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领导安全生产调研报告范文大全 乡镇领导安全生产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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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领导安全生产调研报告范文1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根据粤工联办发【20xx】103号文件精神,我会由杨祥锐专职副主席负责,深入各企业开展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活动。现就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提高

  做好这次调研,是深入贯彻落实、xx届三中全会和张德江委员长,省委胡春华书记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讲话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建设法治梅州、法治广东、法治中国的重大举措和具体体现,对进一步发挥我市工商联的职能作用,具有积极的重要意义。在要求企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指导下,我市认真组织了《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工作。根据《条例》立法目的,结合创建平安广东、“平安企业”和本地及会员企业的实际,认真开展调研,突出反映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客观反映了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建议。

  二、调研的主要内容

  1、企业所属行业类别。从调查表中显示,参加这次调研的企业有63家,其中矿山企业有9家;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企业5家;建筑施工企业9家;危险物品使用企业2家;金属冶炼企业7家;机械制造企业6家;建材企业7家;电力企业2家;交通运输企业2家;农业机械作业企业及其他企业2家;所有行业中相继经营有印制、金属餐具、农副产品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纺织业、商业、粮食大米加工、印制品印刷、农牧业、磨具磨料、IT等在内。

  2、企业人员规模。50人以下企业有35家、50-100人的企业有12家、100-300人的企业有14家、300-1000的企业仅1家人、超过1000人的企业也只有1家。

  3、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都基本具备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没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4、企业开展安全活动情况。有57家企业组织开展过安全生产检查;59家企业组织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46家企业长期督促劳动防护措施的执行;43家企业组织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演练;有26家企业负责人每年能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5、企业专职或兼职安全人员情况。部分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都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也都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大部分对从业人员都有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6、企业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情况。调研的企业中,均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企业为职工购买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少数企业还为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对广大职工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残联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调研的主要方式

  这次我会深入各商(协)会协会调研,各县(市、区)也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调研,并形成书面调研汇报。重点对与安全生产关系密切的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及商会协会展开了调查。全市共完成调查问卷63份,根据《评估方案》要求,做好了迎接省级评估组在10月中旬到我市市商(协)会进行实地调研。调研期间,我们实地听取了各县工商联、商(协)会有关情况汇报,召开了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和商(协)会,当地安监、人社、工会等单位和基层工商联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并实地走访有关非公有制企业和商(协)会。四、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有的通过制订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落实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责任单位的规章制度流于形式,没有落实到位,没有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责任主体虽然制订了安全生产预案,但是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单位即使制订了预案,也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没有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宣传形式多,但实际效果不够理想。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行为比较普遍。

  2、安全设施落后。有些建筑施工单位没有相应的资质,工地上的脚手架没有用斜拉杠进行固定,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3、部门监管滞后。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衔接不够紧密,存在脱节现象,有的部门对事故隐患的检查流于形式。

  五、建议和对策

  1、开展扎实有效的安全文化宣传。政府及职能部门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为契机,运用各种有效的形式,开展安全文化宣传,切实提高教育效果,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人人做到安全的氛围,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变成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推动责任主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加强监管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各企业要制订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事故报告的办法和程序。建议行业部门要指导经营单位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建议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安全知识,努力建立一支专业化安全队伍,坚决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xx市工商业联合会

  xx年x月x日

乡镇领导安全生产调研报告范文2

  党的报告指出“发展是根本,安全是关键’’。坚持安全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可见安全工作地位之重要,但现实生活中,“天字一号”的安全生产工作却遭遇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真抓、真管四处碰壁等诸多难堪。笔者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多年,感到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困难多多、困惑多多、矛盾多多,有着太多的尴尬。

  一、现实的六大尴尬

  1、普度众生四海皆管的尴尬。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除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外,对其它行业和领域还要综合监管,担负着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综合协调”让安监部门受累非浅。一是领导思想认识有偏差。总认为安全生产就是安监部门的事,出了问题就找安监局,涉及到“安全”事宜,就签批交办到安监局,安监部门就是一个大萝筐,碰到“安全”就往里装,来自领导层面的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其它监管部门具有依附性和惰性;二是专业监管部门有偏见。一些部门认为政府设有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又设在安监局,我配合你牵头单位开展监管工作即可,缺乏本职意识和工作主观能动性。

  2、天字一号四海波静的尴尬。“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观念正在形成共识,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天字一号”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实际“待遇”却与“天字一号”不相称。一是口头强调的多。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都十分重视,逢会必讲安全,必强调安全,但事实上,“领导重视”只是出于对责任追究的担心和预防,认为话讲到了,要求提到了,如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自己似乎就无责可追了,并非出于对“安全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并非出于执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二是投入的少。重视安全,职能不断增加,但专业人员、编制、装备投入严重不够,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从公安、卫生部门划转以来,不是强化,而是弱化,尤其是乡镇级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没保障,喊着重要,说着天字一号的事,投入工作基本没有实际行动,安全监管仍处于原始的看、摸、听、闻、问阶段,没有领导重视和政策上的支持以及资金上的投入,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天字一号”的事,仍处于四海波静的尴尬状态。

  3、安全执法四处碰壁的尴尬。一是受地方干扰。少数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经济、轻安全,对于盲目引进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淘汰生产工艺的企业,很明显有着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形成了引进容易、规范难,上车容易补票难、关停更难的安全监管困难局面。一味讲政绩,追求经济指标,不考虑安全生产,对于安全监察人员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从骨子里反感,不但不支持,甚至出现权大于法的干预执法现象。二是利益纷争所致。少数职能部门见到有利可图,纷至踏来,无利可争,理都不理,发生事故你牵头处理,他还牢骚满腹甚至口头答应挺好,实际推都不动,“四不放过”难到位。一些隐患改了又改,有些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过,又恢复,电切不断、水切不断,相关部门不配合,利益斗争导致联合执法机制形同虚设。三是技术规范和相关条文不健全。依法行政讲究的是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然而,当前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某些行为施行行政方式无明文规定。如: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高危行业有法规,一般企业如何进行“三同时”,不进行“三同时”如何处罚,如何前置指导关;各行各业的安全审批实施细则,均无明确的定义及标准,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技术规范,由此无端造成工作的被动四处碰壁。

  4、综合协调四面楚歌的尴尬。一是法律规定不具体。《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没有对综合监管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抓得太多,管得太散,结果是出力不讨好,部门有意见,领导有看法。二是职责范围不明确。从机构定位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中的“综合”,主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谋划、部署、组织与实施;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划定综合监管工作的职能范围,一些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与责任总是想方设法往外推,虽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最后总是成为此类工作及其责任的“兜底”者。三是“综合监管”惹的祸。一些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理职责的部门千方百计通过各种办法和途径,将一些不好管、危险程度高、发生事故概率大、监管责任大的职能交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这很可能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变为“安全生产,一家有责”,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逐步成为“危险”部门及“责任”部门,这对于整个本来就十分薄弱的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稳定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长此以往也必将使安全生产工作难以为继。

  5、监察执法四马系蹄的尴尬。地方保护、优化环境、低限处罚、重点企业不罚等等是影响安全生产执法的主要因素。在体制方面,一是受地方“制肘”。安监部门是地方政府部门,不是一条边管理体制,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这是一个共性的问题。加之县(区)一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逐级弱化,办事无、干事无地位,再受“位子”、“票子”影响,监察执法工作往往造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二是部门没有形成联动机制。联合执法的确在对下发动和增强行动效果方面有着一定的实效,但在具体执法中,还没有完全形成联动,各个部门虽坐在一张桌上,但却打着各自的算盘。三是缺乏强制手段。对于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安监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申请难受理,执行难到位,无限期的超越执法期限,最后不了了之,造成许多事故处理无法落实,丧失安全监察执法。

  6、安监人员四脚朝天的尴尬。湖南娄底48名安监员集体辞职,出现集体撂挑子不干的如此尴尬现象,我想与安监人员辛勤、辛苦、辛劳、辛酸以及工作缺少安全感有关外,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尴尬现状的根本原因:一是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不对称,导致无法履职。现有的安全监管队伍人员、数量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执法任务的需要。目前,从国家到省、市、县(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是从上到下呈倒“金字塔”型,特别是乡镇级虽设有安监办,但监管人员大部分属兼职且没有执法权,责权不统一,一线监管责任难以到位;职责不明、多头管理、行政力量分散;装备配套不足,执法经费、车辆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缺乏相应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二是监管责任与权利不对称,导致无法胜任。从目前的安全监管体制看,横向上实行的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职责界定不清,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安监系统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是高危行业,工作责任大、权力小、风险大,监察人员几乎没有节假日,那有危险、有重大安全隐患就去那里,工作不分昼夜,既辛苦又危险,且安监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无体现。再者,面临的问责风险不断加大,前面要冲、后面还要随时被执行战场纪律,责任与权利严重不对等,导致工作出现无法完成、没法干现象。三是安全监管机制与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导致两头受气。由于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没有及时将安全风险成本强制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有效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调节安全与利益的关系,导致利益与安全间的关系失衡,当安全生产与企业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企业更多地选择追逐利润,地方政府选择追求利税,而安全基本是放在后面,下达的指令执行不了,企业不买帐,政府不支持,灰头土脸两头受气。

  二、对策建议

  1、安全意识强化必须以科学政绩考核为前提。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与安全挂钩。通过考核,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首先,要加强政府监管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考核力度,促使领导干部想安全、抓安全;其次,要强化政府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促使其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第三,要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离任安全生产工作审计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把领导干部提升使用与在任期间安全生产实绩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才能真正转变口头上强调重视安全、经济发展上不要安全这一现状。

  2、安全投入必须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是安监部门一家子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特别是人员、装备、技术、政策等等各方面的支撑。因此,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急需树立安全投入必须以安全为本的思想。一是避免做表面文章。在人员配备上为了迎接考核达到有人员、有资金的目的,人员挂名兼职、专项资金年初列个帐户,实则空头支票一张。人员表面化,工作表面化,没有从解决本部门、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为出发点,配备相应的人员、装备。二是避免搞形式主义。相关部门没有把安全监管工作前置,把资金或者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事前的安全投入加大监管,而是热衷于搞花架子,在事后救援上大搞文章,领导来了作为看点,汇报里面作为热点,试想增加一台消防车,跟搞一个培训中心效果如何?三是避免搞文字游戏,玩行政干预。安全投入是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安全监管过程中对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不到位,进行的一些行政处罚是对企业投入不足导致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惩罚和告诫,警醒企业加大投入,改善安全环境,但相关部门不是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却在处罚上偷换概念,玩文字游戏,把安全生产处罚款变为主管部门应急装备捐款,严重损伤了安全监管的性,最终只能助长企业违法之风。

  3、安全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安全监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不执行,就会成为一纸空文。一是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安监的职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依法予以维护,不使守法人吃亏;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抓、敢管,不使违法人得利。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二是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健全规范性的监督制度,监察执法部门要争取地方主要领导支持的同时,加强和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减少同级政府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保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保证执法的公正、严明。三是加大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安全执法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首要的是执法人懂法,被执法人知道违反了哪条法律,等违法再处罚、再知法不是安全生产执法的宗旨,因此,在做好执法的同时要做好普法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积极向领导、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强化法律、法规意识,避免出现权大于法、权代替法的违法现象。

  4、综合协调必须以政府明确控权为依据。严格的中央政策对遏制多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效果甚微,法律效力及政府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决心和力度的层层衰减,表明当前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是一个松散的系统。因此,必须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准确地进行定位。一方面,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综合监管具体内容。制定一些配套的、操作性、可行性强的实施细则,细化与专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合作,增强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安全生产主动监管意愿,有效避免安全难题面前“安委会综合协调”等同于政府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综合监管各部门责任,并以法律条文形式出台,谁该做什么、谁不该做什么,主管部门干什么、监察部门干什么,明确之后,谁的责任田,谁去负责,避免出现安全协调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相关部门坐看笑话、闲着没事等不正常现象。

  5、安监人员必须以履行职责为己任。破除安全监管中诸多尴尬,在新的法律、法规未能出台之前,首要的是地方政府要理顺综合监管和部门监管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方式、手段,提高综合监管部门的地位和,赋予综合监管部门对其它监管部门的督查权、问责权、追究权,避免“踢皮球”现象;其次,要建立监管人员考评与奖励制度,提升监管人员福利待遇。出台地方财政保障制度与法规,确保监管机构正常监管和执法费用,省、市也应出台执法监管人员交通、通讯、办案补贴,减轻安全监管人员负担,提高其工作积极性,消除其后顾之忧。第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解决了安监人员责、权、利不对等现实问题后,相关部门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上为安全监管人员排除后顾之忧,全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福利待遇的同时,加大监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力度,在系统内树立投身安监、无怨无悔,营造一种人人敬业、人人主动、人人想干事、能干事的良好氛围,真正建立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安全奋斗终身的安监队伍。

乡镇领导安全生产调研报告范文3

  安全生产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扎实推进安全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本文就如何强化管理,切实抓好新时期旅游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旅游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近年来,XX县旅游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注重宣传教育,搞好检查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实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达到了上级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要求。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思想,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本文认为,加强搞好新时期旅游系统的安全生产,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重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措施,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基本任务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事关大局,我们

  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切实负起具体责任。要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研究、探索和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强检查督促,从严管理,严格要求,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每位职工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大量的事故表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关键在领导,领导手握决策大权,领导责任制的落实与否,直接关系着整个单位的安全与否。因此,作为领导首先在思想上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天”字号头等大事来认识,严肃认真地履行自己对国家、对单位、对职工所负的安全责任。要认识到领导安全意识的淡薄,领导责任的不到位,才是单位最大的事故隐患。作为单位领导,必须按照有关制度要求,用“铁的心肠、铁的手腕”带头严起来,带头抓落实,逐级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将安全生产与职工年终工资挂钩,与领导考核、任免挂钩。只有这样,才能使领导能够恪尽职守,严把关隘,使每一个职工坚决做到不违章、不冒险,遵章守纪,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三、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查治力度,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一定要经常化。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工作,在发挥专门机构作用的同时,积极鼓励职工帮助查找、发现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全检查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发现事故隐患、促进隐患整改和减少“三违”的有效手段。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积极有效地消除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超前预防、超前控制。安全检查要切忌走马观花、敷衍了事和形式主义。必须严肃认真,要把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在检查中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特点、新问题,抓薄弱环节、抓要害岗位、抓危险场所、抓事故多发地点,提高检查质量及效果;要提高隐患整改的质量和效率,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不迁就、不护短,认真整改、及时处理,使各项检查和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要搞好宣传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培训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的有效途径。要从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的提高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不能只满足于会

  议传达、文件转发,也不能以偏概全、以点带面。必须以三级安全教育为基础,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职工牢固树立“人的生命价值高于一切”和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观念,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杜绝“三违”行为,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乡镇领导安全生产调研报告范文4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以及近期一些地方接二连三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再次暴露出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突出问题、面临形势严峻。为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防患于未然。我旗安委会针对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形势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情况

旗人民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保稳定、促发展的坚强保障。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一直较为平稳。

(一)工作概况

1、监管对象:旗人民政府按照上级要求,将多种行业和领域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工商贸企业、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校园、旅游、民爆器材等,涵盖广泛。

2、队伍建设:目前,我旗建立了旗、部门、乡镇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成立了由旗长为主任,副旗长为副主任,旗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20个乡镇(场)全部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并配备齐全了安全执法人员。

(二)指标完成情况

我旗近年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均控制在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今年1—10月份,我旗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0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28.81万元,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16.7%。

(三)重点工作

1、组织领导有力,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旗人民政府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责任体系,督促各苏木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于今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镇(场)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后政办字[2015]9号)和《关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的通知》,全面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标准化创建,全面提升安全质量。旗安监局开展了露天采石企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管理。截止到目前,我旗已有 3家露天采石企业、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1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8家冶金等八大行业企业通过了三级标准化评审工作。已完成了63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备案工作。

3、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发展理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抓住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这一中心,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二是举办“甘旗卡油库防恐灭火实战演练”活动,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在突发事故中的防范和救援意识;三是加强重点人群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今年,共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2期、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2期、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培训班1期、新《安全生产法》培训班1期。

4、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查处非法违规行为。根据上级要求和部署,结合我旗实际,旗安委会在全旗范围内有序开展了“打非治违”及“十打十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非法违法行为,纠正违规违章现象。

5、开展日常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一是积极开展“春季”、“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实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措施部署到位;二是在元旦、春节、“五一”及“九三阅兵”期间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为确保公路建设工程、粉尘防爆、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大型游乐设施、养老院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运营,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强化了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旗在确保各行业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政府层面:少数单位和部门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畏难心理,害怕承担责任。部分基层监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危机感不强,工作前瞻性不够;企业层面:部分企业经营者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落后思想,对安全问题重视不足,对事故隐患存有侥幸心理,忽视安全生产的投入;社会层面:人民群众虽然清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往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没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与监督安全生产的氛围。

(二)社会安全基础薄弱。

企业层面:我旗的部分中小企业安全基础薄弱,技术工艺落后,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不高,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安全责任不明确。同时,由于经济下行,大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更无力拿出资金进行后期的安全投入;社会层面:通辽地区目前仅有一家安评机构–安顺安全技术咨询公司,安全评价市场呈现垄断趋势,侧面加大了企业安全生产负担。

(三)监管队伍建设滞后。

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安全监管人员不足、专业监管人员缺乏、监管手段落后、装备不足的矛盾日益显现。编制相对滞后,与监管任务和经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乡镇安全监管人员不固定,力量不足,经费不足,监管能力和效果不尽人意。

(四)重点行业隐患突出。

道路交通的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仍然存在车辆带“病”上路,超载、超速、无证驾驶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高危企业安全隐患不同程度存在,往往刚刚整改了一些安全隐患,新的隐患又已产生。

三、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对策

(一)加强宣传与培训,全面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基层、进社区、进学校,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的培训,真正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加大对乡镇安监干部、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安全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基层安监干部的监管能力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积极营造“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引导企业安全投入,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水平。政府应充分调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意识,积极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依法强制淘汰一批严重危及安全的落后设备、工艺和技术,促进企业提高安全装备水平,提高企业生产自动化、安全可控化、管理科学化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快安监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安全执法能力。进一步壮大安全监管队伍,保证经费投入,完善人员配置。向发达地区学习,积极推动职能部门采用科技手段,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同时加强社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和设施装备的建设,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配合协作,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反应能力,健全应急反应机制。

(四)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建议对高危行业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排除隐患,遏制事故发生。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不具备条件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隐患排除督促不力或不能处理又不及时上报的,将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乡镇领导安全生产调研报告范文5

  党的报告指出“发展是根本,安全是关键’’。坚持安全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可见安全工作地位之重要,但现实生活中,“天字一号”的安全生产工作却遭遇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真抓、真管四处碰壁等诸多难堪。笔者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多年,感到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困难多多、困惑多多、矛盾多多,有着太多的尴尬。

  一、现实的六大尴尬

  1、普度众生四海皆管的尴尬。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除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外,对其它行业和领域还要综合监管,担负着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综合协调”让安监部门受累非浅。一是领导思想认识有偏差。总认为安全生产就是安监部门的事,出了问题就找安监局,涉及到“安全”事宜,就签批交办到安监局,安监部门就是一个大萝筐,碰到“安全”就往里装,来自领导层面的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其它监管部门具有依附性和惰性;二是专业监管部门有偏见。一些部门认为政府设有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又设在安监局,我配合你牵头单位开展监管工作即可,缺乏本职意识和工作主观能动性。

  2、天字一号四海波静的尴尬。“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观念正在形成共识,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天字一号”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实际“待遇” 却与“天字一号”不相称。一是口头强调的多。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都十分重视,逢会必讲安全,必强调安全,但事实上,“领导重视”只是出于对责任追究的担心和预防,认为话讲到了,要求提到了,如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自己似乎就无责可追了,并非出于对“安全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并非出于执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二是投入的少。重视安全,职能不断增加,但专业人员、编制、装备投入严重不够,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从公安、卫生部门划转以来,不是强化,而是弱化,尤其是乡镇级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没保障,喊着重要,说着天字一号的事,投入工作基本没有实际行动,安全监管仍处于原始的看、摸、听、闻、问阶段,没有领导重视和政策上的支持以及资金上的投入,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天字一号”的事,仍处于四海波静的尴尬状态。

  3、安全执法四处碰壁的尴尬。一是受地方干扰。少数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经济、轻安全,对于盲目引进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淘汰生产工艺的企业,很明显有着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形成了引进容易、规范难,上车容易补票难、关停更难的安全监管困难局面。一味讲政绩,追求经济指标,不考虑安全生产,对于安全监察人员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从骨子里反感,不但不支持,甚至出现权大于法的干预执法现象。二是利益纷争所致。少数职能部门见到有利可图,纷至踏来,无利可争,理都不理,发生事故你牵头处理,他还牢骚满腹甚至口头答应挺好,实际推都不动,“四不放过”难到位。一些隐患改了又改,有些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过,又恢复,电切不断、水切不断,相关部门不配合,利益斗争导致联合执法机制形同虚设。三是技术规范和相关条文不健全。依法行政讲究的是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然而,当前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某些行为施行行政方式无明文规定。如: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高危行业有法规,一般企业如何进行“三同时”,不进行“三同时”如何处罚,如何前置指导关;各行各业的安全审批实施细则,均无明确的定义及标准,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技术规范,由此无端造成工作的被动四处碰壁。

  4、综合协调四面楚歌的尴尬。一是法律规定不具体。《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没有对综合监管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抓得太多,管得太散,结果是出力不讨好,部门有意见,领导有看法。二是职责范围不明确。从机构定位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中的“综合”,主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谋划、部署、组织与实施;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划定综合监管工作的职能范围,一些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与责任总是想方设法往外推,虽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最后总是成为此类工作及其责任的“兜底”者。三是“综合监管”惹的祸。一些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理职责的部门千方百计通过各种办法和途径,将一些不好管、危险程度高、发生事故概率大、监管责任大的职能交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这很可能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变为“安全生产,一家有责”,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逐步成为“危险”部门及“责任”部门,这对于整个本来就十分薄弱的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稳定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长此以往也必将使安全生产工作难以为继。

  5、监察执法四马系蹄的尴尬。地方保护、优化环境、低限处罚、重点企业不罚等等是影响安全生产执法的主要因素。在体制方面,一是受地方“制肘”。安监部门是地方政府部门,不是一条边管理体制,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这是一个共性的问题。加之县(区)一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逐级弱化,办事无权威、干事无地位,再受“位子”、“票子”影响,监察执法工作往往造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二是部门没有形成联动机制。联合执法的确在对下发动和增强行动效果方面有着一定的实效,但在具体执法中,还没有完全形成联动,各个部门虽坐在一张桌上,但却打着各自的算盘。三是缺乏强制手段。对于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安监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申请难受理,执行难到位,无限期的超越执法期限,最后不了了之,造成许多事故处理无法落实,丧失安全监察执法权威。

  6、安监人员四脚朝天的尴尬。湖南娄底48名安监员集体辞职,出现集体撂挑子不干的如此尴尬现象,我想与安监人员辛勤、辛苦、辛劳、辛酸以及工作缺少安全感有关外,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尴尬现状的根本原因:一是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不对称,导致无法履职。现有的安全监管队伍人员、数量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执法任务的需要。目前,从国家到省、市、县(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是从上到下呈倒“金字塔”型,特别是乡镇级虽设有安监办,但监管人员大部分属兼职且没有执法权,责权不统一,一线监管责任难以到位;职责不明、多头管理、行政力量分散;装备配套不足,执法经费、车辆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缺乏相应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二是监管责任与权利不对称,导致无法胜任。从目前的安全监管体制看,横向上实行的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职责界定不清,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安监系统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是高危行业,工作责任大、权力小、风险大,监察人员几乎没有节假日, 那有危险、有重大安全隐患就去那里,工作不分昼夜,既辛苦又危险,且安监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无体现。再者,面临的问责风险不断加大,前面要冲、后面还要随时被执行战场纪律,责任与权利严重不对等,导致工作出现无法完成、没法干现象。三是安全监管机制与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导致两头受气。由于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没有及时将安全风险成本强制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有效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调节安全与利益的关系,导致利益与安全间的关系失衡,当安全生产与企业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企业更多地选择追逐利润,地方政府选择追求利税,而安全基本是放在后面,下达的指令执行不了,企业不买帐,政府不支持,灰头土脸两头受气。

  二、对策建议

  1、安全意识强化必须以科学政绩考核为前提。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与安全挂钩。通过考核,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首先,要加强政府监管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考核力度,促使领导干部想安全、抓安全;其次,要强化政府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促使其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第三,要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离任安全生产工作审计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把领导干部提升使用与在任期间安全生产实绩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才能真正转变口头上强调重视安全、经济发展上不要安全这一现状。

  2、安全投入必须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是安监部门一家子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特别是人员、装备、技术、政策等等各方面的支撑。因此,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急需树立安全投入必须以安全为本的思想。一是避免做表面文章。在人员配备上为了迎接考核达到有人员、有资金的目的,人员挂名兼职、专项资金年初列个帐户,实则空头支票一张。人员表面化,工作表面化,没有从解决本部门、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为出发点,配备相应的人员、装备。二是避免搞形式主义。相关部门没有把安全监管工作前置,把资金或者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事前的安全投入加大监管,而是热衷于搞花架子,在事后救援上大搞文章,领导来了作为看点,汇报里面作为热点,试想增加一台消防车,跟搞一个培训中心效果如何?三是避免搞文字游戏,玩行政干预。安全投入是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安全监管过程中对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不到位,进行的一些行政处罚是对企业投入不足导致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惩罚和告诫,警醒企业加大投入,改善安全环境,但相关部门不是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却在处罚上偷换概念,玩文字游戏,把安全生产处罚款变为主管部门应急装备捐款,严重损伤了安全监管的权威性,最终只能助长企业违法之风。

  3、安全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安全监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不执行,就会成为一纸空文。一是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安监的职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依法予以维护,不使守法人吃亏;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抓、敢管,不使违法人得利。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二是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健全规范性的监督制度,监察执法部门要争取地方主要领导支持的同时,加强和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减少同级政府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保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保证执法的公正、严明。三是加大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安全执法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首要的是执法人懂法,被执法人知道违反了哪条法律,等违法再处罚、再知法不是安全生产执法的宗旨,因此,在做好执法的同时要做好普法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积极向领导、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强化法律、法规意识,避免出现权大于法、权代替法的违法现象。

  4、综合协调必须以政府明确控权为依据。严格的中央政策对遏制多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效果甚微,法律效力及政府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决心和力度的层层衰减,表明当前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是一个松散的系统。因此,必须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准确地进行定位。一方面,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综合监管具体内容。制定一些配套的、操作性、可行性强的实施细则,细化与专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合作,增强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安全生产主动监管意愿,有效避免安全难题面前“安委会综合协调”等同于政府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综合监管各部门责任,并以法律条文形式出台,谁该做什么、谁不该做什么,主管部门干什么、监察部门干什么,明确之后,谁的责任田,谁去负责,避免出现安全协调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相关部门坐看笑话、闲着没事等不正常现象。

  5、安监人员必须以履行职责为己任。破除安全监管中诸多尴尬,在新的法律、法规未能出台之前,首要的是地方政府要理顺综合监管和部门监管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方式、手段,提高综合监管部门的地位和权威,赋予综合监管部门对其它监管部门的督查权、问责权、追究权,避免“踢皮球”现象;其次,要建立监管人员考评与奖励制度,提升监管人员福利待遇。出台地方财政保障制度与法规,确保监管机构正常监管和执法费用,省、市也应出台执法监管人员交通、通讯、办案补贴,减轻安全监管人员负担,提高其工作积极性,消除其后顾之忧。第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解决了安监人员责、权、利不对等现实问题后,相关部门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上为安全监管人员排除后顾之忧,全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福利待遇的同时,加大监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力度,在系统内树立投身安监、无怨无悔,营造一种人人敬业、人人主动、人人想干事、能干事的良好氛围,真正建立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安全奋斗终身的安监队伍。

乡镇领导安全生产调研报告范文6

  安全生产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多年以来,总站致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总站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首要责任。

  一、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

  第一、首先是抓好新入员工的安全教育。良好的安全教育会在新进员工头脑中留下最深刻的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对安全生产有足够的重视,做到时刻想到安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在基层,提高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本身也是每一名总站人员的职责。

  第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安全生产的宣传是多方面的,总站应及时对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进行报道。要不断地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不断使员工认识到安全不仅是总站的事,也是自己的事,好的会受到表彰,不好就会受到制度的约束,从而在工作中做到自觉注意安全。

  第三,坚持严格管理。只有坚持严格管理,才能保证员工的安全意识不会松懈,使员工思想上时刻有紧迫感、压力感,特别安全意识不高的员工,应加强对其安全生产的教育,才能将安全记录保持长久。

  人只有有了安全意识 ,才会有安全行为;有了安全行为 ,才能保证安全。让每一名员工把“安全为天”的思想牢记在心,把“安全第一,以

  人为本”的安全理念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每一名员工从执行制度开始,接受安全的培训教育,形成行为规范,逐步从感性上升到理性,再由理性上升到通过意识的能动性来指导安全工作,做到可以在现场工作中及时预见隐患、消除隐患,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治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保证

  第一、落实安全生产,加强组织领导。要全面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责任制是搞好安全生产和防范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层层落实、层层负责。任务要层层分解,切实做到人人头顶安全指标,个个肩负安全责任。

  第二、严格三品检查,杜绝危险随行。“易燃易爆”、和“危险品”是客运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性工作,必须进行严格检查,严防混带、夹带、携带“三品”上客运班车,以防事故发生。检查出的“三品”如数由安全保卫科上交有关部门,检查收缴的“三品”必须逐人、逐件造册登记存档上报。检查出的“三品”因故不及时上缴的,要妥善保管。“三品”是具有爆炸、燃烧和严重危害人们的危险物品,严格按“三品”得安全性分类保管,确保万无一失。

  第三、做好车辆检查,避免事故发生。 参营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设备齐全,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为确保客车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以防事故发生。由安全保卫科科长负责组织实施对进站参加营运客车进行逐台、逐项首趟次(30公里以上趟次)安全检查;业务调度科科长负责组织实施

  “车主安检卡上没有安检处的签章不能发班”的规定。检查出不合格的车辆,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

  随着安全治理工作的不断进步,安全治理由定性逐渐走向定量,先进治理经验和方法得以迅速推广。多年来,总站以严格的治理、严明的纪律、严细的制度,全方位高标准预防隐患、消除隐患,实现连续安全生产无事故的业绩。 三、做好站内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第一、研究建立自己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确保各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完善责任制,把安全生产指标分解落实,与其工资报酬等利益分配挂起钩来,促进安全生产。

  第二、保证安全生产必要的人员和资金投入。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的岗位,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第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和治理制度。

  高效的管理水平对总站生存和发展有着决定性的意义。实践证明,科学的管理体系是保证整体管理效率的基础,拥有完善的科学和制度决定着车站健康高效地运转。

  四、广泛宣传安全知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途径

  第一、正确认识安全生产问题是一个世界观的问题。对安全问题的理解:

  狭义理解:单纯的事故现象、防止事故发生的行为问题。

  实际上:生产实践中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

  第二、正确理解安全生产哲学形成是唯物史观的体现。安全生产哲学,也可以说是物质技术条件和价值观念相结合的产物。安全生产哲学产生于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且服务于一定的历史环境。既有一般规律性,也有其特殊规律性。

  第三、正确认知生产与安全存在着系统的因果论关系。生产中,之所以会出现安全问题,是因为安全生产系统中物与物、或人与物、或人与人的某个方面发生了“人、机、环、管”元素出了毛病,其问题表现出偶然结果中又包含着内在关联的必然性。

  第四、正确把握安全与生产客观上存在矛盾对立的统一和转化规律。当安全水准适应于生产状况则促进生产发展,而生产中达不到安全保障,又制约着生产发展。二者是矛盾对立的统一,且互为促进和转化。

  第五、正确领会安全生产中矛盾是绝对性与相对性辩证统一的关系。安全生产事故,不外乎两大原因:一个是物的不安全因素,另一个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二者单一或结合均可产生事故是相对的、偶然的,但其中蕴藏着起绝对因素人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安全措施优与劣是内在的必然因素。因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偶然之中又包含着必然。

  探求实现安全的科技方法,形成群体的安全意识、思维和态度,是应该有一个符合自然和社会规律的安全观,要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安全难题的基础之基础,就是努力挖掘、弘扬安全文化。只要当安全文化达到了公众化和社会化,即个体的安全文化素质和群体的安全文化效应达到相当的水平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才算真正落实了。

乡镇领导安全生产调研报告范文7

安全生产牵动人心

工会工作任重道远

——关于工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安全生产是当前广大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确保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职工群众身心健康的先决条件。近几年来,区总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按照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以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目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为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全区企业基本情况及现状

灞桥区是西安市的东大门,总面积332平方公里,下辖9个街道办,1个开发区,人口50余万。它是西安集纺织、印染、航天、航空、农副生产为一体的近郊区,涉及的行业有工矿商贸、交通、消防、建筑、卫生、学校、水电、民爆、特种设备等。虽然灞桥区被划入城六区,但由于其地处郊区,农业仍占很大比例,经济发展较其他城区相对落后。目前,区内已建会非公企业将近1000家,大都规模较小,经济发展相对缓慢。近几年,由于各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 1 — 全区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严格控制在指标范围内,无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区总工会认真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一)大力开展“安康杯”劳动竞赛活动

每年,区总工会都认真制订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积极联系区安监局成立了“安康杯”竞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总工会主席任组长,区安监局长任副组长,并确定相应的工作人员,明确各自职责。在今年深入开展的“安康杯”劳动竞赛活动中,区总工会向基层下发了《2014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区基层企业和职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全区83家企业共3300多名职工参加了活动,并动员全区基层企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承诺签名活动。宣传了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有效地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共发放劳保慰问品1000余份,共筹集慰问资金47.6862万元。活动期间,全区各级工会共走访企业和工地102家;开展监督检查84次;走访慰问职工3642人次;为职工进行健康检查385人次。

(二)积极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联合执法,加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力度。和区安监局、区纪委联合成立灞桥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加大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力度。今年,区总工会共参与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10余次,纠正安全生产违章违规操作18起,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发生。并督促基层— 2 — 工会积极参与劳动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工会系统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力度。另外,全区各级工会全年共推动企业制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46件,督促企业整改或治理危害职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隐患32件。

(三)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政策。以“科技之春”、“12.4法制宣传”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引导职工群众合理、合法维权。全年共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材料300余册,解说人次500余人。二是组织开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学习、培训会。开展举办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业务知识培训班,为我区69家单位,2296名职工办理了医疗互助保险。其中:医疗1673人、重疾142人、意外401人、女工80人,共上缴保费13.68万元。共有53人次获得赔付5.28万元,人均赔付997元(医疗赔付4.57万元,意外赔付0.71万元)。区总工会还在各街道工会组织开展“女性健康知识大讲堂”知识讲座,让更多女职工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各基层工会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培训会,例如席王街道总工会举办“冬季安全生产及消防知识培训会”,浐河开发区开展“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洪庆街道总工会开展“重视安全生产,提高防火意识”知识学习培训会等。

(四)源头保护,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工作 一是全区非公企业单位厂务公开建制率达到90%。同时

— 3 — 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工资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指导企业工会及职工与企业依法签订《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6%。二是进一步加大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力度,组织与企业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25家,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在全区开展“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女职工活动”,确定西安市纺织城生活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工会为基层女工工作联系点,在5家企业中开展女工劳动权益调研活动。三是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和集体合同时,督促有特定职业安全卫生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要在合同中明确关于安全生产、职工生命健康等保障的条款。四是不断完善以职代会制度为载体的厂务公开制度,维护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民主权利,畅通了职工利益诉求渠道。

三、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化

由于我区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经济效益不高,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时候,往往忽视安全生产的问题。企业负责人出现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企业安全设施配备不齐,给职工的劳保用具发放不到位等。普遍存在着安全生产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重要的现象。

(二)劳动保护教育不够,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差 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基层企业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及时、缺乏针对性,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一些职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思想上不重视,图省事,走捷— 4 — 径,有章不循,违章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企业,手工操作多,人身伤亡事故率相对比较高。

(三)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队伍技术素质偏低 由于企业改革调整,人员变化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队伍不能保持相对稳定,造成现有人员缺乏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知识,技术素质偏低。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提不出意见,不会监督;整改方案听命行政,监督不力,难以履行监督职责等等。

四、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建议

工会组织必须以对国家、对人民、对职工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维护职工安全与健康作为维权的主要任务,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自觉性。

(一)坚持依法维权

工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依法维护。首先,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劳动保护以依靠职工保护职工为目标;立足依法维护就是地方工会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基层工会要组织职工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其次,要充分行使《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授予的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的代表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明确的各项职责,关心职工劳动卫生条件的改善情况,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例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向职工进行安全宣传,— 5 — 监督行政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参加安全卫生检查等。

(二)积极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

工会组织要积极营造重视安全生产氛围,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一是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和企业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二是向广大职工宣传在生产中的劳动保护权利,在广大职工中开展以“自己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不伤害别人”和反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和发动职工寻找身边安全事故隐患,查堵安全漏洞。

(三)加大工会维护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力度 一是要加强源头参与的力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坚持把企业安全生产的重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劳动保护的措施、制度和整改等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交由大会审议、决定。并组织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在工会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时,要把劳动保护条款制定好,明确各方职责并监督落实。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三个条例,严格执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做好劳动保护监督的组织工作,确保对职代会通过的有关生产安全制度、措施、提案的落实情况、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保护条款的实施情况、安措经费的使用情况、人身事故的— 6 — 调查处理情况等监督到位,确保维护好职工群众劳动保护权中的最基本内容。三是要更加广泛深入地组织好群众性的“安康杯”竞赛活动。要突出竞赛的目标和竞赛的方法,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使群众性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发挥更大的作用。四是要认真抓好《职业病防治法》的落实。充分利用工会组织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网络,开展职业病防治情况的调研和监督检查,积极反映职工对企业劳动卫生工作的意愿和要求,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依法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工作场所和环境。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努力强化基础就是加强工会劳动保护自身建设,夯实安全生产群众基础。创新完善工会组织领导下的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维护机制,建立以强化监督为目标的各级工会劳动保护责任制。不断完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网络,努力建设一支懂政策、敢维权、善监督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队伍。同时完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加强工会劳动保护自身建设,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现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维护和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总之,安全与健康是广大职工最大的利益,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工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7 — 为实现企业安全发展和灞桥经济发展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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