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 OpenSSL SSL_connect: SSL_ERROR_SYSCALL in connection to api.openai.com:443 以下是有关于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对重大项目工程安装、检修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操作措施、计划,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公司定期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坚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
六、坚持搞好安全培训制度,职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对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要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做好预案演练。
八、生产现场要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各种物件摆放要整齐有序。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
1、编写目的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班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2、编写依据
2.1、《安徽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办法》;
2.2、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安全奖罚规定实施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送变电运行检修分公司巡检六班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具体要求
4.1、凡违章并造成事故后果者,均据事故根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按《省电力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处理。
4.2、由于该发现的缺陷而未发现或检修工作的不负责任所造成的线路事故(一类障碍):主要责任人:罚款10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800元。
4.3、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300元:
4.3.1、高空作业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安全绳,未造成后果者;
4.3.2、在架空地线上工作,不按规定挂接地线者;
4.3.3、不执行工作票制度,无工作票或未经许可擅自开工未造成后果者;
4.3.4、安全距离不够,又不采取措施就进行工作未造成后果者;
4.3.5、登杆作业不核对线路名称、编号、杆号,误登杆塔未造成后果者。
4.4、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200元:
4.4.1、线路检修,不按制度要求,未有安全措施;
4.4.2、在停电的线路上工作,工作人员未全部从杆上撤离即拆除接地线者;
4.4.3、工作现场打架或嬉闹者;
4.4.4、工作现场,不听从工作负责人指挥者;
4.4.5、监护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监护失职者;
4.4.6、工作负责人在现场,不向工作班成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者;
4.4.7、无票进行工作或事后补填工作票者;
4.4.8、酒后上班或登高作业者;
4.4.9、工作负责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不临时指定现场负责人者;
4.4.10、无故旷工者。
4.5、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100元:
4.5.1、工作负责人未到现场交待安全措施就许可工作或未到现场检查验收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临时性工作及事故抢修未按规定做到现场交待就许可工作;
4.5.2、班组在当月巡线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能处理而未处理者;
4.5.3、进入生产现场不正确佩带安全帽,进入检修现场不穿工作服、工作鞋者;
4.5.4、签发、受理、执行不合格的工作票及许可工作者,未造成后果;
4.5.5、在停电线路上工作完成,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者;
4.5.6、不按班组规定,巡线不到位者;
4.5.7、不按班组规定,检修和巡线工作未发现重大设备缺陷,瞒报者。
4.5.8、班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存在疏忽、遗漏,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
4.6、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50元:
4.6.1、未做到按时起床,未在规定时间内整装待发;
4.6.1、个人工器具、安全用具在作业前未进行检查、携带不齐全;
4.6.1、上、下班途中在车内睡觉者;
4.6.1、领用仓库工器具要保存完好并及时退回,少退、损坏者要按价赔偿;
4.6.1、参加公司、分公司安规、运规考试未通过者;
4.6.1、寝室卫生未每天打扫,被子不进行铺叠,卫生间脏乱差,有异味等;
4.6.1、请假未做到,事先先好请假条明确请假时间和返回时间,延期要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电话请假;
4.6.1、事务员要对每月个人考勤进行核对,如错打考勤导致员工工资错发,赔付相应错发工资;
4.6.1、安全员、技术员、事务员、宣传员对各自报表未及时进行上报,导致绩效考核扣分;
4.6.1、班组人员在合肥期间遵守分公司相关作息及规章制度;
4.6.1、其他未尽事宜。
4.7、上班时间,严禁在班组办公室举行娱乐活动,在分公司安排的`休息时间、地点进行娱乐活动中严禁进行赌博,如发现,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旁观者罚款100元。
4.8、发现设备重大隐患、缺陷、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予以200-500元奖励;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汇报处理,避免事故发生者,予以100-200元奖励,同时向分公司安监部申请奖励。
4.9、以上实施细则是巡检六班班组根据线路工作制定的,如与上级制度有抵触,以上级制度的为准。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
第一条 总则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作规定,是公司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方面,执行《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技术业务知识,掌握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4、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第二条 奖励
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和法规,长期坚持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绩显著的。
(2)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消除职业危害方面,取得成效或者有重大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提出被采纳合理化建议而取得成效的。
(4)在消除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
(5)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2、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50元-500元。
3、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三条 处罚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严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提供伪证,情节严重的。
(5)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对员工的一般违章行为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和记分,罚款额为50元-100元。对员工的严重违章行为或屡教不改的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罚款额为100元-300元。同时可令其下岗学习1至3个月,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严重违章导致事故发生,不能正确认识其错误行为,态度恶劣,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
4、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险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如果迅速认识错误并改正,态度诚恳,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减少,反之,不能正确认识错误且态度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6、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别对待故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决定。
7、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安全奖励的人员,应当按照情节轻重,除追回奖励金额,取消荣誉奖励外,还可给予必要的处分。
8、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
为了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制度,将各项消防责任落实到各个部位、各位员工,切实做好消防工作,保障酒店消防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这一的部门、人员:
1、对消防工作一贯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
2、经常进行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火险隐患的;
3、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4、敢于制止违反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
5、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成绩显著的;
6、及时开展消防宣传,所属员工未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
7、及时迅速将火灾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火灾发生的;
8、发生火灾时,积极勇敢参加灭火战斗的。
二、惩罚
1、有下列违反消防规定行为之一的,除勒令立即停止违章外对直接责任人及有关负责人处50-100元罚款及警告。
A、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尚未造成后果的;
B、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尚未引起事故的;
C、将安全出口上锁或占用、堵塞疏散楼梯、通道的;
D、未经工程部及消防中心同意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私自增加电器设备的;
E、消防重点部位值班人员脱岗、离岗、睡岗的;
F、私自将消防器材挪作与扑救火灾及抢险以外用途的;
G、不按照《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及规定限期消除火险隐患的;
H、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I、谎报火警或者损坏消防电话及其它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标志的。
2、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者,将对直接责任人、有关责任人处于降职、留店查看、辞退等处罚并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A、违章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拒不改正的,尚未造成火灾事故的;
B、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处理听之任之引发火灾事故的;
C、违章使用明火,在具有火灾、爆炸场所吸烟造成火灾事故的;
D、扑救火灾时,畏缩不前、退却或延误的。
以上奖励或处罚由本部门或保安部提出,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提高综合安全管理能力,及时沟通公司各方面的安全信息,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北京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委会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管理。
3编制依据和术语
3.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xx]第70号)第19条 3.2术语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是由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全体成员参加,主要是总结本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每次会议需要有专门的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4职责
(1)安委会是综合协调公司安全工作的议事机构,负责研究、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2)安委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安委会会议原则上全体成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
加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参会人员的职责: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研究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协调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安全管理思想。会议讨论议定的 北京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事项,各成员应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4)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委会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向安委会成员通知会议时间、会议地点,收集需安委会集体讨论的议题机构,负责草拟安委会会议纪要,负责督办安委会议定的事项。
5详细规定
5.1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
5.1.1召开时间及主持人 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每季度一次,全年不可少于4次。遇有重大安全任务或特殊情况,由安委会办公室提请公司法人代表同意临时召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下旬,并提前三天通知参会人员。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主持。
5.1.2参加会议人员
(1)会议组成人员: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成员;
(2)邀请参会人员:根据会议议程需要,公司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有关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等。
5.1.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和学习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组织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和有关领导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
(2)通报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情况,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对策,提出下阶段的安全工作目标。
(3)分析本公司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生产领域的典型事故,查找事故原因,举一反三,研究防范措施。
(4)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公司防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审定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5)听取有关成员报告上一次安委会会议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6
雨季安全生产制度为确保雨季安全生产,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季节生产的特点我们重点要抓好防触电、防雷击、防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1、防雷击措施
(1)在过滤间、曝气罐等高大建筑物,易燃易爆场点要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引下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8平方毫米;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每年在5月1日之前必须检测一下,达到合格标准。
(2)在野外作业遇雷雨时,要在屋顶下方稍有空间的房屋或金属房中躲避,一般的简易帐篷或小棚没有防雷作用。如附近没有躲避的场所,应蹲下两脚合拢,尽可能站在不吸湿的材料上,不要站在高大单独的树木下。
(3)避免靠近或接触高处的金属物体或与其相连的金属物体,如栏杆,避雷接地线等。
2、防触电措施
(1)定期对线路及电路进行检修,老化的电线及时更换。
(2)不准带电作业,不准乱接临时电线,如生产急需临时电线,需由持证电工接线。作业时要穿工作服配带绝缘鞋、手套、扎好安全带,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
(3)电器开关,配电盘在雨季之前用塑料布包好。另外,配电箱、配电柜的门要齐全,太低的要架高,周围杂草要清除。
(4)各种电器必须保持绝缘良好,配齐插头、开关、安装触电保安器后方可使用。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7
1.目的
透过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辫识和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3.定义3.1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物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3.2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3.3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
危险源。3.4重大事故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共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
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3.5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
界量的单元。3.6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
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3.7储存区
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相对独立的区域。4.职责
4.1安全环境部组织生产单位对生产场所及储存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进行计算。4.2安全环境部负责组织生产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辫识、传递和建档。4.3安全环境部负责组织生产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监控。
4.4安全环境部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递至相关单位、从业人员。
4.5安全环境部、各生产单位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的培训。
4.6安全环境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4.7安全环境部负责将重大危险源构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5.工作程序
5.1重大危险源的辫识
5.1.1根据GB18218-20__《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危险物质的界定,本公司的属于应
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危险物质。
5.1.2安全环境部组织相应的生产单位,对存在危险物质的生产场所和储存区进行计算单元的划
分,并对各单元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
5.1.3安全环境部根据各单元的计算结果,按表I中临界量值对重大危险源或一般危险源,构成
评估报告。5.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5.2.1安全环境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档案资料包括物质名称、数量、性质、地理位置、管理
人员、安全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
5.2.2安全环境部将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构成报告,报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有关部备
案。重大危险源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状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5.2.3重大危险源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新知识的获取、的发展状况进行修订,报告修
订后要重新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2.4设备组定期(根据国家对设备规定的检测周期)对重大危险源和主要设备、安全设施和强
检仪表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保存于安全环境部。
5.2.5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按《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中的规定执行。5.3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管理
5.3.1安全环境部负责指导有关单位按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中规定的防护器具、设备设
施的配备标准,对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所属岗位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施,并将所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施进行登记。
5.3.2单位负责人和岗位人员经常检查防护器具、设备设施,保证防护器具、设备设施齐全。5.3.3安全环境部及时对防护器具进行校验和更新,保证岗位所配备的防护器具的有效性。5.4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的演练
5.4.1重大危险源所属单位应制定相应重危险源应急救援处置方案。
5.4.2安全环境部根据《危险化学品事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
救援预案》
5.4.3安全环境部、各生产单位每年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演练计划,计划应包括
演练时间、地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每处公司至少一次,各生产单位进行二次。5.4.4安全环境部、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在演练前组织对参演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培
训。
5.4.5安全环境部对演练过程进行记录,参加演练的人员和观摩人员参演练过程进行评估,安全
环保科将演练及评估状况做好记录。
5.4.6安全环境部根据演练的评估状况,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8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调动 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我院的具本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重奖重罚,使我院的安全 生产逐步走向医院化、制度化。
一、建立医院安全奖惩专项基金
1、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的来源: 1)从医院安全技术措施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费用; 2)从医院的奖励基金中提取部分用于安全奖励; 3)发生工伤事故科室的罚款以及基层违章、违纪现象的罚款。
2、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由医院安监室管理,财务组单独下账专款专用,由主管生产安全 的副院领导批准后拨付使用。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
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医院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为防止事故发 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 2、对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进行制止、举报或提出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3、对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科室、部门、科室以 及个人; 4、对被评为省、市、局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 5、对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对抢险救灾有功者,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 7、对安全生产科研方面有所发明创造,在安全技术、尘
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并 且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有明显的效果者; 8、其它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特殊贡献者。
三、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科室和个人,由医院评比产生,材料上报院领导审核批准; 2、分管领导提出奖励意见,报医院院委会批准; 4、奖励分为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亦可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或个人,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 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3、对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规、违纪 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4、接到安全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 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科室主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事故发生后,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伪造情节或 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对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 政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 8、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五、惩罚细则
1、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 50-1000 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
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1)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把责任落实到位,对于没有制度或责任不能落实到位的, 责令限期整改,并罚款;
2)专职安全员到各科室时,各科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陪同检查,及时汇报安全生产 情况,对检查出的各项安全隐患,各科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反馈隐患整改信息,并形成书 面报告存档,对不按规定要求反馈隐患整改信息的科室,一次罚款200 元; 3)医院定期例行检查到各科室时,对脱岗、离岗及对病人不负责的人员,立即提出批 评、责令改正,记录在案,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100 元的罚款。
4)检查时,对“三违”人员进行当场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屡教不改的给予100 元以上的 罚款。 5)医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医院各科室安全检查。对于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 不按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且不能及时汇报原因的科室,医院将责令限期整改或 停产整顿,同时对该科室给予一次性罚款100 元以上; 6)因不执行相关安全规定发生重大险肇事故、轻伤事故,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科 室500-1000 元罚款;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科室,医院同时给予其科室及个人的罚款不 少于医院罚款的数额。 8)对发生事故后迟报、谎报、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科室医院将给予100-500 元罚 款。 9)对于无故不参加安全检查、不参加安全生产会议(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的科室, 给予一次100-500 元罚款。 10)不接受医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缺少1 人罚款50 元。 11)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扣罚其当月奖金, 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者开除。 2、行政处罚:对事故责
任者,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 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3、刑事处罚: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处罚程序
1、经济处罚:对于情节较轻的、未发生事故的违规行为,由医院提出并直接进行处罚; 发生事故的上报卫生局批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分管领导提出,按医院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9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持续改善,保障健康安全”的方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新员工、合同工、临时工);
2.2外来人员(外单位来公司业务联系、施工、培训、学习等);
2.3转岗、顶岗、脱岗人员。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员工、临时工入厂一级安全教育;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专项、日常安全培训教育;
3.3行政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消防、保卫、交通运输培训教育;
3.4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协助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行政部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识别、计划、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
3.5各生产班组负责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各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6财务部负责保障教育资金的落实。
4资料:
4.1入企业教育
4.1.1一级安全教育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管理部、行政部对新入厂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相关事故分析、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等,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单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2二级安全教育
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厂安全生产制度、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相关事故教训、安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3三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工段长)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施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职责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预防措施、相关事故案例、安全设施装置、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4.2特种作业教育
4.2.1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特种作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2.2特种作业人员须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4.3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务必进行有关安全培训,经所在地设区的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4变更培训
各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4.5事故教育
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6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教育
各单位在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并实施相关人员的专门安全教育。综合管理部进行监督检查。
4.7转岗、顶岗、脱岗人员教育培训
员工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务必由厂、班组进行相关资料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8外来人员培训
4.6.1外来施工人员务必经综合管理部和行政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资料包括:公司生产特点、相关制度、相关规定、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等资料,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发放入厂证。
4.6.2外来参观、学习、业务联系人员,须由相关单位进行相关安全制度、规定厂及注意事项培训教育。
4.9日常安全教育
4.9.1综合管理部协助公司安委会制定并实施公司级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对象包括公司级、厂级领导及安全员,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典型案例讨论及其他相关资料。
4.9.2各单位组织制定本单位日常安全教育、班组安全学习计划,班组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所有人员务必参加,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厂安全规章制度、典型案例等相关资料。
4.9.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班组安全学习,综合管理部和生产厂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状况,在活动记录上签字。
4.9.4公司安全培训是全员培训,任何人缺席均需进行补培训。
4.10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4.10.1公司各部门要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记录培训时间、资料和考核结果。
4.10.2公司、各单位要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培训目标,指定培训计划并实施,培训计划变更要有记录。
4.10各部门要对培训教育方式和效果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到达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0
总则
1、为维护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安全生产奖惩考核,以法制手段与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实行凭功受奖、论过受罚、赏罚严明的原则。
3、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由安技部门归口管理,各分厂(分公司)、部门均应把安全生产奖惩列入员工考核内容。
奖惩条件
1、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由安技部门或由其提请公司主管领导批给子一次性奖励。
2、
3、在劳动保护方面有创造发明,积极推广新技术,对防止职业危害及人身伤害事故取得突出效果的;
4、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5、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险情,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
6、在事故抢救中不畏危险,奋不顾身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免受损害或减轻损害的;
7、敢于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因而避免发生事故的;
8、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的。
9、对以上群体和员工的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和发给的一次性奖金。
10、奖励经费从公司奖励基金或税后留利中专项列支。
处罚条件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2、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不力,分厂(分公司)、部门管理混乱,员工无章可循,造成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
3、安全教育与检查督促不力,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的;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5、由于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6、由于擅自动用他人设备,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等原因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者;
7、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评审的;
8、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任者;
9、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女员工进入作业场所不戴安全帽者;
10、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者;
11、无操作证而单独操作者;
12、带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
13、穿拖鞋(有限定的除外)、赤膊、敞衣、穿裙、穿高跟鞋进入生产作业区域者;
14、交通运输车辆人物混装者或者未戴安全防护排气罩进入油化库的车辆驾驶人员
15、凡属触犯上列各条之一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有关责任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可并处),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16、行政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长治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包括学校安全的各个方面,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明确各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各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食堂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我校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目标年终考核制,考核情况纳入学校的督导评估和年终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校教职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成效显著,事迹突出的个人,提出表彰意见,报联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责任追究
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按照《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申报制度》执行,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学校
安全管理,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损失无法挽回的;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分类
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外,按以下事故类别进行追究和处理:
1.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发生重伤、重度中毒1人及其它一些受伤情况,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在学校或系统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和相关教师追偿经济损失。
2.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指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全系统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等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3.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2人或重伤、重度中毒4人,或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纪律处分;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2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4.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重度中毒5人以上,或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三)责任追究办法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联校和教育局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研究后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抽调相关人员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党政会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传达安全生产信息,贯彻各项安全决议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各级安全例会的内容、时间、范围及贯彻会议决议的要求。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
第四条 安全例会是指各级安全管理部门为专门研究安全生产管理和与安全有关的专项工作而定期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 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子公司及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常设机构(办公室)负责召集,做好会议各项准备,督促检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第七条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干部工作例会的组织工作。子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安全例会由同级安全部门或安全员在同级领导安排下组织召集,研究布置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 子公司及下属单位生产调度部门负责调度会有关安全内容的布置工作。
第九条 公司经理办公会、子公司经理办公会和厂级办公会在研究安全工作时,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或安全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办公室负责记录,并会同安全部门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第三章 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条 安全会议的内容
(一) 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重点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并做出决议;审定重要安全规章制度;审定关系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和活动方案;分析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听取分管安全领导或安全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司、子公司经理办公会和厂级单位办公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时,主要听取主管安全工作领导的工作汇报,并对需经办公会研究处理的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做出决定。
(三)公司、子公司安全干部例会重点落实同级安委会和行政例会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研究处理日常安全管理的业务工作。
(四)厂级、作业区安全例会应结合实际重点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计划和要求,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五)班组安全例会应传达上级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研究、总结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强调班组成员尽职尽责,采
第十一条 安全会议召开的时间规定
(一)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时间定于每月上旬,子公司和厂级安委会在公司会议之后召开。
(二)公司、子公司和厂级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时间于同级安委会之后召开。
(三)作业区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二次,时间分别定于月初和月中;
(四)班组安全例会或安全活动日每周一次(不包括每天的班前会)时间不少于三十分钟;
(五)各级安全生产调度会,应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要求同时调度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安全会议参加的范围
(一)公司、子公司和厂级安全委员会会议由同级安委会成员和会议研究议题涉及到的部门领导参加;
(二)公司、子公司安全工作例会分别由下一级安全部门人员参加;
(三)厂级安全例会由各作业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四)作业区安全例会由各班组长参加,必要时扩大到班组安全员;
(五)班组安全例会或安全活动日由班组全体成员参加,缺
第十三条 管理要求
(一)各级安全例会必须用专用记录本认真记录,并保存备查。
(二)各级领导办公会研究安全工作内容的决议应记录清楚,并及时传达有关部门落实。
(三) 安全会议决定事项,应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工,予以落实,各级安全部门应负责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如有必要,可提交下一次会议研究处理。
(四) 各级领导应认真贯彻安全会议决定,积极组织落实,并主动将落实情况和结果通报同级安全部门和主管领导,以备检查和考核。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四条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负责对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纳入考核。
第十五条 各子公司应对下属单位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20xx年3月修改后下发执行。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3
为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单位财产的安全,加速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起安全生产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办法的《职工奖惩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实际,指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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