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申请书 产假申请

产假申请书 产假申请

产假申请书1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月,现因身体需要申请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X个月。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正常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增加15天,我现特向公司申请X月X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X月X日–X月X日,请予批准为盼。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XXX同志,经过近期的交接工作,XXX同志已经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恳望批准。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我国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但实践中应分两种情况讨论: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未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产假申请书2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本人于年月份怀孕,预产期为年月日),属于计划内合法生育第一胎,并属晚婚、晚育。鉴于家庭住地()与工作单位()之间距离较远以及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根据中心相关规定,产妇休假应为天。我现特向中心申请休产假,预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望领导给与审批为盼。感谢!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1。产假规定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能够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光,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2。产假天数

共有98天产假,其中产前能够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

3。产假待遇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

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产假申请书3

一、女职工小产产假多少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女职工流产假工资怎么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产假待遇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产假申请书4

邮编:100001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xx年1月1日到xx年6月30日共计六个月的提成款13213.38元;

2、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产假期间的工资补偿18208.12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经济赔偿金13667.52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生育补偿金xxxx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承担申诉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

6、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xx年11月到被申诉人公司入职,xx年11月怀孕,xx年7月初开始休产假,xx年8月24日生产,xx年11月份申诉人告知被申诉人自己可以正常上班,并通知被申诉人自己将回公司上班,被申诉人以合同到期、岗位已经有人顶替、公司业务萎缩等原因为由,拒绝申诉人继续在被申诉人公司就职,申诉人多次与被申诉人多次沟通未果(其中一次有电话录音为证)。

合同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根据最高法院1995年对劳动法的司法解释,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所以申诉人的合同虽然到xx年6月30日终止,由于被申诉人的原因不愿意续签合同,但是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有效期持续到哺乳期为止。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和《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十四条规定,哺乳期应为十二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所以申诉人合同有效期应该延续到20xx年8月24日为止。

提成计算方法(xx-1-1——xx-6-30之间的提成)

根据被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很容易计算出申诉人在xx-1-1到xx-6-30之间的提成为13213.38元。

工资的计算方法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3条第2项明确规定,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提成属于计件工资的一种,在合同附件工资计算方法上也有说明。

因此申诉人的工资有两部分组成:底薪和提成,底薪每个月月底发放,为1500元(电话录音为证),提成年终发放,所以工资应为=1500+每年提成/12

根据计算

申诉人的基本工资为

底薪(元)总提成(元)时间(月)每月提成(元)每月总工资(元)

xx年150032844122737.004237.00

xx年150040156123346.334846.33

xx年150014690121224.172724.17

xx年(只有6个月)150013213.3862202.233702.23

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724.17×6+3702.23×6)÷12=3213元

产假工资

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地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方看护假10天”。所以产假除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外,还应该遵守地方法律法规,申诉人属于晚育(女27,男31),难产(剖腹产,有病例证明),独生子女,所以实际产假应该为90+30+15+35=170天,被申诉人应该给予申诉人产假期间5个月20天的工资。

工资计算基准为产假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213×170/30=18208.12元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由于被申诉人的原因,在哺乳期内不同意申诉人继续上班,属于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解除合同,按照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为,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由于申诉人xx年11月在被申诉人公司工作,目前已经3年11个月,所以应该给予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最近12月的加权平均工资为

(1×2724.17+6×3702.23+5×3213)/12=3416元

被申诉人应该支付给申诉人的经济补偿金为

4×3416=13667.52元

生育补偿金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依法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金。被申诉人没有给申诉人缴纳生育保险金,导致申诉人在生育期间的检查费和医疗费全部自理,给申诉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要求被申诉补偿申诉人在生育期间所支付的检查费和医疗费xxxx元(以医院收费单据为准)

由于被申诉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在生育期间劳动法赋予申诉人的各项权利,给申诉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诉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诉人的请求!

此致

xx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签名):

产假申请书5

需要明确的是,符合二胎政策的女职工,在生二胎期间能享受到的待遇与生一胎的待遇是一样的。

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准妈妈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每个工作日内哺乳时间工资应该照发。哺乳(含人工喂养)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女职工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中国很多省市地区都规定了单位必须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

如果你所在单位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表现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数额取决于你所在地区的生育保险政策和单位按照规定确定的您本人的社保缴费基数。女职工生育后,可以去相应的社保机构领取生育津贴,这部分的福利的作用也相当于产假工资,只是为一次性领取。

《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以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

产假申请书6

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11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请假时刻为4个月。另在此十分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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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3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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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在进步,需要使用申请的场合越来越多,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切忌长篇大论。为了让您在写申请书中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产假申请书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产假申请书篇1

尊敬的领导:

本人由于怀孕临近生产,20xx年X月X号预产期,为保障生产顺利,并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鉴于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特向领导申请休产假。我现在向单位申请X月X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X月X日–X月X日。特此请假,请予批准!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产假申请书篇2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于xxxxxxxxxx年xxx月xxx日生下宝宝,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特向领导申请办理产假手续。现特向单位申请xxxxxxxxxx年xxx月xxx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xxxxxxxxxx年xxx月xxx日至xxxxxxxxxx年xxx月xxx日,请予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xxxxx

xxxxxxxxxx年xxx月xxx日

产假申请书篇3

邮编:100001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XX年1月1日到XX年6月30日共计六个月的提成款13213.38元;

2、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产假期间的工资补偿18208.12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经济赔偿金13667.52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生育补偿金XXXX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承担申诉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

6、请求裁决

产假申请书7

需要明确的是,符合二胎政策的女职工,在生二胎期间能享受到的待遇与生一胎的待遇是一样的。

1、产假工资

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准妈妈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哺乳期内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每个工作日内哺乳时间工资应该照发。哺乳(含人工喂养)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女职工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3、生育津贴

中国很多省市地区都规定了单位必须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

如果你所在单位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表现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数额取决于你所在地区的生育保险政策和单位按照规定确定的您本人的社保缴费基数。女职工生育后,可以去相应的社保机构领取生育津贴,这部分的福利的作用也相当于产假工资,只是为一次性领取。

4、怀孕女职工不能被随意开除和降低工资

《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以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

产假申请书8

邮编:100001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XX年1月1日到XX年6月30日共计六个月的提成款13213.38元;

2、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产假期间的工资补偿18208.12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经济赔偿金13667.52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生育补偿金XXXX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承担申诉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

6、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XX年11月到被申诉人公司入职,XX年11月怀孕,XX年7月初开始休产假,XX年8月24日生产,XX年11月份申诉人告知被申诉人自己可以正常上班,并通知被申诉人自己将回公司上班,被申诉人以合同到期、岗位已经有人顶替、公司业务萎缩等原因为由,拒绝申诉人继续在被申诉人公司就职,申诉人多次与被申诉人多次沟通未果(其中一次有电话录音为证)。

合同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根据最高法院1995年对劳动法的司法解释,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所以申诉人的合同虽然到XX年6月30日终止,由于被申诉人的原因不愿意续签合同,但是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有效期持续到哺乳期为止。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和《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十四条规定,哺乳期应为十二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所以申诉人合同有效期应该延续到20xx年8月24日为止。

提成计算方法(XX-1-1——XX-6-30之间的提成)

根据被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很容易计算出申诉人在XX-1-1到XX-6-30之间的提成为13213.38元。

工资的计算方法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3条第2项明确规定,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提成属于计件工资的一种,在合同附件工资计算方法上也有说明。

因此申诉人的工资有两部分组成:底薪和提成,底薪每个月月底发放,为1500元(电话录音为证),提成年终发放,所以工资应为=1500+每年提成/12

根据计算

申诉人的基本工资为

底薪(元)总提成(元)时间(月)每月提成(元)每月总工资(元)

XX年150032844122737.004237.00

XX年150040156123346.334846.33

XX年150014690121224.172724.17

XX年(只有6个月)150013213.3862202.233702.23

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724.17×6+3702.23×6)÷12=3213元

产假工资

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地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方看护假10天”。所以产假除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外,还应该遵守地方法律法规,申诉人属于晚育(女27,男31),难产(剖腹产,有病例证明),独生子女,所以实际产假应该为90+30+15+35=170天,被申诉人应该给予申诉人产假期间5个月20天的工资。

工资计算基准为产假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213×170/30=18208.12元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由于被申诉人的原因,在哺乳期内不同意申诉人继续上班,属于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解除合同,按照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为,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由于申诉人XX年11月在被申诉人公司工作,目前已经3年11个月,所以应该给予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最近12月的加权平均工资为

(1×2724.17+6×3702.23+5×3213)/12=3416元

被申诉人应该支付给申诉人的经济补偿金为

4×3416=13667.52元

生育补偿金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依法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金。被申诉人没有给申诉人缴纳生育保险金,导致申诉人在生育期间的检查费和医疗费全部自理,给申诉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要求被申诉补偿申诉人在生育期间所支付的检查费和医疗费XXXX元(以医院收费单据为准)

由于被申诉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在生育期间劳动法赋予申诉人的各项权利,给申诉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诉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诉人的请求!

此致

XX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签名):

产假申请书9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月,现因身体需要申请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X个月。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正常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增加15天,我现特向公司申请X月X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X月X日–X月X日,请予批准为盼。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XXX同志,经过近期的交接工作,XXX同志已经可以胜任本岗位工作了。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恳望批准。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我国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但实践中应分两种情况讨论: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未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产假申请书10

尊敬的xx科长:

首先,真心的感谢科长四个月以来对我的栽培和关怀。

来公司工作,不知不觉已经四个月了,这段时间大家都给了我很多的帮助,我也从中学到了很多有用的东西,刚开始打电话声音都有点颤抖的我,确实成长了许多,这都是公司给我的机会和大家对我的信任。

不过我在公司也是一个渺小的存在,既不是服装,面料专业毕业,也不会英语,韩语说的也很烂,幸亏我是个男人,还有点力气,一般的脏活,力气活还能干点,也可以跑跑腿之类的,做一些简单繁琐的事情,我对这些丝毫没有埋怨,比起端盘子,搓澡,砸墙要幸福的多了,毕竟刚毕业,社会阅历浅,用网络上经常形容新手的`话说就是一菜鸟。

其实也不怎么累,累也就累那么几分钟到一个小时不等,刚进公司时因为毕竟是个男孩,很少碰面料这些东西,叠布,裁布,验布时都放不开,总感觉大老爷们干这些东西有点别扭(我估计每个男的刚干这个时都会有这样的心理),有几次都想放弃了,不过时间这个东西确实厉害,我也慢慢适应了,而且刀法练得也不赖,都有超过小崔的势头了。

刚进公司时觉得这些东西好难好难,第一个让我郁闷的就是随处可见的英语词汇,整的我头都大了,估计是因为学日语的关系,看见英语就犯晕,刚进来的那几天就抱着英语单词躲在二楼死背,背了几天好像没什么效果,看来是吸收太多,得慢慢消化,随着日积月累,一些经常用的单词也差不多都拷贝到脑袋里去了,也掌握了不少业务内容,然后在老板的多次威逼怒吼之下逐渐从哺乳期成长到婴儿期了。

这段时间,我明显的感觉到老板和科长在逐渐的培养我,让我从一个剪布的小子到接触客户邮件,管理样品,接触大货,这让我非常的欣喜,也决定要努力干下去,但是(中国人最怕的就是这个词汇),经过两个星期不断的思考,肯定与否定之后我还是作出了这样的决定-辞职,我发现对现在的工作丝毫提不起兴趣,甚至感觉厌烦,心里没来由的烦躁,这绝对不是人为的原因,而是我自己有点神经质,脾气又倔,又臭,而且想到要离开大家也有点舍不得,可已经决定下来了也没办法。也许有一天我会为今天的决定而后悔和付出代价,说老实话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找什么样的工作,而且现在找工作也比较难,但是我想趁年轻多闯一闯。请科长原谅我的罗嗦和这样的决定。恳请科长批准这个草率而莽撞的小子的辞职。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

xx年x月x日

产假申请书11

尊敬的学校领导:

本人于20xx年8月休完产假后,又申请了5个月的哺乳假,请假期限从20xx年8月13日——20xx年1月13日,现在假期已结束,特向学校提出销假申请,烦请领导批示为感。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1月13日

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晚育产假的规定于20xx年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修正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全国各地的规定标准不一,应以当地最新颁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准。

1、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2、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3、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晚育产假的规定于20xx年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修正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全国各地的规定标准不一,应以当地最新颁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准。

4、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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