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队工作计划 稽查队工作计划范文

稽查队是负责监督和检查组织内部运作情况的重要部门,其工作计划的制定对于保持组织的稳定运行和防范内部风险具有重要作用。工作计划应包括稽查目标、方法、时间安排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稽查队的工作计划还应考虑到各部门的需求和意见,注重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以提高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了实现工作计划的目标,稽查队还应加强队员的培训和团队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沟通机制,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稽查能力。以下是有关于稽查队工作计划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稽查队工作计划

稽查队工作计划1

  20xx年,我局将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稽查定位,加强稽查队伍管理,注重提高稽查质效,出色地完成各项稽查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把握三个重点,实行三个结合,实现三个提高。

  三个重点是:以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为重点,整顿行业税收秩序;以整治税收秩序为重点,规范地区税收秩序;以查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为重点,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

  三个结合是:稽查工作与税收征管实践相结合,透视征管质量,堵塞征管漏洞;与税收政策相结合,透析政策的执行情况,总结税收实践反映的政策问题;与稽查管理软件的应用相结合,进一步规范稽查管理和执法行为。

  三个提高是:提高稽查管理能力;提高稽查执法水平;提高选案准确率、结案率、查补收入入库率。

  (二)主要任务

  1.组织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积极完成由区局统一部署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自查、抽查和审计式检查工作。同时我局将选择部分重点税源企业组织开展审计式检查。加大对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自查的指导力度,提高税收自查质量。

  2.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根据区局统一安排,重点对非正常状态企业逐户、逐笔的检查,对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的县(市)组织开展区域性税收专项整治,重点打击虚开建筑业、货物运输业发票等违法活动,加大对偷逃骗税活动的打击力度。

  3.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在全地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合力,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打击“卖方市场”,整治“买方市场”。协同国税局、公安机关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印制、发票的犯罪团伙,捣毁制假贩假窝点。加大发票曝光力度,提高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社会效应。

  4.认真做好涉税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强对税收违法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和查处工作。实施检举案件分类处理,明确分类权限和程序。提高稽查案源管理质量效率,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案源管理方法。强化举报服务意识,提高检举服务质量,引导检举人实事求是检举税收违法行为。严格为检举人保守秘密,依法确认、计算和兑付奖金,积极为检举人兑奖提供优质服务。

  5.进一步巩固完善国、地税稽查部门之间联合办案、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加强涉税信息的沟通与交换,达到信息共享,密切相互间协作,掌握更多的案件线索,巩固和完善各项协作机制,使各类稽查案件能顺利查处。

  6.建设稽查信息平台。树立“信息管税”理念,坚持信息化稽查。充分利用《税务稽查管理软件》,严禁出现机外操作和机外数据,加强数据录入和程序操作,通过管理软件加强稽查系统业务管理。充分利用征管信息开展选案、深度检查,重点关注纳税零申报、负申报、低税负企业。切实提高对信息化管理企业的稽查办案能力,有效应对企业利用电子账簿虚假记账、隐匿或销毁电子账簿以及利用互联网、手机通讯等新型支付手段逃避税收。

  7.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规范化管理,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稽查执法程序,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8.加大稽查管理软件的培训与加强软件再利用功能。由于在20xx年的稽查管理软件在实际应用上存在许多问题,我局将在新的一年里,对稽查管理软件进行分环节再培训,以保证稽查软件正常运行,不出问题。

  9.加强稽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的稽查干部的队伍。加大对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有效提高稽查质量。抓好稽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时刻注意稽查队伍中出现的不良苗头和隐患。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进一步筑牢稽查部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实现对稽查重点环节监控,建立科学有效的廉政预警体系,确保稽查干部的队伍干净干事,不出问题。

稽查队工作计划2

  经过全局稽查一班人的共同努力,稽查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各小组在大要案的查处上,比之以往有所突破,各小组也从不同的案件查处过程中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这为今后稽查工作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今年“齐二假药”、“欣弗不良反应”等药害事件的发生,给我们稽查人员敲响了警钟,新的制售假劣药品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表现形式更为隐蔽和多样化,如何提升稽查办案水平,既要完成市局下达的稽查工作目标,又保证我市不出现药害事件,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进一步做好稽查工作:

  一、分组定域,优化人员组合

  将稽查人员分成三组较为合适,可采取以下分组方式:

  1.尤仁茂、陈庆龙、蔡君玲;

  2.王勇、费金玉、蒋冠杰;

  3.卞永华、仲伯华、刘璐、徐舒。

  刘璐主要负责案件的审核工作,在分管局长领导下切实履行起法制员的工作职责,按照程序审核每个案件在调查取证、适用法律条款有无欠缺或不当之处,形成书面审核意见,以确保我局案卷质量在来年有长足的进步。稽查地段仍然按年区域划分,没有必要重新调整,但各组稽查区域在X年的基础上相互进行对调。今年每组任务数为XX万元,完成指标后方可参加局年度评优评先工作,未完成指标的,根据完成任务指标的百分数发放目标管理奖。在春节后,局长分别与各小组组长分别签订《稽查工作目标责任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目标和任务分解到每一小组,《稽查工作目标责任状》不仅分解数字,还要在依法行政、案卷质量、抽检任务上具体细化评分。来年各小组在分工明确的基础上,要相互配合,协同办案,遇有案值在X万元以上的大案,由分管局长要统一安排调度。

  各小组在已有办案经验的基础上,今年要有所侧重,王勇组重点对药品生产注册、药品包装说明书、药品针对性抽检上下功夫,尤仁茂组重点要在大型医疗设备、骨科内固定器材稽查上有所突破,我组重点对化验用诊断试剂、隐形眼镜、口腔科器材进行分析深挖,每组在自己侧重的领域要力争办成一个典型案件,形成各自的稽查特色。

  二、创新思路,提高办案能力

  如何抓好稽查工作,我认为要“抓住一个主线、实现二个突破、做好三个加强、建立四个联动”。

  一个主线:始终抓住打假制劣这个主线不放松,履行保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神圣职责,防止药害事件的发生;当前,假劣药械仍然严重危害人民健康,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虽然稽查力度不断加大,但假劣药品远未绝迹,且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呈现技术化、团伙化的特点,查处不易。所以今后乃至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打假治劣仍是稽查工作的重点。要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如利用稽查抽验、网上假药信息等),锁定重点品种(如广告药品、贵重药品、进口药品、中药饮片、生物制品等),遵循“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二个突破:一是在查处大案要案上要有突破,积极拓宽案源;二是在集中专项整治上要有突破,确保整治一次,见效一次。要完成全年XXX万元任务,没有X个案值在XX万元以上的大案的查办,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各组必须意识到办大案在完成全年数字稽查目标的重要性,要在办案过程中培养小处见大的能力,发挥办大案的主观能动性。我认为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抓大要案:

  (一)、精心组织对市直医药卫生单位的检查。历数局成立以来的大要案,绝大多数发生在市直医药卫生单位,因为这些单位临床直销品种多,高额回扣的药品质量出现问题多,大型医疗设备多、诊断试剂品种多,不规范采购操作可能性较大,这对我们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一个考验。局要高度重视对这些单位的检查,检查组重要人员要向分管局长书面汇报检查预案,进行可行性分析,有针对性、有步骤地检查,避免检查走过堂。

  (二)、有目的地对重点医疗单位重点科室进行检查。市人民医院的骨科、检验科、口腔科、眼科及五官科在检查的基础上要下责令改正通知书,防止检查后屡教不改。市三院的设备科、检验科,市中医院的检验科,市第五人民医院的设备科也可列为检查重点。

  (三)、有针对性部署专项检查。局成立以来的专项检查不多,效果也欠明显,今年可充分利用每月一次的稽查例会,有计划地布置下列专项检查:

  1、进口药品专项检查;

  2、二手CT专项检查站;

  3、血液制品专项检查(含疫苗);

  4、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重点稽查政府招标采购的大型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骨科内固定及牙科等纳入国家重点监管范围的医疗器械产品的无证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

  每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务必做到了事前有方案,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总结,并坚持不断持续改进,从而确保了专项检查的针对性、时效性,提高了执法工作的效能。

  (四)、靶向性地抽检。

  1、对销售大、价格高、质量不稳定、易出问题的品种作为监督抽验的重点,在日常稽查工作中发现怀疑有质量问题的品种要立即抽验。

  2、抽验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局下发的抽样规程进行,要注重抽验工作的代表性,抽样工作要做到数量均衡性、结构合理性、结果有效性。

  3、我局在年初要制订详细的监督抽验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实施,进一步规范抽验行为。

  (五)、重视媒体假劣药品信息收集工作。网络是一个非常丰富的资源,为药品稽查打假又提供了一个简便快捷的有效途径。我们要注重利用网络资源。一方面,通过网络,及时掌握各种假劣药品信息,要求内勤人员经常收集各种药品质量信息,对国家局、省局发布的质量公告和假劣药品信息及时收集、下载、翻印,分发至各小组。另一方面,以药品包装为突破口,加强药品包装的外观识别,对外包装的材质、尺寸、色泽、商品名称与通用名称,外部标识、防伪、条形码等,逐项比对,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一时不能确定的,将样品带回办公室,网上调阅对比。

  (六)、拓宽举报渠道。建议按照XXXX年的做法,将我局举报受理电话、监督电话标牌重新印制分发到各医药卫生单位,并要求悬挂在各医疗单位药房或病区药房醒目处,村卫生室可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统一代理,各药店由综监科统一操作,在城个体诊所由稽查人员检查后分发,各稽查小组在检查过程中督促有关单位悬挂到位。

  三个加强:

  一是加强与市药检工作的协作。实践证明药品抽验也是发现案源的重要途径之一,除在抽检过程中加强抽检的针对性外,平时稽查科要加强与市药检所的协作,遇有外观检查不合格的品种,要及时与药检所沟通;

  二是加强巡查力度。各小组要结合本区域药品市场状况、涉药单位数量,确定重点巡查单位,对年度的稽查工作进行合理安排,确保检查的覆盖面、频率和效果;

  三是加强学习研究。要想提高待查人员的办案水平,学习是根本性的手段,各小组除自学以外,每个稽查小组根据分配自己稽查的侧重点在每月的最后一周星期五下午进行封闭式学习,主讲人员要准备好授课资料,带领全体稽查人员共同学习研究某一典型案例或法律法规。

  四个联动:

  一是加大稽查与局各科室的联动力度;

  二是加大与泰州其他各县(市)局的联动力度;

  三是加大全市系统与公安、邮政等兄弟单位、部门的联动力度,特别是对邮购邮售药品的检查;

  四是通过建立假药先行赔付、举报奖励制度和日常宣传等活动加大与社会的联动力度,要对社会承诺,如果患者举报假药属实,帮助患者索赔,同时要出台奖励举报办法,加大对社会宣传的力度。

  三、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

  制度是管理事务、规范行为的保障,我局在XXXX年制订的XX项药品稽查工作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根据省、市局新出台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局的实际予以重新修订,重新修订的各项制度,先由各小组长初步审阅,然后在稽查例会上全方位讨论,最后形成定稿,印刷成册,人手一份。在此基础上成立督查小组,每月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自行纠正和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措施。在具体执法办案中,要求稽查人员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执法工作:

  首先是公平,对于查实的违法行为,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立案查处;

  其次是公开,要持证、亮证执法,依法调查取证,并注意向相对人提供处罚依据、行政司法救济途径;

  第三是科学,在办案中讲求策略和艺术,注意信息收集和利用,办案过程中要稳、狠、准;第四是廉洁,做到干净做事,清白做人。

稽查队工作计划3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打非治违”和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部署要求及省运管局《20xx年全省运政稽查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全市运政稽查行动计划》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全市运政稽查活动的开展,集中查处一批道路运输行业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自觉规范运输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全市运政稽查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科学、规范的运政稽查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联合督查,建立高效、协调的联合执法机制;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稽查,实现全市运政稽查队伍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明显提升。

  二、行动计划

  (一)汽车客运站稽查(4-5月份)

  稽查重点:“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行为;“凌晨2点至5点落地休息”情况;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情况。

  本行动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联动,采取暗访抽查、交叉检查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月,各县市运管局(所)按照辖区管理责权做好汽车客运站稽查工作,5月上旬,市局根据需要组织交叉稽查或抽查检查,5月中旬,参加省局组织的交叉稽查检查。

  (二)出租车客运稽查(6月份)

  稽查重点:非法从事出租车经营;出租车非法营运、异地经营及从事班线客运行为;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及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等违规行为。

  本项行动市、县两级联动。行动期间,出租车管理机构要与当地公安、城管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以及机场等地稽查力度,对出租车异地经营问题突出的,可以报请市局采取联合稽查或交叉稽查形式进行。省局、市局根据需要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道路货物运输稽查(根据货运特点分两期开展,7月省局抽查)

  稽查重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经营的行为;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行为;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行为;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行为;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行为。

  本项行动以县市区为主,要与源头治超紧密结合,对其他部门抄告、移送的有关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及从业人员严格依法处理。对查处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市安监、公安等部门进行通报,联合处置,确保违法状态及时消除。期间,省局、市局根据需要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道路旅客运输稽查(按照旅游高峰开展,省局8-9月份为主)

  稽查重点: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行为;班线客车不按核定线路行驶、不按核定站点停靠、沿途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包车无证、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长途客运班线车辆违规在乡镇发班、组客等违法经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和投诉举报较多的重点班线。

  本项行动由省局统一部署,市、县运管机构具体实施,采取网上稽查、定点稽查、重点线路联合稽查和运管、高警联合执法等形式进行。

  8月份,省局将组织市州稽查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多、非法违法经营突出的客运班线途经路段和区域进行联合稽查。

  9月份,省局将与公安交通管理管理局联合下文,组织对高速公路客运车辆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联合执法。各市州运管处(局)也要与当地公安高警部门制定联合整治方案,按要求抓好联合执法行动的落实。

  (五)通村客运稽查(主要集中6月、12月及春运前)

  稽查重点:规范通村客运经营行为,重点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格资质情况、查处超员、宰客、甩客等违法行为。

  本行动以县市区为主,行动期间,要紧紧围绕“村村通客车工程”的实施,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经营行为及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镇(街)、村(社区)作用,切实形成“镇(街)主导,相关部门联动,村(社区)参与”的联合整治机制。

  (六)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行业(结合达标年审开展,省局10-11月份为主)

  稽查重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以及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违法经营行为;不按新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培训、违规在主校址外设立培训点、教练员无证或无携带教练员证执教,执教类别、准教车型与《教练证》不符等违法行为;维修检测行业无证经营、超越许可事项经营行为;擅自改装、承修已报废机动车的行为;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行为。

  本项行动由市运管局统一部署,市、县两级联动。省局、市局根据需要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全年运政稽查工作取得实效,市局成立运政稽查工作领导小组,以罗凌生、王浩为组长,庹文毅、吴胜国、杨书章、江伟为副组长,各运管局(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江伟副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局法规稽查科,各运管局(所)抽调不少于5人的稽查人员参加,认真组织部署,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稽查行动落到实处。在完成省局规定稽查任务的同时,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地区稽查工作重点,灵活组织开展稽查行动。

  (二)开展培训,提高素质。针对基层一线运管人员实际执法需要,主要从路面稽查实际操作(包括队列队形、交通执法手势训练及路面稽查演练)、法律业务知识(包括公共行政法律及行业法规、执法规范及法律文书制作、道路运政执法案件案例剖析)、主要业务(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出租、驾培、维修)的稽查方法、运政稽查执法工作评价方法等进行培训。市运管局将结合运政稽查阶段任务组织培训。

  (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各级运管机构在执法中,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各运管局(所)稽查小组必须携带摄像机、照相机等取证设备,认真做好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和执法文书,确保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要坚持查处与教育并举,讲究方式方法,避免矛盾激化。对查处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措施。年底,省局将组成专班对各级运管部门运政稽查制度落实、执法案件台帐管理和查处的案件登录信息系统等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对每次稽查活动和各地在运政稽查中好的做法、先进个人,通过地方媒体、交通部、省厅网站等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各地每项活动宣传不少于3篇。

  (五)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强运政稽查工作的情况报告,严格落实运政稽查“四项制度”,按要求上报各种信息、资料。对今年组织的各项稽查行动,各地要在活动开展前上报实施方案,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报小结,对查处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经营行为要以《道路运政稽查台帐》的形式上报省局,省局集中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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