期限,最后不了了之,造成许多事故处理无法落实,丧失安全监察执法权威。

乡镇安全生产现状的调研报告7

  一、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情况:

  在灾后重建全面结束的繁重工作任务和背景下,20xx年1至9月,全镇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3起,比去年同期下降40%。其中道路交通发生安全事故2起,伤2人。均属于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突破市上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20xx年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学习《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有关文件精神。狠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书写永久性标语11幅,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2期,制作宣传展板5幅,在宣传月活动期间组织宣传车1辆,在辖区内巡回宣传。组织辖区内各企业参加市级各项培训3次,培训人数80余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的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的对建筑施工工匠进行了安全施工教育培训,从而为我镇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我镇积极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在市安监局的支持下,加强对危化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对各生产企业进行常规检查和重点检查。截止目前:对辖区内安全检查共计46次。其中企业安全检查29次,查出隐患11处,已整改8处,有3处正在整改之中。建筑施工安全检查10次,查出隐患9处,已整改6处,目前,有3处隐患正在整改之中。道路交通安全检查7次,查出隐患4处,已整改3处。

  四、坚持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我镇认真按照市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和部署。

  每季度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辖区各单位、企业负责人认真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安排和部署本季度和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总之,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运行平稳。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经费投入不足,职工安全知识淡薄、自我防范意识差。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三违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给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我们将不懈的努力做好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20xx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市安监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立足防范、深入整治、强化监管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了以下工作。

乡镇安全生产现状的调研报告8

  安全生产是涉及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稳定。所以安全生产对于我们这个高风险行业来说,其意义更加重要。结合电力生产安全工作实际,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执行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和消除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无疑是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良好局面的有效办法。是涉及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稳定。公司开展的“每人一天安全员”体现了公司领导对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安全以人为本的思想。

  再先进的安全设施和机器也要靠人去操作、去控制、去维修,其科技含量愈高,对人的素质要求也愈高。因此,安全生产必须以人为本,没有一支恪尽职守、技术过硬的职工队伍,安全生产就没有最基本的保障。

  要做好安全工作首先是提高思想素质,使每个员工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性、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除了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还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根本上调动职工保证安全的积极性。从而把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抓好抓实。

  其次是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危机意识。实践证明:安全好不好,关键在人。使人人认识到“谁操作、谁负责”的责任机制,扭转一些人员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和不务实现象,增强人员的危机感、责任感,促进全员负责制的落实,实现从“要我抓安全”到“我要抓安全”的转变。

  再次是建立探索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模式。这样有利于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和实际,加强各项管理方式、手段,制订与之适应的管理机制和有效办法。使安全工作更进一步,让每位员工深刻意识到坚持预防为主,严查违章违纪的重要性。更关键的是使各班组建立起能够保证安全生产的体制与机制;另外还使大家能正确对待安全天数。安全天数是衡量一个单位安全形势的一个标准,安全天数长,并不能说明没有问题,关键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最后应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和内容丰富的安全活动,营造了良好安全文化氛围,共同构筑安全大堤,发动大家不断交流安全心得,总结经验教训,与时俱进、勇于创新。

  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探索、巩固和创新,走出一条适应电力生产安全、操作性强的管理路子,时刻保持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做到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安全生产做出新的贡献。

乡镇安全生产现状的调研报告9

  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无论是政府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还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保障,都离不开相关的技术、管理服务工作,如对安全条件的评价,对有关设施、设备性能的检验以及安全生产培训、咨询等。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可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最大限度激发社会组织或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在动力,是辅助政府理顺监管职能,进一步优化政府、企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在安全监管工作中资源配置的一种新型安全生产治理模式。

  自20xx年我区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以来,我区将各类生产经营性单位作为推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对象,社会化服务机构重点协助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重大危险源监控、培训教育、应急救援、职业卫生防护、安全标准化建设、产业技术升级,通过分类指导、重点推进、执法倒逼等方式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但在推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

  1、监管对象接受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观念差;

  2、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起点低、规模小、能力差;

  3、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混乱,没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和细则;

  4、监管部门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的不清;

  5、监管部门的后续执法保障跟进不力。

  针对社会化服务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能否在新形势下形成社会化服务的新常态,这是摆在我们面前需要思考的问题。通过分析,从以下五个方面提出建议:

  一、促进企业与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的融合

  在社会化服务推进过程中,要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念,帮助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算好经济账、名誉账、人身账,使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怀有敬畏心理,推动企业自觉主动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

  在社会化服务推进过程中,作为社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在服务过程中要充当好安全生产理念的宣传员,成为安全文化的播种机,把安全生产植入企业员工心中,通过制度、规程的’完善和执行,提高企业整体风险辨识能力和防范能力。

  二、提升社会化服务机构的能力水平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要加强自身业务学习,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积极营造机构内部学习的氛围,提高员工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实际操作能力训练,确保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使之能更好地服务于我区生产经营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对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监管,规范市场行为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监督考核,定期指导、监督和评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的服务工作,做到服务前有条件审查、服务过程有跟踪了解、服务完成有绩效评价。要督促中介机构规范从业行为,不得假借政府部门名义强迫企业签约;不得在服务中趁机推销、指定购买产品,不得转包服务合同。要引导中介机构在合理价格区间内收费,共同构建良性竞争市场,以好的质量和声誉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建立质量抽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对服务质量差、不守诚信的相关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

  四、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学习了解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的、意义、要求和典型做法,做好政策解读,将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作为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安全投入,全力推进。

  五、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确保隐患整改有效落实

  针对未按照社会化服务的要求进行隐患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部门要大日常执法检查频次和行政处罚力度,有效消除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并且倒逼其他企业主动开展隐患治理工作,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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