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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机**调研报告1
乡镇农机管理机构是农机化工作的最基层单位,是联系广大农机手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机技术宣传推广、修配服务、安全生产管理和发展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等工作的主力军。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建设得如何,直接影响到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和新农村的建设。根据湖南省《关于改革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实施方案》精神和娄底市农机局的要求,我局在今年4、5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对我市12个乡镇农机管理机构进行了细致如实调研,了解历史,查明现状,找出问题,提出建议,并在20xx年5月12日召集全市的农机管理员集中座谈,征求意见,力促我市乡镇农机管理机构改革有序进行。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20xx年,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农机站进行了调整,实行农、林、牧、渔、水、机等多站合一,全部归入乡镇农业综合开发中心。目前,全市共有12个乡镇,共设12位农机员。
(二)经费来源情况。全市乡镇农机站经费拨款形式主要是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两种,除毛易镇农机站实行全额拨款外,其余11个乡镇站均实行财政差额拨款,农机管理人员的工资收入基本有保障,但养老保险等福利保障难以落实到位。
(三)管理体制情况。自20xx年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农机站合并入乡镇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原农机员继续从事农机管理工作,管理体制为市和乡镇共管,以乡镇政府为主,市农机局主要负责农机化工作业务指导。
(四)人员结构情况。目前,全市乡镇共有农机员12人,农机员结构为:干部1人,职工11人;大部分为高中及高中以下学历;30岁以下的1人, 30-50岁10人, 50岁以上的1人。
二、存在问题
(一)编制不够合理。目前,全市12个乡镇仅有12名乡镇农机管理人员,且兼职人员多,占乡镇总数的80%,有6位农机员在岗不在编,占乡镇总数的50%。兼职人员不仅要负责该乡镇的农机化工作,还要承担常年驻村包片、森林防火、乡村规划、计划生育、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非农机行政事业管理的其他工作。即使是农机专职人员,也经常被乡级政府临时抽调承担其他任务,难以集中精力从事农机管理业务工作,使上级业务部门安排部署的.农机化工作在贯彻落实中出现“梗塞”,难以传达落实到农村、农民和机手,给全市的农机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影响。通过调查,只设立1名兼职农机管理人员的乡镇,其农机化工作的各项指标都严重滞后。
(二)保障不能到位。全市12个乡镇站共12人,只有毛易农机站站长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发全额工资,其余11名乡镇农机人
员,实行财政差额拨款,工资收入连续几年为年工资总额的70%左右。又加之乡镇对农机工作不够重视,工资补助不足,在养老保险等福利方面落实难以到位,特别是那些在岗不在编的农机管理员,更是难以安心工作,影响了农机工作的积极性。
(三)经费投入不足。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办公条件简陋,因为乡镇农业综合开发中心的设置,一般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都是几个人挤在一起办公,乡镇农机管理的办公经费几乎为零,办公经费没有得到有效保障。由于正常的办分经费和必要的管理、公益性培训,技术服务经费无法得到保障,经费严重不足,应用于农机管理、推广等的设施设备基本没有,不同程度制约了农机技术人员作用的发挥。致使农机业务工作无法开展。
(四)管理难以协调。农机站管理体制为市和乡镇共管,以乡镇政府为主,市农机局主要负责农机化工作业务指导。通过调查,乡镇政府只管用人,乡镇农机管理人员随意更换、调动频繁、错岗错编的问题比较突出,没有充分考虑农机化的可持续性发展。农机局进行农机工作调配时,农机员每次都有新面孔,并且难以到位和适应农机业务与政策,影响了农机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主要建议
我市自从20xx年进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笼子后,全市农机保有量快速增长,农机化工作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而我市拖拉机挂牌率、持证率和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与省内先进地市相比差距较大。乡镇农机站的改革势在必行,因此要进一步理顺乡镇农机管理机构体制编制,充分发挥乡镇农机管理机构的作用,促进我市农机化的科学发展。
一、 合理设置编制。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xx]4号)和湖南省《关于改革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冷水江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和农机化发展实际,合理设置乡镇农机站编制。冷水江工业比重大,多为丘陵山岗地形,走现代农业是唯一选择,作为现代农业支撑的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尤其重要,现在每个乡镇仅一名农机员,并且多是在岗不在编,严重影响农机员的积极性,制约农机工作的深入开展。综合座谈会各方意见,我市每个乡镇以设置2个编安排 2名农机员(其中含1名农机技术人员)为宜。
二、明确工作职责。在科学设置农机编制后,应赋予相应的工作职责。在立足三农的基础上,全市乡镇农机职责还应结合冷水江市城乡统筹,明确其工作职责,让乡镇农机机构切实担负起乡镇农机推广、技术培训、信息服务、协调组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数据统计、农机购置补贴宣传监管等工作,协助农机监理机构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理顺管理体制。农机站现有管理体制为市和乡镇共管,以乡镇政府为主,市农机局主要负责农机化工作业务指导。这种管理体制经过实践表明,便于乡镇管理,但却使农机局与乡镇工作
难以协调一致,导致乡镇农机工作边缘化、无序化局面。难以进行业务指导。因此,在“市乡共管”大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市农机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机制,即人员的考核、调配、晋升和业务经费由市农机局管理,乡镇政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等行政管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
四、落实经费保障。一是将乡镇农机员工资纳入市财政统发中心,使乡镇农机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二是落实乡镇农机工作经费,经费来源由市和乡镇两级按一定比例拨付,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乡镇农机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自身建设。乡镇农机员在机构改革后加强农机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为准,按照以农业机械化为技术支撑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强化工作职责,结合本地实际,以办点示范和组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方式,促进全市农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乡镇农机**调研报告2
一、 我区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乡镇财政实行集中核算,代理记账制,再加上乡镇工作的特殊性,所以乡镇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基本上流于形式,并未按上级要求进行自我监督检查。对乡镇各部门的检查主要是依靠上级部门进行的重点检查,针对目前乡镇财政的实际情况,建议设立乡镇财政监督员,同时加大对乡镇 监督指导,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督机制,确保监督工作的开展。
二、 乡镇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一般预算收入、返还性收入、省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补助收入等。20xx年台儿庄区镇街总收入1646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税收)6646万元,占40.36%,返还性收入704万元,占4.27%。一般转移性收入8013万元,占48.66%。税收收入中增值税、营业税为主体税种,乡镇收入整体收入质量不高,税收成本偏高。存在空转、买卖税款现象。对乡镇财政收入质量检查重点和难点是空转、买卖税款,以及税种入库的级次及真实性。
三、 乡镇财政支出,在编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由区级统一代发,全区平均工资大约2300元,编外人员工资及福利有各乡镇自行发放,平均大约900元,乡镇公务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由乡镇财政直接列支出,监管不严,不规范,存在超标,违规开支现象,特别是目前乡镇未实行政府采购,资产采购混乱,大部分乡镇固定资产未记账,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四、 乡镇财政支出目前除了人员支出外,主要支出是公务支出。招待费、办公费支出比例过大,容易产生违规违纪现象。其次是利用项目工程虚列支出,套取国家资金。检查重点是招待费、办公费及项目资金。特别要加强对项目施工方的延伸检查,确保国家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从支出部门看,支出重点难点是教育、计生,教育全区实行集中核算,计生单独报账,二者无法实施有效监督。
五、 我区目前乡镇财政仅停留在记账、算账、报账上。对财政资金 监督未真正开展。乡镇资金管理滞后,存在漏洞很大,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今后监督重点是,财政资金的绩效检查及乡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六、 我区六个镇街均实行了村财乡管。目前全区各村财务由乡镇经管站统一记账管理,财政所对经管站本身的账务进行代理记账,并未对各村级账务进行监督,存在监督缺位的现象。况且目前村财乡管基本上成了一种报账式,代理记账式的管理模式,起不到监督作用。
乡镇农机**调研报告3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镇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林同志为组长的乡风文明建设工作调研组,制定了XX镇乡风文明建设调研方案,于8月上旬深入全镇12个村(社区)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院坝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村(社区)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如何全面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现将本次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通过调研走访,群众普遍认为开展以干净整洁为主题的乡风文明建设是群众直接受益的民生工程,对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高群众文明素质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推动群众养成清洁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要做到家家清洁卫生、户户干净整洁,必须按照乡风文明建设要求,对照“三定、三勤、三看”和“四个一”标准,从每个家庭做起、从每个人做起,改变脏、乱、差的现状,改正不讲卫生、不爱整洁的陋习,让干净整洁成为人的自觉行动,长期坚持推动养成为人人讲清洁卫生的良好习惯。
二是有利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抓干净整洁,让人人参与其中,持续推进、久久为功,从而使人民从打造美好生活环境的物质层面上升到追求崇真、向善、向美的精神层面,在乡风文明建设中互帮互助、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等典型传统美德将得到很好的继承和弘扬。
三是有利于发挥四大作用。在乡风文明建设中镇党委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牵头揽总、安排部署、宣传引导,全面推进此项工作。各村(社)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泛动员、组织实施、攻坚克难,统筹抓好本村(社)乡风文明建设。各党代表、人大代表、妇女专干等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任用,积极响应、示范带头、对结帮助,带领推动乡风文明建设。要切实发挥制度约束作用,建立完善评比表彰、执纪问责、考核奖惩等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村规民约,让制度保障乡风文明建设。
二、乡风文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启动开展了乡风文明建设工作,通过树立典型、打造示范点等有效途径,不断加大软、硬件投入,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探索了一些有益经验。但目前全镇乡风文明建设总体效果与先进乡镇相比,差距还比较大,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群众参与不积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思想教育跟不上,部分群众思想观念落后,对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农村的生活就这样,现有的方式生活了几十年,多年的习惯难以改变,因此对乡风文明建设参与的积极性不高,长期形成的陋习和思想引领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明风气的形成。
(二)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不平衡。全镇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存在“光打雷、不下雨”、观望等待等问题,个别村(社)干部重视、工作抓得紧的乡风文明建设推进效果较好,其他大多数村乡风文明建设只抓了少数示范户,面上基本没动。
(三)宣传引导不够,氛围营造不浓厚。乡风文明建设虽然在镇村(社)干部中进行了安排布置,但深入基层、向广大群众宣传引导、动员部署不够,工作氛围营造不浓厚,群众对乡风文明建设的知晓率低。
(四)措施实效不强,工作机制不完善。在乡风文明建设推进中,有的村(社)想把工作抓好、抓实,但却像“老虎吃天,不知从哪儿下口”,采取的有效措施不够,针对公共区域环境如何治理、工作责任如何落实、党员干部及代表任用如何发挥、如何抓点带面等问题,解决的办法不多,机制建立不完善。
(五)经费投入不多,卫生设施不到位。目前全镇有垃圾清运车辆1台,30余个垃收集圾箱和20余个垃圾桶主要布置在场镇周边,大龙、豆包两边山上村组无垃圾清运设施,垃圾清运及处理困难,由于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滞后,农村脏乱差现象仍有存在。
三、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措施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我镇乡风文明建设。
(一)抓思想引领。话不说不白,理不讲不明。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符合中央有关精神,是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健康生活的需要,更是对广大村民文明素质的提升。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乡风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向群众讲深讲透,把党委政府的决定变成群众的自愿行动。
(二)抓氛围营造。一是召开会议发动。各村通过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院坝会等,学校要组织召开师生大会等把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发动起来;二是开展活动推动。中心卫生院开展卫生知识进村宣讲活动,文化服务中心开展送文化下村活动把乡风文明建设工作推动起来;三是大力宣传鼓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开设宣传栏,利用手机报,印发致全镇妇女的一封信、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把乡风文明建设工作氛围造起来。
(三)抓示范带动。机关干部、村(社)组干部、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妇女代表要做好示范引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是党政机关、镇属单位带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开展门前“三包”。二是村(社)专职干部和妇联主席带头做到办公室和家里的院坝、房前屋后的干净整洁。三是组长、党代表、人大代表、妇女代表带头做到院坝、房前屋后的干净整洁。
(四)抓责任落实。把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当着“一把手”工程来抓,做到书记抓、抓书记,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一是镇里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乡风文明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和检查评比等工作,各村(社)相应成立工作机构。二是机关、村组、镇属和驻镇单位干部要以“三定”“三勤”“三看”“四个一”为标准,实行包村、包组、包户,责任落实到人。三是组干部要包片,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和干净整洁;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要包户,主要帮助弱残家庭。
(五)抓资源整合。充分发挥群团,特别是妇联及卫生院、学校、水利水保片站等单位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一是中心卫生院包1个村,并且每月至少到一个村(社)组织开展1次宣讲活动;各学校负责所在区域的小组;水利水保片站包1个组。二是机关、学校、中心卫生院要成立志愿者队伍,帮助弱残家庭,乡风文明办公室统筹安排志愿者队伍每月开展1次活动,主要是河道清漂或打扫公共区域卫生。三是各村(社)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的陈年垃圾以及河道、道路、集中居住点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平时产生的垃圾由村里负责处理,镇建管环保办公室负责协助。
(六)抓制度机制。投入保障机制,本着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的要求,一是建立工作保障机制,镇里以以奖代补的方式适当给予补助,每个村可在自有资金中适当安排一些工作经费,但必须用于表彰奖励和开展乡风文明工作中的其他开支,不得挪着他用。二是建立激励表彰机制,每季度评比各村1名组干部、10户居民户予以奖励,奖品以纪念品、小礼品为主,不搞现金奖励;每季度对村进行评比,评选6个做得好的村(社)按得分予以一、二、三等奖奖励,奖励资金从镇里以奖代补资金中开支。三是考核评比机制,镇里对各村实行专项考核。镇里每月对村一检查一评比,乡风文明办公室动态组织3—5名党代表、人大代表、妇女代表参与评比。每月得分累加排名作为每季度和年终考核的依据。四是各村(社)自行制定对组、户的评比办法,每月对做得差的要在公示栏进行曝光,或召开本组村民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
(七)抓执纪问责。班子成员要对联系村和分管领域内落实好乡风文明建设工作“一岗双责”,机关和村(社)干部也要落实奖惩。一是在经济上,对机关干部津补贴或绩效工资的10%进行考核;二是在纪律上,对乡风文明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约谈、诫勉谈话,对村(社)进行通报批评。
乡镇农机**调研报告4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有关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的工作机制。实施社区矫正符合国际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具有行刑成本低的优势,有利于增进罪犯和社会的联系,有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公民的遵纪守法意识。
但是当前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着一些困境,应该探寻突破困境的出路,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从20xx年首先在xx镇和xx镇启动社区矫正工作试点,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近年来,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积级配合和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美丽xx这一主线,高度重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各项措施和工作制度,认真管理好社区服刑人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我县辖XX个乡镇、X个垦殖场和X个行政村,X个居委会。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人,依法解除社区矫正X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X人。其中:管制X人、缓刑X、假释X人、暂予监外执行X人、剥夺政治权利X人。社区矫正对象具有城镇户口X人、农业户口X人,男性X人,女性X人,农村社区矫正对象占总数的X%。年龄分布为XX岁以下X人、XX至XX岁X人、XX至XX岁X人、XX至XX岁X人,XX岁以上X人。依数据分析,我县社区矫正对象多为农村户籍的男性青壮年,被判刑罚主要为缓刑,主要集中在我县北边乡镇。
二、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承担的职责。
司法所作为我国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职能工作部门,作为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承担着面向基层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项重要任务,同时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从20xx年起,xx县开始实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乡镇司法所的职能有所增加。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基层司法所要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接收组织宣告社区矫正人员,确定社区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在社区矫正实施过程中,司法所要监督社区矫正人员的定期报告,采取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到办公场所报告、说明情况;定期到社区矫正人员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社区进行了解、核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的及时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告;对社区矫正人员X日以内的外出审批;组织日常教育学习活动和社区服务;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考核并实施分类管理等。在期满解除矫正时,司法所要对社区矫正人员作出书面鉴定,提出安置帮教建议;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向社区矫正人员告知帮教有关规定,与安置帮教部门做好交接等。此外,司法所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授权,在一定范围内参与社会调查评估等。
三、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困境
(一)有责无权是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首要问题。根据“两高两部”《通知》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而我国的《刑罚》第XX条和《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管制、拘役、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五类社区服刑罪犯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督管理。现行刑事法律与《通知》规定的冲突,直接导致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主体与工作主体的分离。这种分离的状态又使得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权责模糊不清。模糊的职权规定使得我们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权责很难界定。权责的错位又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的具体执行当中的角色非常尴尬,这样成倍的增长了司法行政机关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行政成本,也大大的降低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司法机关即社区矫正机关应当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并对其进行矫正教育。这种矫正教育是强制性的,但是这种强制性必须要以相应的法律和强制措施作为后盾。作为社区矫正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教往往只能使用说服教育,这也就必然导致社区矫正人员对被矫正人员实施的矫正教育缺乏权威性,也就有可能使社区矫正工作流于形式。当前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规定了司法机关的社区矫正的职责、权限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纪律,但是又没有明确规定社区矫正人员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是否可以实施强制措施、可以使用何种强制措施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度。例如被判处管制和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尽管其可能经常严重违反纪律甚至实施违法行为,但是只要其不故意犯罪,社区矫正机关所能采取的办法只能是批评教育,很难产生教育和管理的效果。又例如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打着外出治病的旗号,不经监督机关的同意,擅自离开居住地,社区矫正机关针对这种情况能采取的强制措施也仅仅只能是警告,只要其不实施故意犯罪,矫正机关也就很难要求监狱机关将其收监。有责无权使得社区矫正工作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种种尴尬。
(二)人员不稳、专业不强是困扰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问题。
1、职能增加,配置不变。从20xx年前后看,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新增社区矫正要作职能,但人员配置上依旧延用了老配置,一般都是X到X名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具体承担矫正工作的主要力量,X—X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他们承担着辖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九项工作职能,工作强度大,使得他们真正用于社区矫正的精力和时间较少。如20xx年长平司法所包括所长在内X人,东源司法所包括所长仅X人,桐木司法所X人,鸡冠山司法所X人,最多的xx镇司法所X人。社区矫正职能增加,但是近几年人员数量一直没有太大变化。所以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中没有一个司法所设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对比我县各乡镇司法所人员数量和乡镇司法所的职能,我县乡镇司法所确实力量薄弱。
2、人员变动频繁,业务时常生疏。社区矫正工作对工作人员的要求更高,网络信息化的要求更高更强。按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规定,所长的任免由县(市、区)司法局协助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新任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的X个月以上的初任培训,方能持证上岗。但是每年各乡镇司法所人员变动频繁均未按照此标准操作,造成新进入司法所的人员业务不够熟练,每年都要对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这样耗时耗力又耗钱。比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三年来,长平、东源、鸡冠山、xx镇等乡镇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三年都有所变动。而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我县乡镇还没有。
3、社区矫正工作要求高,专业队伍人员少,任务重。社区矫正工作自从我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采用gprs卫星定位后,特别是随着我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的信息网络平台的建立,人员监管、档案管理、信息平台的运用等都采用无纸化办公,这样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网络化的要求更高,心理素质要求更强,但是目前为止,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中没有一个司法所设立专门而长期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细,任务重,压力大,如xx镇司法所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XX人,要对XX个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到位,矫正到位,没有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是很难做到。另外按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大专以上的占XX%,但是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没有一个达到此标准,离社区矫正工作需具备的法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等全方位的人才需要更是相差甚远。
4、志愿者参与积极性不高。社区矫正志愿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可以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返社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群众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意识还较为淡薄,自愿来做社区矫正志愿者的人数很少。因而我县的矫正力量单薄,矫正效果难突出。
(三)经费短缺是制约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
按照上级要求,对每个社区矫正人员的投入经费每年需达XXXX元/人,而县财政对社区矫正经费预算为X万/年,按我县去年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来算,社区矫正的经费缺口达XX余万元。投入过少,保障不力,致使社区矫正工作陷入困境。
(四)人员分散、地域广阔也是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困扰之一。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也受地域因素制约。由于我县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对象数量大,目前在册的农村社区矫正人员XXX人,占总数的XX%。由于很多乡镇村与村之间的距离较远,庞大的地域面积,加上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分散,流动性较大,都给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而我县所有乡镇X到X人的司法所是很难做好农村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工作的。
四、几点建议:
1、社区矫正本质上属于刑法执行活动,为了体现这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监督,建议把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纳入警察编制和制定统一的着装制式。
2、扩大经费投入。县财政应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情况,按照上级要求,统筹谋划、适当倾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逐步改善司法所的交通工具、办公设施和经费投入,为其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需的经费保证;
3、充实工作队伍。加强人力配备。要按照依法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新要求,科学、合理地解决司法行政机关的专项编制、人力补充和职责设定等问题,有针对性的利用每年的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事业单位招考等方式,招录一批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的专业人才充实到这个队伍中来。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为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保障。
4、提高队伍素质。有针对性对组织队伍培训,吸取他人别地的经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素质,减少人员流动,稳定矫正工作队伍。
5、加强配合协作。社区矫正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国泰民安的大事,单靠司法行政机关“单打独斗”收效甚微。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及其管理机关、看守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顾全大局、鼎立协作,在各司其职中加强配合,克服司法行政机关孤军作战的被动局面。
6、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的作用,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内容、社区矫正的执行方式等内容,从而让全社会都知晓和关注社区矫正,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面,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乡镇农机**调研报告5
为全面了解、准确掌握我县农机补贴产品实际市场销售价格,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公平性,保护广大购机者的利益,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开展补贴农机产品市场价格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选派人员,深入农村走访农户98户,电话调查237户,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问题
此次共调查了29个厂家农机产品、10经销商和335户农民。从调查情况来看,享受补贴的农机产品的市场实际销售价格均未超过厂家销售指导价格,实际补贴率约在11.69%—83.2%之间,大部分补贴农机产品的实际补贴率在30%左右。全喂入自走履带式的联合收割机实际补贴率均在22%以下,有的实际补贴率才达11.69%,比如久保田688;大部分轮式拖拉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手扶插秧机的实际补贴率超过了30%,有的达到40%、50%,比如中机南方半喂入收割机达到58.82%,部分轮式拖拉机超过35%。
二、调研原因分析
对于部分实际补贴率达30-50%左右的轮式拖拉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超过国家规定的补贴率30%的原因是:
(1)生产厂家做活动,主要是提高市占有率对补贴以外的农机具采取降价促销。
(2)由于补贴机具产品价格虚高,厂家有很大的价格调整空间。
(3)经销商为完成厂家销售任务,放弃经营利润,进行降价促销。
根据目前补贴农机具的价格现现状,归根结底厂家的销售指导价是虚高的,但是这些机具的实际销售价格基本符合政策规定;对于上述个别实际补贴率超50%的农机产品,初步调查的原因是:生产企业为了顺应当前政府大力推广插秧机械而大幅让利给购机农户所致,并非通过降低配置、减少功能等手段降低价格,同时经调查购机户,该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没发现大的质量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抽查,若存在故意虚报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或者通过降低配置、减少功能等手段降低价格,导致补贴农机产品价格混乱等问题的,我们将按有关规定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三、建议
1、省局督促生产企业如实申报并承诺产品市场价格。关键确保生产企业要诚信申报,如故意虚报,实际市场销售价格与申报承诺的价格波动过大(如幅度超过20%),则严肃查处,取消补贴资格。
2、企业对其生产和销售的农机产品要明码标价,同时价格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建议上级农机部门对其申报的价格以及确定的产品补贴额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农民、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乡镇农机**调研报告6
为在今后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更好的制定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地购置适合自己的机械,推动全县农业生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自8月1以来,XX县农机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专题调研活动。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财务股、推广站、乡镇农机站等部门技术人员为成员的专题调查组,在全县12个乡镇(街道)开展了详细的摸底调查。通过与享受补贴户及农民座谈、听取乡镇(街道)领导及村委负责人介绍,实地察看地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获得了大量基础性资料。经分析研究,进一步认识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所起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不足,并提出对策及建议。
一、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上级安排给XX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10万元。该县农机局在省、市农机办的领导和指导下,针对本地农业生产发展的需求,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引导农民科学合理的购置先进、适用机械。共补贴各种农机具321台,其中,玉米联合收获机184台、小麦免耕播种机13台,大型拖拉机39台,其他各种机具85台,228户农民受益,直接拉动农民投资xx多万元。这些机具的投入使用,促进了XX县农机化事业迅猛发展,取得显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取得的成效
1、农机装备水平快速提高,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极大的激发了广大农民投资农机的积极性,农机总量持续增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全县农机总动力已达到176万千瓦,农机总值7.9亿元,拖拉机4.1万台,其它机引配套田间作业机械3.6万台。由于补贴额度达到机具总额的30%,使农民对大中型、新型机具买的起,买起来划算,大马力、联合作业机械增长较快,全县玉米联合收获机新增184台,大中型拖拉机新增153台,小麦免耕播种机新增15台,农机配置结构进一步优优化,土豆收获机、条播机、耘耕机等新型农业机械也从无到有,逐步增长。这些性能优越、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机具的迅速普及,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装备支撑。
2、农机作业水平持续攀高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XX县农业生产机械化进程,尤其是主要粮食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有了显着提高。今年由于气候原因,小麦成熟晚,与河南等地仅差3—5天,从外地引机数量锐减,加上麦收期间正值汛期,小麦抢收工作形势严峻。为此,XX县农机局积极协调近年来补贴的307台自走式收获机和279大型拖拉机(配备小麦割台),紧急投入三夏抢收工作。并引导农民开展小麦机收、秸秆还田、玉米贴茬播种的“一条龙”农机作业模式,减少作业环节,缩短作业时间,加快播种进度,提高播种质量。全县77.83万亩小麦全部及时收获、颗粒归仓,实现小麦机收76万亩,机收率达到98%。
3、保护性耕作实现新跨越
保护性耕作技术是对农田实行免耕、少耕,用作物秸秆、残茬覆盖地表,从而减少土壤风蚀、水蚀,提高土壤肥力和抗旱能力的一项先进农业耕作技术,不仅减少作业环节、节约成本、增产增效,还可以改善生态环境。XX县农机局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过程中,把玉米联合收获机、小麦免耕播种机等保护性耕作机具确定为补贴重点,大力推广普及。截至目前,XX县拥有玉米联合收获机728台,小麦免耕播种机145台,今年小麦免耕播种面积达到9万亩,建设成方连片小麦免耕播种示范基地12处,其中,临邑镇刘双庙村的示范基地达到1200亩,500—1000亩的2处,200-500亩的3处,200亩以下的6处,实现新的突破。经专家测产,实行保护性耕作的小麦亩产达到580公斤,比常规播种增产23公斤,增产效果明显。
4、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勃蓬发展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吸引了更多农民购买大型、新型农机具,造就了一批农机大户,XX县农机局因势利导,把他们组织起来,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整合农机资源,开展规模作业、合同订单作业、以及玉米联合收获、秸秆粉碎还田、小麦播种“一条龙”作业,不仅促进了农业生产,而且他们所取得的巨大的经济效益又吸引越来越多的农机手加入到农机合作组织。当前,XX县已建立农机合作社12个,社员335人,拥有各种农业机械389台,总资产800余万元。农机协会75个,拥有各种大型农业机械6700多台。同时,积极引导农机中介组织、农机专业大户等各类服务组织迅速发展。目前,以农机合作社为龙头的农机服务组织承担了全县50%以上的`农业生产作业量,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推动土地流转、农业规模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要做法
1、积极争取省、市农机办的业务指导和本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对全县农业机械资源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可靠详实的数据,为科学制定补贴方案提供基础资料。
2、强化宣传。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机购置补贴政
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都知道补贴项目、了解补贴政策,为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加强监督约束。一是该局纪委书记参与项目的全过程,确保整个工作过程不出现徇私舞弊、人情交易和违纪违法现象。二是通过及时宣传补贴项目实施进度,公示补贴对象,更加有效地接受全县人民的监督,杜绝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三是向全县人民公开监督电话,保证整个实施过程公开、公正。
4、机具交付农民后,进行建档管理,定期对农机手进行培训,并协调生产厂家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农户正确调试、操作机具,保证广大农民买着放心、用着省心。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根据调查对象的意见反馈,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补贴标准有待提高,交款方式不够灵活。每年的补贴比例均为不超过机具单价的30%,但相对于很多农民的购买力来说,需交纳的购机款数额还是很大。比如今年重点推广的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以山东金亿公司的三行自走为例),每套价格10xx元,补贴33000元,购机户还要支付79000元,并且要一次交清。许多农民由于无法在短期内筹足资金,只能放弃购买机具。同时,在当前市场条件下,要收回成本需要3—4年,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民购买大型农机的积极性。
2、补贴规模小。尽管上级拨付的补贴资金额度逐年加大,今年第一批资金达到610万元,但是仅仅可以补贴大型农机具320余台,只有220余户农民受益,而全县40多万农民中多数人无法享受补贴。
3、部分机械生产厂家售后服务不够到位。有一部分生产厂家在县内设立的代理机构“三包”维修服务力量不足,在“三夏”、“三秋”农忙季节,若机具有损坏需维修或更换配件,由于维修人员少,机具无法及时得到技术,从而影响农时,错过最佳时机,影响农机手收入。
四、对策及建议
1、继续加大对农机化事业的扶持力度,增加补贴资金数额,提高补贴标准,使更多农民能够享受到补贴。
2、针对购置大型农机一次性投入资金数额较大的问题,建议政府部门和金融部门联手推出针对农机购置补贴的分期付款、贴息或低息贷款等政策,为广大农民购置大型机械降低准入门槛。
3、建议政府部门拨付项目实施经费,减轻农机部门的负担,更好地促进农机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作要求,建议各级政府的财政应当增加配套资金,进一步壮大补贴资金规模,使农民享受到更多的补贴。
5、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细化对农机生产厂家及经销机构的监督措施,督促他们进一步做好补贴机具的跟踪服务工作,确保每名购机农民都能及时、快捷的享受到便民服务,切实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达到惠农、强农、助农、护农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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