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规定是指针对地下水、地表水防治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通常涉及到矿山、隧道、桥梁、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水患防治,包括如何进行水文地质勘察、制定防治水措施、加强排水系统设计、监控地下水水位等。制定防治水规定的目的在于防止水患的发生,保障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下是有关于防治水规定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防治水规定1
20xx年1月,在矿领导的正确领导及各部门的相互配合下,我矿圆满的完成了1月份矿井防治水的各项工作内容,为了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鼓足信心做好下月杨家梁煤矿井上下防治水工作,现将1月份防治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一月份采掘情况简介
目前我矿仅有一个生产工作面为5202综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有两个,即5204回风顺槽、5204运输顺槽。
二、一月份防治水工作的各项任务
在矿领导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努力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工作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地测人员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掌握井下地质情况,查明影响生产的地质因素,翻阅原始地质资料。及时汇报各种相关地质情况,保证生产正常接续,收集勘探和采掘工作面的地质资料,及时了解地质情况。深入现场解决出现的问题,加速自身素质的提高。同时利用闲余时间学习有关矿井地质及采矿方面的知识,努力使地质和采矿相结合,工作虽然琐碎,但是收获很大,主要有以下方面:
1、每星期二、五由地测防治水科技术员组织探放水队进行防治水业务学习,每个探放水队职工积极配合,并每人做好各自的学习笔录。探放水队学习积极性格外高涨,在办公室小白板上坚持每日一题,学习气氛无处不在。通过专业知识的学习,探水队职工在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上有了显著的提高,做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由于ZDY-650全液压坑道钻机使用时间长和诸多因素,如今钻机小毛病频繁出现,鉴于这种现象,探水队队长和安全员认真学习了《钻机使用手册》,对出现的毛病做了仔细的研究,并加强了钻机的维护和保养,让探放水作业可以顺利进行。期间,钻机漏油的问题比较频繁,难以解决,故请了钻机厂家来矿进行专门的检修,探放水队认真听取了厂家的建议,和厂家技术员一起进行维修、交流、学习,对ZDY-650全液压坑道钻机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2、严格执行“探掘分离”、“签字验收确认移交制度”和防治水十六字方针,遵循“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综合探测程序。一月份期间,地测防治水人员用YD32(A)高分辨电法仪在5204回风顺槽、5204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进行了5次三极超前探测,根据探测结果成图仔细分析,迎头前方均不存在低阻异常区。探放水队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水作业,共实施探水作业12次,钻探进尺3840米,有力的保证了两掘进工作面的正常安全生产。
3、对东翼胶轮巷、5202综采工作面、5204综掘工作面两顺槽都安装了相应的排水管路及排水设备,满足了各工作面排水需要。
4、对我矿采区内的小窑、地面塌陷情况进行了不间断的走访和调查,并做了记录。
5、强化了我矿的防治水技术管理及时更新了各项防治水资料,《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矿井防治水年度计划》、《防治水各项制度汇编》、《20xx年度水害专项应急演练方案》等资料。补充了防治水十五种台帐、地面塌陷治理台帐、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预报资料台帐,并编制了5202综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及5204综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
6、认真组织学习了公司下发的《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20xx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做了学习笔录,同时加强了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让所有职工都能做到安全施工、安全作业。
总之,可以说20xx年第一个月,我们就打了一场漂亮仗,但是我们不能自满,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学习。
防治水规定2
1、在矿长领导下,对本矿井的“防治水”安全工作监督检查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程、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思想。
3、组织编制近期及长远“防治水”安全规划。
4、组织并参加“防治水”安全检查、各种“防治水”安全活动、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检查验收,督促检查各单位“防治水”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防治水”安全隐患按“四定”原则进行整改。对上级检查出的“防治水”安全隐患要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研究,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5、定期组织召开“防治水”安全工作例会和其它安全会,协助矿长研究解决、布置“防治水”安全工作,对“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矿长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6、监督检查各级干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岗位岗位责任制、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防治水”奖罚办法、施工作业规程以及“防治水”安全宣传、“防治水”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
7、掌握“防治水”安全工作动态,总结“防治水”中的经验教训,探索“防治水”安全管理办法,提高“防治水”安全管理水平。
8、对不履行“防治水”安全岗位责任制的行为和情况进行追究。
9、参与“防治水”重大安全决策,审查“防治水”重大安全技措工程及“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10、组织召开“防治水”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审查“防治水”安全奖励方案,审批“防治水”安全奖励基金。
11、参加“防治水”安全事故抢救指挥,防止灾情扩大。组织并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对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防治水”重大安全隐患、“防治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2、负责其它分管业务的“防治水”安全工作。
防治水规定3
为全面贯彻落实犍安监(20xx)矿管字42号【犍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局国家总局关于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规范防治水的管理,全面提升防治水的管理水平。我矿防治水工作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有关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我矿完善了矿井防治水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治水规范标准,做到事事有人抓,事明责任清,增强安全管理意识,实现防治水方面零事故,达到了预期目的。现将本年度防治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防治水工作,切实把我矿的防治水工作做到实处,特成立了以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防治水专业机构,于20xx年4月1日下发了《矿井防治水专项实施方案》和《关于成立防治水领导机构的通知》,建立了探放水队伍,增强了探水队施工力量。且根据人事、组织关系变化,重新划定了今年“雨季三防”文件,工作职责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责任,迅速储备抢险物资,组建了抢险队伍;对雨季“三防”前期准备工作组织了多次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迅速进行了整改,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认真细致地工作,保证了我矿汛期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技术科人员月初对各采掘工作面进行水害预测预报,并且同时对各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编制和提交了掘进地质说明书,并预测预报了正常涌水量及最大涌水量,指导了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通过各队组反馈,总结分析上月水害预测评价效果,并对下月水害预测评价内容进行会审,逐月完成各施工地点的地质、水情超前预测预报工作,实现了全矿采掘工作面的安全生产,杜绝了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达到了预期目的。
三、我矿于每月5日前组织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并根据检查情况将防治水检查隐患内容下发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落实。隐患解除后,指定专人复查,以“三定”表形式闭合落实。保证雨水不会通过地面裂隙渗入井底,保证井下各工作面的正常工作。在以后的检查中,严格执行矿井水害防治制度,在检查中做到不留死角,面面俱到,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提供最大的保证。本年度共排查防治水隐患24条,并得到整改,杜绝了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起到了良好效果。
四、5月份8月份,针对雨水增多汛期将至的特点,开展了“雨季三防”检查工作,加大了对水患检查力度,并按实际制订出了“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领导组,组织人员立即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充水因素及相邻矿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对本矿和相邻矿的水患做到心中有数,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并确保井下通讯线路、防尘洒水管路、压风管路“三条生命线”的畅通。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加大防治水害的安全专项投入,认真执行水害防治“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井下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者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征兆;对暴雨、地表涨水及山洪暴发期间,在可能发生水害威胁时,必须停止作业,撤除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此外,我门重新编制完善了防治水十五种制度,十五种台账和相关图件。
五、每月不定时的对全矿各个涌水点进行水情观测,及时观测涌水点水量变化,建立完善了涌水台帐,并分析变化的原因,及时为我矿的水害防治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六、5月1日至7月底,我矿会同207地质队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对周边煤矿老空水的分布情况和水害类型编制了《矿井水害类型划分报告》,建立和完善了相关防治水基础资料,并在在《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注了积水范围,积水标高和积水量及突水点、突水量,在图纸上画定三线(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对水害隐患进行了分析,为彻底查清水患,确保安全生产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七、6月24日进行了一次主水泵联合转实验,根据数据显示,我矿主水泵房一切正常。水仓水沟定期清理,做到有帐可查,有据可循。
八、本年度,我矿按照探防水原则,采用钻探方式,实现掘进工程的安全正常进行。在2120皮带顺槽、二水平南风巷各3次;三水平运输巷及回风大巷各2次。
防治水规定4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机电副总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电副总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4、在组织的本专业内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机电副总负直接责任。
5、因不能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机电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机电副总负直接责任。
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机电副总负直接责任。
7、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机电副总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机电副总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机电副总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防治水规定5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2、对水害防治中心的具体工作全面负责。
3、协助技术矿长完成水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指导工作。
4、督促水害防治中心各科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5、负责探放水设计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措施、报告的预审。
6、负责督促探掘分离和移交确认的具体执行。
7、负责每月防治水安全例会及地测安全办公例会的召开。
8、负责考核水害防治中心各科队工作完成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9、负责每月1次的水害排查及治理工作和每年雨季前防治水工作的全面检查。
10、负责地测防治水设施的完善和设备、仪器的申购工作。
11、负责水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具体执行。
12、协助技术矿长完成水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3、负责水害防治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与培训工作。
14、协助技术矿长具体落实隐蔽致灾、储量等相关工作。
15、对组织编制矿井大型测量工程计划书负责。
防治水规定6
为更好的贯彻学习《煤矿防治水细则》,促进监察员学《细则》、用《细则》、守《细则》,临汾煤监分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细则》贯彻到位。
一是采取多种培训方式相结合,深入学习《细则》。分局召开学习贯彻《细则》专题会进行集中学习,同时制定本单位贯彻学习方案,要求每位监察员自学并撰写学习心得,全方位深入宣贯,使《细则》在所有监察员中入脑入心。
二是把贯彻学习《细则》与煤矿安全监察结合起来。监察执法中严格执行《细则》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对照《细则》的新规定、新要求,完善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防治水设施设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水害事故。
三是把贯彻学习《细则》与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起来。积极向地方政府宣贯《细则》精神,提高地方政府学习的自觉性;同时将《细则》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地方政府贯彻好《细则》精神,推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
四是把贯彻学习《细则》与为煤矿企业做好服务相结合。分局在《细则》宣传期间,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宣传与咨询等方面积极为煤矿企业做好服务,既看病、又开方,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做到监察执法于服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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