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精选17篇

“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及对施工现场的一切生产活动进行管理的场所。

施工现场精选17篇

施工现场1

  为了贯彻执行河北省交通厅“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合同段安全生产的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组织、责任、措施的全面落实,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项目部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一、 完善体制、明确责任,切实强化安全安全监管

  项目经理部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及时召开工地安全会议,对项目部成员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求各成员切实担负起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督查、检查责任,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在以前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了充实和完善,项目部分别与各科室负责人与所属人员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网络格局。

  二、抓落实、查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结合公路工程的施工特点,针对度易出现问题的隐患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分析并制定了《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排查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进行了以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工作中,主要是开展“三排查”、做到“三结合”。

  三、 严格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工程开工后,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施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务工人员以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同时,组织开展好项目部内部的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已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经过“三级教育”。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持证上岗 ,严禁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四、增加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

  我项目部为搞好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制订了《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投入20万元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设施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及安全技能培训和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并为职工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且完善了《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支撑安全生产工作。

  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本着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防止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在发生突发事故时候,能加快和缩短事故处理和人员抢救时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本合同段工程预期竣工,我项目部制定防火、防汛、防电等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演练,通过组织演练,完善预案,提高全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避免次生事故发生,最大可能的减少事故损失。

施工现场2

  1、施工现场机械无论是租赁的还是自有的,必须确保设备的完好、安全、可靠,使用前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

  2、施工现场要设置施工机械管理人员,对大、中、小型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及检查,保证施工机械安全运行。

  3、对施工现场租赁的塔式起重机、提升机及各种机械设备,出租和承租双方方应签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委托安装单位拆装塔式起重机时,还应签订拆装合同。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单位资质、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等材料及设备统一编号、检测报告等应一并存档。

  4、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规范要求安装,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对机械设备应以使用和保管并重为原则,按照“十字方针”(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定期进行保养工作。

  6、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在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人监护。

  7、施工现场按规范搭设机械设备工作棚,流动设备必须做到防雨、防潮、防咂并放置在坚实干燥的地方。

  8、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信号等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9、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作业,严禁施工机械超负荷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禁止施工机械带病作业。

  10、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机械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11、班组操作人员须每日进行一次机械安全检查并做好交接记录,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机械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12、施工机械必须专人操作、管理、非操作人员严禁使用,专业工程师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使其了解机械使用性,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不得违章操作。

  13、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3

  (1)建筑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施工现场轮流安全值班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对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地、主要机械设备、办公地点、生活设施合理安排,布局应符合安全要求。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做到现场材料、构件堆放整齐稳固,堆放不得超过限定高度。严禁靠近防护棚、建筑物墙壁堆放。对油漆及有害物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做到现场文明整洁。

  (4)组织职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班组每周一为安全活动日。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安全技术规范,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照明用低压的确定,并有检查验收记录。

  (6)对于脚手下架搭设、塔式起重机、井架的安装必须有方案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安全网拉设、“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完成后,经项目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注意和关心所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和工人遵章守纪情况发现违章及纠正。专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组织定期检查,查制度的落实,查设备完好,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安全“三宝”使用,查现场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库存放,通风良好。对配电室、木工车间、仓库、施工作业层、生活区域设消防灭火器,专人保管使用,并挂设警示牌。

  (9)特殊作业人员,一定要按特种工种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特殊作业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机构部门请示,待方案批准后才能施工。

施工现场4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的通知(建质[20xx]121号)文件精神,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维护企业和务工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部采用作业人员电子刷卡考勤+班组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制度。

  二、作业人员进场1天内,由项目部劳务专管员登记、核对作业人员个人相关信息后,发放实名制考勤ic卡。

  三、所有作业人员均须参加刷卡考勤,刷卡每天四次,早上上班一次,中午下班

  一次,下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如有加班另加两次。

  四、作业人员必须由其本人刷卡考勤,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刷卡,违者双方各以旷工一天处理。项目部劳务专管员负责作业人员刷卡管理工作。

  五、作业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忘记刷卡时,应主动在24小时内向项目劳务专管员说明情况,由劳务专管员开具证明。

  六、作业人员刷卡后如有事离开施工现场应办好相关请假手续,并在门卫室做好登记,违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七、每天进行电子刷卡考勤和手工考勤记录核对,如发现考勤信息有出入,须及时与劳务专管员、班组负责人核实,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八、作业人员进出施工区拒不刷卡,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以上,且不主动与劳务专管员说明情况并进行核对的’,按迟到或早退处理,并罚款30元。

  九、考勤表按月编制,每月5日前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公示三天,如无异议,交项目经理、劳务专管员审核签字后,发放工资。

  十、因人为因素造成刷卡设备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十一、作业人员完成工作离开项目前,凭工资单退还“实名卡”,如“实名卡”遗失或损坏,赔偿“实名卡”工本费50元。

施工现场5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施工现场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施工现场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包括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中应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承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做。

  (一)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施工单位的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据需要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和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根据建筑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动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明火动用的审批手续。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一)消防设施标志。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

  (二)提示性标志。如:在显著位置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三)警示性标志。如:在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标志。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二)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检查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四)检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是否已经对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进行了清除,并配备了灭火器具;

  (五)对施工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方案和整改措施进行审查;

  (六)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终止合同或停工整改:

  (一)建设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现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三)施工单位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四)施工单位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或随机抽查员工回答准确率低于80%的。

  第九条电工、电焊工、气焊工、危险品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包括消防等内容的安全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方可上岗。

  第十条施工现场发生火情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迅速组织力量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火灾确认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部门。

  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应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应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m之外。

  (二)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在施工区、生活办公区25m之外。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m,保证临时消防车能停靠施救。

  第十三条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必须落实临时消防水源,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

  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宿舍不得设置在建设工程内,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电器设备(包括取暖设备、电加热设备),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宿舍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动力线与照明线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选择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消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第十七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一)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

  (二)在动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

  (三)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

  (四)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六)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七)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对其他施工设备和人

  员安全构成威胁;

  (八)散落的火星对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构成威胁;

  (九)按有关规定必须禁止动用明火。

  第十八条电气焊、切割的弧火花点必须距氧气瓶、乙炔瓶、油类等危险物品及木料等其它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落实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第十九条工程施工中使用带有挥发性的易燃材料时,施工现场应良好的通风条件,周围禁止明火。如施工现场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的,应安装通风设施后方能施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同时设立醒目标志。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随处吸烟、流动吸烟。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第二十二条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建造临时危险物品仓库;使用量较少的,应设临时存放点,并设专人保管。仓库保管员应按当天用量发往施工现场,并做好登记。

  油漆、稀料等危险物品临时存放点应设置在施工作业区以外安全合适的地点,临时存放点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临时存放点内危险物品的存放量不应超过100kg,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应当天清理,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集中临时存放,统一处理。

  第四章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四条在我公司所有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我公司安全部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保障金的提取标准为:工程项目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千元至1万元;工程项目造价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1万元至5万元;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万元至10万元。工程竣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额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六条对于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违章建设施工的,安全部将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并另对建设单位进行同等资金的处罚。

施工现场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景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景区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环境的管理。

  2内容

  2.1施工单位需设一名兼职环保人员,负责日常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

  2.2施工现场水泥、石灰等易造成空间粉尘污染的’建设材料,必须集中存储堆放并予以覆盖。

  2.3施工中的油漆、乙炔、沥青等挥发刺激性物品,应在荒僻处或有防护隔离措施的范围内使用并符合废气、废渣排放标准。

  2.4严格控制现场砼搅拌机、震动泵等建筑机械噪声。若确需夜间施工的工程项目,应向环保部门申请办妥《夜间作业许可证》后方能进行。

  2.5职工住宅和宿舍必须注重环境卫生,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

  2.6后勤生活区环境卫生、场容场貌和现场文明施工应符合有关规定。

施工现场8

  (1)建筑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施工现场轮流安全值班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对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地、主要机械设备、办公地点、生活设施合理安排,布局应符合安全要求。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做到现场材料、构件堆放整齐稳固,堆放不得超过限定高度。严禁靠近防护棚、建筑物墙壁堆放。对油漆及有害物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做到现场文明整洁。

  (4)组织职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班组每周一为安全活动日。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安全技术规范,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照明用低压的确定,并有检查验收记录。

  (6)对于脚手下架搭设、塔式起重机、井架的安装必须有方案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安全网拉设、“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完成后,经项目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注意和关心所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和工人遵章守纪情况发现违章及纠正。专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组织定期检查,查制度的落实,查设备完好,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安全“三宝”使用,查现场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库存放,通风良好。对配电室、木工车间、仓库、施工作业层、生活区域设消防灭火器,专人保管使用,并挂设警示牌。

  (9)特殊作业人员,一定要按特种工种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特殊作业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机构部门请示,待方案批准后才能施工。

施工现场9

  第一节管理目标

  要求各施工单位依据gb/t24001-(1996) / iso14001-(1996)环境管理标准和我集团环保手册,建立iso14000环保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达到环境管理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并最大限度地达到施工环境的美化,选择功能型、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材料设备,不仅在施工过程中达到环保要求,而且要确保整体工程成为使用功能完备的绿色建筑。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北京市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使施工现场成为干净、整洁、安全和合理的文明工地,使之成为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鉴于本工程特殊的周边环境,我们将重点控制和管理现场布置、临建规划、现场文明施工、大气污染、对水污染、噪音污染、废弃物管理、资源的合理使用以及环保节能型材料设备的选用等。在制定控制措施时,考虑对企业形象的影响、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次、社区关注程度、法规符合性、资源消耗、可节约程度以及对材料设备对建筑物环保节能的效果等。

  第二节组织保证

  1、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2、施工现场必须严格管理,项目经理部成立10人左右的场容清洁队,每天负责场内外的清理、保洁,洒水降尘等工作。

  第三节工作制度

  1、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例会制度,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由监理单位组织各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监理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第四节管理措施

  一、场容布置

  1、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开设大门,大门门扇为双开,完全封闭式,且开启自如,车辆出入时打开,不用时关闭。做到封闭式管理,人员出入要申请、登记。

  2、对现有围墙按当地城区要求进行统一粉刷装饰,做到牢固、美观、封闭完整的要求。

  3、为美化环境,在主要出入口和围墙边进行绿化和摆放盆花。

  4、在主要大门口明显处设置标牌,标牌写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内容,字迹书写规范、美观,并经常保持整洁完好。

  5、大门口内设二图五板(即: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卫生区域划分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现场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板、施工现场行政卫生管理制度板。)

  二、防止对大气污染

  1、施工阶段,定时对道路进行淋水降尘,控制粉尘污染。

  2、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粉尘对空气的污染。

  3、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

  4、现场内所有交通路面和物料堆放场地全部铺设混凝土硬化路面,做到黄土不露天。

  5、对运输车要加强防止遗撒的管理,要求所有运输车卸料溜槽处必须装设防止遗撒的活动挡板,混凝土卸完后必须清理干净方准离开现场。

  6、在出场大门处设置车辆清洗冲刷台,车辆经清洗和苫盖后出场,严防车辆携带泥沙出场造成道路的污染。

  7、现场内的采暖和烧水茶炉均应采用环保产品。

  三、防止对水污染

  1、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它水体排进市政雨水管网。

  2、现场交通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统一规划排水沟,控制污水流向,设置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线,严防施工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3、施工现场厕所设沉淀池,将厕所污物经过沉淀后排入市政的污水管线。

  4、加强对现场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管理,对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储存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四、防止施工噪音污染

  1、现场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音混凝土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钢筋和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

  2、严格控制强噪声作业,对混凝土输送泵、电锯等强噪音设备,以隔音棚遮挡,实现降噪。

  3、模板、脚手架在支设、拆除和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4、使用电锯切割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送料速度不能过快。

  5、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

  6、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扰民。

  7、塔吊指挥使用对讲机来取代起重工的吹哨声,消除此项噪音污染。

  8、木工棚及高噪音设备实行封闭式隔音处理。

  五、废弃物管理

  1、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必须单独贮存、设置安全防范措施且有醒目标识。

  2、废弃物的运输确保不散撒、不混放,送到政府批准的单位或场所进行处理、消纳。

  3、对可回收的废弃物做到再回收利用。

  六、材料设备的管理

  1、对现场堆场进行统一规划,对不同的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分类合理堆放和储存,并挂牌标明标示,重要设备材料利用专门的围栏和库房储存,并设专人管理。

  3、对废料、旧料做到每日清理回收。

  4、使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对现场设备材料进行统一编码和管理。

  七、环保节能型材料设备的选择

  以建设方和建设方代表为主导,在材料设备选型方面,遵从以下原则:

  1、满足设计要求

  2、满足规范要求

  3、满足质量和建筑物所特有的使用功能要求

  4、满足环保、节能要求,具有良好的使用寿命,便于今后建筑物的维护和管理,达到降低建筑物维护管理费用和建筑物运营费用的目的。

  八、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本工程属于一类民用建筑,必须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严格做好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工作,否则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将不能投入使用。

  1、土壤中氡浓度控制

  本工程设计图纸中未显示出该工程需采取防氡工程措施,则土方回填时尽可能多的用原土回填,若不得不采用异地土,必须进行镭-226、钍-232、钾-40的比活度测定,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材料选择

  本工程施工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本工程需重点控制的材料则主要为混凝土、隔墙、装修用砂、石(豆石)、水泥、石材、板材、涂料等建筑材料,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下表规定:

  测定项目

  限量

  内照射指数

  小于等于1.0

  外照射指数

  小于等于1.0

  上述材料进场时,必须具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符合规范要求,同时现场还要取样复验,否则不得使用。

  另外,内墙面和顶棚涂料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并取样复验,不合格严禁使用。

  严禁在工程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应符合下表要求:

  污染物

  一类建筑工程

  氡(bq/m)

  小于等于200

  游离甲醛(mg/ m)

  小于等于0.08

  苯(mg/ m)

  小于等于0.09

  氨(mg/ m)

  小于等于0.2

  tvoc(mg/ m)

  小于等于0.5

  九、其他措施

  1、对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和使用后对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专项措施,并设置专人管理。

  2、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泄漏和废油、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

  3、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分开,并及时组织清运。

  4、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围墙以外逗留、休息,人员用餐必须在施工现场围墙以内。

  5、对水资源应合理再利用,如将沉淀后抽出的浅层水用于冲洗车辆、降尘和冲洗地面。

  6、项目经理部配置粉尘、噪声等测试器具,对场界噪声、现场扬尘等进行监测,并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对包括污水排放在内的各项环保指标进行测试。项目经理部对环保指标超标的项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施工现场10

  企业为了保证生产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保持其技术状况完好并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装备素质而编制的一些规定和章程。一般应包括:设备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的规定,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前期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改造、更新设备管理制度,进口设备、重点设备管理制度,检修计划设备管理制度,检修技术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与维修的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统计、考核制度,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压力容器等特殊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的使用、操作、维护和检修规程,润滑设备管理制度规范,备件管理办法等。

  一、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订、修改与执行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法规。各大公司所属厂矿、公司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规程制定与修改的要求

  1、厂(矿)首先要按照设备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2、凡是安装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3、对新投产的设备,厂(矿)要负责在设备投产前30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4、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生产厂(矿)要根据设备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5、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时要逐级及时反映,规程设备管理专业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6、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承包制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审批。

  7、对使用多年,内容修改较多的规程,第三年要通过群众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由厂(矿)组织重新修订、印发,并同时通知原有规程作废。

  8、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由厂(矿)批准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

  设备管理使用、维护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一)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电压、电流等;

  2、设备交接使用的规定,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3、操作设备的步骤,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操作顺序;

  4、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5、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等;

  6、设备运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的内容:

  1、设备传动示意图和电气原理图;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

  3、定时清扫的规定;

  4、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要求,包括路线、部位、内容、标准状况参数、周期(时间)、检查人等;

  5、运行中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6、设备主要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7、安全注意事项。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贯彻执行

  1、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要由厂(矿)专业主管领导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放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巡检人员人手一册,并做到堆积不离岗。

  2、生产单位要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设备专业人员要向操作人员进行规程内容的讲解和学习辅导。

  3、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厂级组织的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生产单位每周都要组织班组学习规程,车间领导及设备管理制度人员,每月要对生产班组规程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抽查情况纳入考核。

  二、设备管理制度内容

  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

  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各单位的生产设备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专业部门,要分别制订出年、季、月度设备综合完好率指标,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

  设备润滑管理

  (一)对润滑设备管理制度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机动部门设润滑专业员负责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厂矿或车间机动科(组)设专职或兼职润滑专业员负责本单位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修理车间(工段)设润滑班或润滑工负责设备润滑工作。

  2、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3、各厂矿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4、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5、润滑专业人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6、认真做到废油的回收

施工现场11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建筑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用人单位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八条、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对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

  第九条、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施工现场12

  c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确保使用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择合格供应商

  1.基层单位(项目部)应按照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单位进行评价,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和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准用证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购置

  1.批量购置:施工项目部编制需求计划,经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由分公司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应约定: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

  2.零星材料购置:由分公司材料员根据审批后的需求计划,到已选定的合格供应商处购置,索取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

  三、验收

  1.批量材料进场: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2.安全员负责收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建立登记台帐。

  3.验收方式:查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查外观尺寸、规格和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等。

  4.对未检品、不合格品作好标识,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现场。

  四、保管

  1.对通过检查验收的材料,进入库房妥然保管,并进行分类标识,建立登记台帐。

  2.按实际需要发放,建立发放登记台帐。

  3.对库存满一年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复查,凡变质、受损伤的及时清理,不允许发放使用。

施工现场13

  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指纹打卡,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为九小时。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长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表。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另计,项目经理不计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相关项目经理召集,施工员、养护班长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报分管副总批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分管副总召集,由项目经理、预算员、营销经理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分管副总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各生产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工程秘书应严格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材料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酒精、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9.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损坏,及时通知材料员联系维修或更换。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材料、运输土方、砂石等,不沿途遗洒及时清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上班。

  6.工棚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8.对施工机械等噪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扰民。

施工现场14

  第一节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的程序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或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管理

  (1)建设单位结合选址,对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或环境影响初步分析);

  (2)环保部门参加厂址现场踏勘;

  (3)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签署意见,纳入项目建议书做为立项依据。

  二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阶段的环境管理

  (1)国家环保局及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计委及有关部门立项批复,督促建设单位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制度;

  (2)建设单位征求国家环保局意见,确定作报告书或报告表。委托持甲级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评价大纲(环评实施方案)。

  (3)建设单位向国家环保局申报表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环评实施方案),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同时附立项文件环评经费概算,国家环保局根据情况确定审查方式(组织专家评审会,专家现场考察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查意见;

  (4)根据国家环保局对“大纲”审查的意见和要求(主要包括评价范围,选用的标准,确定的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的取舍和评价经费等)及确定的大纲内容,

  评价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开展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5)建设项目如有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应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6)建设单位将编制完成的“报告书(表)”,按审批权限上报主管部门的

  保机构,抄报国家环保局和项目所在地省、市环保部门;

  (7)主管部门组织报告书(表)预审,将预审意见和修改确定的两套环评报告书报国家环保局审批。省级环保部门应同时向国家环保局报送审查意见。国家环保局在接到预审意见之日起,2个月内批复或签署意见,逾期不批复或未签署意见,可视其上报方案已被确认;

  (8)国家环保局可委托省级环保部门审查“大纲”或审批“报告书”;

  (9)国家环保局参加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

  三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

  一般建设项目按两个阶段进行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对于技术上

  复杂而又缺乏设计经验的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能增加技术设计阶段;为解决总体开发方案和建设部署等重大问题,有些行业,可包括总体规划设计或总体设计。

  (1)初步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必须按照(87)国环字第00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具体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概算;

  2)建设单位在设计会审前向政府环保部门报送设计文件;

  3)特大型(重点)建设项目按审查权限由国家环保局或国家环保局委托省级政府环保部门参加设计审查,一般建设项目由省级政府环保部门参加设计审查。必要时环保部门可单独审查环保篇章;

  (2)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

  1)根据初步设计审查的审批意见,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在施工图中落实有关环保工程的设计及其环保投资;

  2)环保部门组织监督检查;

  3)建设单位报批开工报告。批准后,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其中应包纳相应环保投资。

  四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

  (1)牻ㄉ璧ノ换嵬施工单位做好环9こ躺枋┑氖┕そㄉ琛⒆式鹗褂们榭龅茸柿稀⑽募的整理建档工作备查r约颈ǖ男问浇环9こ探度情况上报政府环2棵牛

  (2)环保部门检查环保报批手续是否完备,环保工程是否纳入施工计划及建设进度和资金落实情况,提出意见;

  (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负责落实环保部门对施工阶段的环保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主要是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防止和减轻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五试生产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环境管理

  (1)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和政府环保部门提交试运转申请报告;

  (2)经批准后,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做好试运转记录,并应由当地环保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3)建设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环保部门提交环保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附试运转监测报告;

  (4)省级政府环保部门组织环保工程的预验收;

  (5)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门在预验收中提出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竣工验收;

  (6)特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国家环保局参加或委托省级政府环保部门参加正式竣工验收并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工程验收合格证。

  第二节环境管理的要求

  (1)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牪扇〈胧┛刂剖┕は殖〉母髦址鄢尽⒎掀、废水、固定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α

  (2)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浇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6)对产品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3)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当合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施工现场15

  1、凡是需要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提前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

  2、凡使用临时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按批准日期安装和拆除,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安装、架设、使用。

  3、露天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巡回检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电设备、机械、器具均不得使用临时线路。

  5、任何部门必须在申报批准日期内使用临时线路,逾期必须重新申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使用临时线路。

  6、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临时线路,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权通知电工停止供电;因自身安装使用或挪用临时线路而发生事故的部门,其后果由当事者负责,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等级给予行政处罚。

施工现场16

  一、目的

  材料管理与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和质量控制相互制约、相辅相成。为更好地利用资源,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特制定如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原材料管理及采购

  三、权责

  权力与责任明确到人,有利于管理

  四、内容

  (一)、材料验收与入库制度

  工地所需的材料经采购员采购回场后,应进行材料的验收。

  (1)、材料保管员兼作材料验收员,材料验收时应以收到的《材料清单》所列材料名称、数量进行验收入库,并对入库的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数量超过申请数量者以退回多余数量为原则,但必要时经领导核定审批核准后可以追加采购手续入库。

  (2)、材料的验收入库应当在材料回场时当场进行,并开具《入库单》,在材料的入库单上应详细的填写入库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入库时间/经手人等信息。且应在入库单上注明采购单号码,以便领导复核,如因数量品质、规格有不符之处应采用暂时入库形式,开具材料暂时入库白条,待完全符合或补齐时再行开具材料入库单,同时收回入库白条,不得先开具材料入库单后补货。

  (3)、所有材料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在保证其质量合格的基础上实测数量,根据不同材料物件的特性,采取点数、丈量、过磅、量方等方法进行量的`验收,禁止估约。

  (4)、对大宗材料、高档材料、特殊材料等要及时索要“三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加盖红章。对不合格材料的退货也应在入库单中用红笔进行标注,并详细的填写退货的数目、日期及原因。

  (5)、入库单应一式三联。一联交于财务,以便于核查材料入库时数量和购买时数量有无异议。一联交于采购人员,并和同材料的发票一起作为材料款的报销凭证。最后一联应有仓库保管人员留挡备查。

  (6)、因材料数量较大或因包装关系,一时无法将应验收的材料验收的,可以先将包装的个数、重量或数量,包装情形等作预备验收,待后认真清理后再行正式验收,必要时在出库中再行对照后验收。

  (7)、材料入库后,各级主管领导或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入库材料进行复验,如发现与入库情况不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员赔偿。

  (8)、对于不能入库的材料如周转架料、钢材、木材、砂、石、砌块、土建用的装饰材料等物资材料的进场验收必须由仓管员和所使用该材料的施工班组指定人员二方共同参与点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每批供货完成后据此验收依据一次性直接由工长开出限额领料单拨料给施工班组。

  (二)、材料使用与出库制度

  任何材料的使用都必须进行材料的领用手续,材料管理员不得在无领料手续情况下发放材料(特殊情况领取少量材料除外,但过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1)、材料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相应工程所需的材料由现场施工员、班组长负责领取。材料领取执

施工现场17

  施工现场必须有防火负责人,如防火负责人外出,必须指派其他人员负责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严禁穿拖鞋或衣杉不整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准光膀子施工,要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喧哗打闹,不准在非工作区滞留、闲逛。

  施工人员必须胸前配备保安部核发的出入证,对检查发现无证的施工人员不准施工,一律清离施工现场。

  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不准锁门,以备随时接受保安人员检查。

  移动或改造消防设施必须由工程部指定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严禁其它施工单位随意移动、遮挡和拆卸消防设施。

  施工中各种装饰材料要分类码放整齐,留出防火通道,可燃垃圾及时装袋,当日必须清离施工现场。

  使用电动工具要严守操作规程,使用切割机要选择安全地点,防止切割产生火花刮溅引起火灾。使用锯台、刨台产生的刨花和锯末要随时清理。

  装修使用的易燃材料(如:木龙骨、木制灯箱、棉布装饰物等),必须进行防火阻燃处理,装修施工使用的壁纸地毯必须有北京市消防局的防火检测报告。

  施工单位进行油漆或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油漆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和《动火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电器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照明线应架空铺设,电线的选型应使用双护套线或电缆线,使用200w以上的白炽灯,其灯口应采用陶瓷灯口,且照明灯与可燃物距离必须保持0。5m以上,严禁使用碘钨灯。

  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配电箱应放置在干燥的房间内,箱体必须是不燃材料制成,箱内各种电线接头要安装牢固,并装有漏电保护器,箱体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露天施工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应有防尘、防雨保护。

  施工现场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却因施工需要安装的临时线应选用电缆线或双护套线,用后立即拆除,严禁使用麻花线。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源接线板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接线板不准串联使用,插销与插座相匹配,接线板周围不得有易燃物,严禁将无插销的裸线直接插入座内。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任何电加热等大功率电器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必须经中心保安部批准和工程部门核准后方可使用。

  每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后,方可断电离开。

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文。如果您觉得0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我们非常希望您能够将其分享给更多的人。最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内容。祝您生活愉快!

本站资源均为网友上传分享,本站仅负责分类整理,如有任何问题可联系我们(点这里联系)反馈。

(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