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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产品加工业调研报告1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动农业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市委批转的《政协xx市委员会xx年工作要点》安排,xx月中旬,由xx副主席带队,经科委负责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部分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对全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先后赴xx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座谈,同时,采用书面形式调查了全市其他县市区的有关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1.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迅速。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目前,全市被列为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县和xx省电商示范基地的xx个,分别为:xx。正式运营的电商产业园或电商城xx个,分别为:xx。正在打造电子商务产业园的xx个,分别为xx。全市以农产品电商为主体的企业近xx家,加盟平台有阿里、京东、苏宁、邮乐优选、邮三湘、每天惠、智慧农村、智慧民生等。本土较大的农产品电商有口袋xx、永兴果联金服、xx农博网、三合乔龙网上商城、万马果蔬配送、四季网。农产品网店或微店xx多个。xx年全市农产品电商交易额达xx亿元,占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的xx%,居全省第五位。
2.农产品网货逐渐增多。通过近两年的摸索,我市农产品网络销售通道已打开,网货日益增多,例如,xx县已注册的有xx鸭、小徐瓜瓜;苏仙区有金朵高山菊、凤楚山河食品、芝草、瑞香米业、苏仙茶油;资兴市有清江柑橘、烟坪反季节西瓜、兰市兰花、坪石脐橙、汤溪茶叶、州门司东江湖梨;汝城县有优质水果、茶叶、优质稻、朝天椒、板鸭;安仁县有生平米、豪峰茶叶、湘鲁脐橙、天扶菇业等。永兴冰糖橙已成为我市农产品网货的“爆款”,华大农业通过对冰糖橙的甜酸度分级处理和分类包装,品牌策划,产品销价由过去的xx元一斤提到最高xx元一斤,大大提升产品价值,带动农民增收,成为我市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样板。xx县正在规划“一乡一品、一县多品”网货产业链,如xx血鸭、四里富硒大豆、太和朝天辣、光明萝卜已形成当地首批网货产业链。
3.农产品专项物流建设逐步推进。全市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农产品冷链物流有兴义物流、义捷物流、达达物流。xx年以来,邮政、农村淘宝、京东、苏宁以及“四通一达”开始陆续在我市进乡入村设立服务站。目前农村淘宝已率先在我市xx建立xx个村级服务站,并分别与资兴、永兴、宜章等县签订了合作协议;京东已在xx、资兴、xx等建立县级服务中心,各乡镇服务站正在建设;邮政、供销等企业也在加快我市服务站的建设。预计xx年底,全市各县到乡镇的农村物流体系可以实施全覆盖,为下一步农产品电商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
4.农产品电商人才培训已经启动。xx高职院已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培训培养电商专业人才。xx年,永兴县政府与省邮政公司合作,组建我市首家县级电子商务协会,开展了三期农产品电商人才培训,培训人数达xx余人;团市委也面向农村青年组织了多次人才培训;高新区东谷电商产业园、北湖区华泰城先后组织xx余次的电子商务讲座,受训人数达xx多人;xx自xx年xx月农村淘宝进驻以来组织了多次专场培训,培训人数近xx人;xx科技电商扶贫产业园还引进专业公司打造众商实训基地,既组织培训又安排就业,形成实训+就业的人才培育模式,目前正在建立远程教育基地,促进电子商务意识和实操技能在农村的普及,并试点以科技电商特派员进乡镇建立农村电商孵化站的探索,四里镇农村电商扶贫孵化站已成为我市首家以“农产品电商+需扶贫乡村”创客实训基地。
二、我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近两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电商企业的策划运营下,在广大电商带头人的共同努力下,xx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农产品电商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1.政府主导作用发挥不够,缺乏顶层设计。一是市县两级政府在农业信息化建设上主导作用发挥不够,大多数农业信息网只是单纯提供一些简单供求信息,且更新慢,基本没有发挥作用。二是引导扶持不到位,基础设施、基本培训以及政策体系、法律保障和必要的监管服务滞后。三是我市尚未出台针对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和扶持办法。四是相关的专项规划没有细化出台,各县市区发展思路不明确,对自身的优势和特色没有深入的了解、研究和定位,基本是各自为政、单打独斗,存在农产品电商主体野蛮生长的现象。
2.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市场竞争力弱。一是农产品产业化程度不高。长期以来,以家庭为主的生产经营模式,造成我市农业生产经营的分散化,一时难以形成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使得农产品的质量控制与电子商务所要求的标准化产品有很大差距。二是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农产品的品种类别较多,相应的标准不统一,大部分农产品,如桂东玉兰片、南瓜籽、大禾糍粑、牛肉、土鸡蛋等产品缺乏专业、统一的质量标准,基本上都是“三无”产品,且不同批次产品可能存在差异,客户反映质量褒贬不一,信用度不高,竞争力不强。三是农产品产业链建设滞后。我市大部分农村仍是采用传统的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生产为主,种植种养规模小,没有经过分选、加工、包装、仓储、策划营销等环节,基本都是初级农产品,农产品附加值不高,无法发挥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效益优势。
3.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落后,支撑体系不完善。一是我市电子产业园建设相对滞后,电商投资运营环境不优,管理不规范,部分电商企业在洽谈中因环境不优而迁往广州、杭州、长沙等地。二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进程缓慢,我市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的山区,乡村一级是网络覆盖的薄弱地带,全市各县市区均有xx%的农村地区尚未接通光纤,存在“信息高速公路”不畅,网络接通农户的“最后一公里”障碍,使得农民不能通过有效的途径参与到电子商务中来,直接影响了农产品供应链前端电子商务的发展,三是与电子商务密切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网络管理、金融结算、物流配送、网上税收渠道不畅,问题凸显。
4.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不健全,成本居高。我市农村物流体系极不完善,“四通一达”等社会第三方物流只能到县,邮政集团的网络虽然遍布城乡,但在乡村也仅能保障邮件的投递,车辆、人员配置、配送时效和费用都不能满足农产品电子商务快捷的要求,存在着快递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农产品预冷、分级包装、贮藏(冷藏简易气调和气调贮藏)、运输、批发市场等物流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导致农产品物流成本非常高,在农产品网络零售中,整个物流成本达到xx%到xx%,以快递首重xx公斤之内为例,xx各县市区单价xx元/件,而长沙仅需xx元/件。此外,因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滞后(全市只有xx家),目前绝大部分生鲜农产品是在常温下储存流通的,造成农产品流通损耗率高达xx%至xx%,如永兴县因无冷链物流,冰糖橙损耗率高,销量与收益不成比例。
5.高素质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匮乏,供需矛盾突出。农村年轻人口流失现象严重,尤其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农村青年,一般选择到城里工作和生活。特别缺乏既懂农业、又懂互联网的复合型人才和农村电商带头人。同时,县市区政府部门精通电子商务的业务骨干也是非常匮乏,电商企业自身也人才稀缺,全市电商人才存量几乎为零,农产品电商人才的断层严重,供需矛盾极为突出。
三、扶持推动我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为大力推进农产品电商和智慧农业发展,针对农产品电商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政府引导,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有序发展。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建议市政府成立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市县乡政府建立大型农产品网站,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的信息网络平台。二是将各县市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激发工作动力,提升工作水平。三是编制我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既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又突出创新发展,按照调结构,补短板,去杠杆,去库存,促融合的思想,突出特色品牌,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合理布局优势农产品区域、农村电子商务重点区、集聚区、示范区和服务点,提高产品品质,优化品种结构,培育龙头企业。通过规划实施,引领电商发展,推动农产品销售。四是加快出台扶持产业链发展政策。xx、研究出台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xx、争取国家政策,设立电商产业投融资平台和投资基金,通过股权和金融服务方式为当地农村电商的产业化发展提供资金,促推产业链发展;xx、整合各项涉农资金,设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乡镇电商服务站点给予补助;xx、各金融机构给予农村网商、电商企业等主体提供一定额度的贷款支持,并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农产品产业链的发展。五是强化行业监管和统计。政府由促进向监管重心转移。成立xx农产品电商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协调、自律、规划、监督、评价、会展、培训等作用,促进农产品电商可持续发展。探索建立农产品电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和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各项工作,审议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注重发挥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对电子商务活动的监管统计职能,研究制定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规范,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建设,建立有利于农产品网上交易发展的市场环境,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六是着力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线上与线下协同发展模式,完善农产品监测预警质量标准,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相关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实现农业产业链数据互联互通,为农产品电子商务提供公共服务支撑。
2.实施农产品品牌化战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一是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机制。分区域设立标准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各乡镇分设专业检测机构;各企业、合作社配备检验室、速测站,负责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提升农户安全生态意识,提高农产品质量。二是建立农产品优选库。组织有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共同建立农产品电商产品优选库,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报送,对适合农产品电商销售的产品进行挖掘整理、注册认证,统一种养标准、统一加工标准、统一产品标识、统一产品定价、统一品牌包装、统一营销策划。三是培育网货形成农产品产业链。在产业培育和开发上参照电商平台的大数据来分析,按照市场前景、竞争力强弱来划分级别。对有市场前景,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可以原产地成品进行网上销售;对市场前景和竞争力一般的农产品可作为原料进行深加工;对市场饱和没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建议转型升级。依靠淘宝、京东的`大数据平台来确定网货品类,结合精准扶贫项目,引入有竞争力的产业培育实现订单式种养,形成“农户+电商企业+龙头企业”的网货产业链的开发模式。开通“淘宝—特色馆“,不断充实馆内产品种类和入驻企业数量,做大做强xx农产品品牌。四是建立健全农产品溯源机制。加强农产品生产销售者的溯源意识,全面推行“索票方式”的溯源模式,逐步建立“标签方式”和“追溯卡方式”溯源模式。加大溯源信息平台建设,促使系统资源覆盖到各种农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倒逼流通环节改善服务和经营,促进市场发育,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农产品电商销售的竞争力和公信力。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电商平台。一是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抢抓国家实施“互联网+”发展战略机遇,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网络光纤进乡(镇)村入农户,同时,积极推进我市农产品网络信息系统和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站建设。二是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鼓励打造聚集第三方服务商、电商孵化、物流配送中心、信息平台、网络培训等多功能、多业态融合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在贴租、入园奖励、产业资金申报、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予以支持,引导相关商户集聚发展。三是加快相关服务网点建设。积极推进金融网点到村,物流配送到村的城乡互动、互为一体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为农产品经营户提供统一的货源组织、收购、订单处理、产品包装、包裹寄递、缴费等服务一站式解决。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功能。四是搭建多元化农村购销平台。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网络营销平台,帮助特色名优农产品企业开设网店,入驻网络销售平台,注重与淘宝网、京东商城、当当网、苏宁易购、国美在线、xx号店等主流电商平台的无缝对接和相关合作。二是推动支持“农超”对接和网络营销,积极推动有实力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或专业合作社与超市、大型卖场对接,采用“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实体店”的模式生产营销。三是创新电商OxxO平台运营模式,大力推广OxxO平台的应用,重点打造以智能售货机为终端的新型线上线下融合平台,利用遍布在小区、写字楼、酒店、餐厅、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农产品智能售货机来销售产品,充分利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打造独具特色的“互联网+社区电商”,便利市民农产品消费需求,进一步推动农产品电子销售。
4.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降低物流成本。一是全面落实国办发〔xx〕xx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加大对物流基地建设、冷链系统建设等的政策性扶持力度,支持建设农产品流通全程冷链系统,开展冷链标准化示范,重点加强xx优势农业产区冷库建设。由发改委、商务局、经信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委、国资委、质检局、文体广新局、邮政局等共同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二是优化物流节点空间布局,做好与产业布局、交通布局、城市规划的配套衔接,整合区域内邮政、物流、电商、传统商贸企业的物流资源,深入挖潜企业自用仓储资源,通过置换手段释放土地空间,建立商品仓储集散中心,加强农村物流配送中心、特别是农产品冷链仓储、分拣包装中心等基础设施和村级网点等建设。三是建立物流联运机制,实现铁路和公路等运输方式无缝衔接,为物流企业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联运方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四是加快推进物流智能化建设,加强网络、设施和信息的共享衔接,打造物流价格监测公共信息平台,通过建设物流分拨中心和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采取集中收货、集中存货、统一发货和共同配送等方式,有效降低物流成本。
5.强化人才支撑,助力农村电商长效发展。一是广泛开展电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充分利用高校、职校、人社部门培训中心等资源,建立市县两级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建设电子商务人才实训基地,对从事农产品电商的农产品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和网店经营人员,开展系统的电子商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建立xx电商交流微信群,有效实现学习交流、信息共享、资源互补,提高各类农产品电商主体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注重本土电商人才的培养。依托阿里“千县万村百万英才”项目,由团市委组织农村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返乡就业人员,开展“数据分析与管理、选品议价、运营推广、实战分享”培训课程,帮助他们成为电商创业领头人或农村淘宝专职合伙人,重点培养一批高级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三是积极引进高层次电商人才。主动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对接,有针对性地引进具有电子商务管理和研发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提升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能力。对引进的优秀电商人才在工资报酬、子女就读等方面给予优惠。四是建立电商人才档案库。通过对电商人才的分类和动态管理,及时收集掌握各种电子商务人才的需求,帮助企业和电子商务人才进行有效对接。
乡镇农产品加工业调研报告2
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保障食品安全提出六点建议。
一、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现状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了覆盖市、县、乡镇、基地(市场)四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生产过于分散,监管难度大
种植业方面:我市农产品生产过于分散,没有形成规模,无法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不合理使用,导致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难以真正做到无缝对接。
养殖业方面:我市畜禽水产养殖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养殖户购买劣质苗种、饲料,养殖物有病乱用药等情况时有发生,给我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隐患。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未健全完善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与农技推广中心在行政管理上没有理顺关系,既有县直管,也有县乡共管以乡为主等形式。少数乡镇虽然建立了检测室,但办公用房年久失修,检测设备陈旧落后,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多数乡镇还未建立检测室,监管手段和监管能力有限,监测人员要兼顾乡镇的其它工作,监测效果不尽人意。
(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缺乏专职检测人员。市级检测中心在编人员只有4人,六县在编的’检测执法人员不到100人,人少事多,超负荷工作;四城区目前尚未设立渔政机构,开展监管工作难度大。
缺乏必要的设备。市级检测中心只能做定性分析,无法开展定量分析。如瘦肉精检测只能进行初步筛选工作,要送到自治区才能确认检测结果;水产品检测则均需送自治区进行检测。
缺乏经费保障。目前我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业务经费为每年一申请一审批,没有形成常态化管理,经费来源缺乏保障。各县区都没有专项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举步维艰。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有待健全完善
目前我市还没有建立水产品市场准入机制,水产品既无标识,经营者又未建立台账,对于问题水产品,其溯源调查的难度很大。同时,由于人力不足,部分县的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未能正常开展,导致一些不免疫、不佩戴耳标的畜牧产品流向市场,造成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快推进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建议健全农产品质量,使龙大的药残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始终与日本最新标准同步。
四、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品是关键。20xx年市政府发布实施了《烟台市农药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农技农资结合、协会服务、企业直销、龙头企业带动等农业投入品有效服务模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莱阳市以配送中心为平台,设立农资连锁超市,在企业、村庄设立连锁专供点,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的服务模式,有效地提升了放心农资的配送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化肥、农药集中配送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
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市委、市政府要求,利用三年的时间,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目前,全市已有烟台市和3个县市区经编委批准,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或办公室),8个县市区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机构设置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分别设置;一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结合产业特点和乡镇机构改革,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实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与农技综合服务站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xx年4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xx年市政府又把“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完善公益性职能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写进了烟发〔20xx〕1号文件,明确规定每个村至少设立一名技术员,三年完成。目前全市共有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33个,在编人员1800多人。
乡镇农产品加工业调研报告3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联合农业执法局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开展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主体监管,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提升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有效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我县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较好保障了全县初级农产品消费安全。
一、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从近年来开展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情况来看,我县农产品质量总体安全可靠。蔬菜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生猪养殖环节“瘦肉精”检出率连续三年为零。目前大部分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都有了一定提高,农业投入品使用日益规范,有机磷、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经营、使用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农药残留超标情况逐年好转,近几年来全县未发生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健全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
近年来,县农产品监管中心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在原23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基础上增设农产品质量监管站,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员,建立了多级监管网络。
在责任落实方面,按照局各科、站的职能,对职责范围、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和明确。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每年由局一把手与各科、站和街道乡镇农业科、办负责人签订工作责任书,落实监管任务。
(二)加强检验监测,提升监管实效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抓手,明确监测任务,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抓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为提高监测覆盖面和时效性,在江店梅山建立了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配置速测和自检设备,加强蔬菜的农残检测。同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推广建设。
(三)加强行政执法,强化源头监管
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组织开展了系列农业专项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整治活动。同时,在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高峰期间如夏、秋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通过专项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引导农药、肥料等农资店建立连锁经营模式,实行规范经营,严厉打击销售经营高毒禁用农药和假劣农资行为,确保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统一印发农产品生产记录本分发到经营主体手中,规范农事操作的记载,并利用现场监管、技术培训等,加强督促指导,不断规范生产行为。
(四)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质量安全
近年来,县农林局积极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有机和绿色食品“三品”认证,开展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推广昆虫性诱剂、杀虫灯、防虫网等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初步构建了一套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安全标准体系,将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降低农残等措施具体化、规范化和简单化,使农户在生产中有标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市场主体,发挥他们作为农业标准化推广的有效载体作用。目前已创建县级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9个,市级农业标准化基地2个,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工程3.29万亩,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利用网络、报纸等传播媒介和农技下乡等方法加强宣传,多层次、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为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效果,向消费者和农产品生产者编印发放蔬菜种植生产基本知识、畜禽、水产养殖基本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汇编》等技术和宣传资料,做到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同步宣传。针对产业基地实际和群众需求,重点开展科学种植养殖和安全用药培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职责交叉的环节分工不明确
农产食品生产和消费要经过一个完整的链条,包括生产(种植、养殖)、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烹饪等环节,从农田到餐桌。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产生对食品的污染,造成农产品的不安全。实践中各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来进行分工,即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该规定虽然简单明确,但在管理体制上往往形成部门职能交叉的’模糊地带,最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二)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不完善
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界定还不够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包括哪些类型的标准和哪些级别的标准,以及它们之间的适用原则,实际工作中参照标准不统一。在农药残留国家标准,有很多农产品没有对应的检测标准,比如目前常用的杀菌剂腐霉利,经常检测到药物残留,但国家标准里没有相应的叶菜类蔬菜的残留标准,而只有茄果类蔬菜、黄瓜以及韭菜的残留标准,而这三者之间的标准值差距很大,很多时候叶菜检测结果参照茄果类蔬菜就是合格的,参照韭菜的标准就超标了,这给监管工作带来困惑。
(三)散户生产经营主体管理难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违法行为有具体的规定,而对家庭散户生产中的违法行为缺乏约束机制。我县农产品的生产主体很大一部分还是种植、养殖散户,而且外地人租地种养殖的比例越来越大,人员流动大,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此外,有一部分农民专业组织合作社,实际上也是散户生产,根本做不到企业化生产的要求,其登记的目的不是为了生产需要,而是为了征用赔偿和银行抵押贷款使用。对于农产品生产散户,其数量多且相对弱势,在依法监管上存在监管难、处罚难、执行难的问题,需要法律法规方面制定相应细则。
(四)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不足
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量大面广,而我县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偏少,有限的监管力量难以应付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而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站只是增挂牌子、明确职能,没有编制人员增加,很多监管职责没有落实到位。
农产品安全监管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基层管理还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农产品质量检测与实际要求差距较大。目前常用的监管手段就是抽样监测,包括快速检测、定性检测以及定量检测。我县目前主要是快速定性检测,但是实验结果误差大,可能导致误判,损害被检测者的利益,难以全面评定农产品安全。而定量检测时间长,费用高,时效性不强,由于农产品的流通很快,等检测结果出来时农产品早已销售出去并可能已造成危害,检测结果往往只能作为事后警告或责任追究的依据。
另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只能查封、扣押,不能采取其他处理手段,而农产品很多都是鲜活产品,比如蔬菜,不及时处理就会烂掉,而生猪圈养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以上这些经济损失或经费由谁来负担,在执法实践中都很难操作。
(五)市场准入制度不够健全,质量问题追溯难
初级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的种类少,除了猪肉等个别农产品实行了市场准入外,许多初级农产品没有产地证明或未经质量检验便进入了市场。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的水平还较低,市场准入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此外,加上来自我县区周边的河南、湖北农产品的涌入,对农产品市场造成冲击,销售的农产品来源更难监控,目前,我县虽然已经建立农产品之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但是还不能真正付诸实施,一些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标准化措施得不到有效贯彻和执行。尤其对于那些散户生产、品牌市场知名度还不高、生产规模不大的农产品,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消费者难以进行质量追溯以维护自身应有的权益。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1、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的核心,需要有统一、权威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首先,要根据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包含的级别和种类,从而扩大标准的适用范围;其次,根据农产品标准的特点及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际,确定一个起草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主体,统一农产品的定义及检测标准;再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让这些标准家喻户晓、让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广泛采用。
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
有效的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应该以清楚、合理、科学的职责分工为基础。事实上,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农产品安全监管也是由多部门共同完成的。这说明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多头管理,而在于部门之间是否有合理而明确的分工。而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恰恰就在于部门分工不明确,时常出现扯皮现象,食品安全管理中出现漏洞和脱节现象一再说明了这一点。必须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理顺管理体制,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真正实现“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真正建立起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3、创新监管执法联合执法手段
在法律法规中要明确快速检测可以作为执法的依据,最大限度防止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流向市场,保障公众的消费安全。农业监管部门与农业执法联合,针对市场监管出现的问题,查出一件,处理一件,这样针对检验结果能够及时、快速的杜绝问题农产品流入销售渠道。如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五日内,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申请者承担。
4、建立健全农产品责任追溯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农产品责任追溯制度,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应当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处罚上限,这样才能起到更大的威慑作用,从而更好地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
我国的农业尚不发达,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规模小和分散性强等特点,责任追溯难度较大。对农产品致人损害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之外,还需要规定一些免除责任的法定情形。可以更好地确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而且可以敦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了避免承担法律责任,而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积极主动地进行农产品信息的记录、收集,从而保障了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真正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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