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手机管理 (15篇)

学生手机管理是指针对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对手机的使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措施。具体来说,学校可能会制定一些规定,如禁止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者对手机的使用时间、使用地点等进行限制,以确保学生能够更好地专注于学习,减少手机对学习的影响。以下是有关于学生手机管理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学生手机管理  (15篇)

学生手机管理1

为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构建和谐的校园生活,我校决定对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在上课期间校园内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学生到校后必须按规定把手机上交给班主任统一管理,离校时由班主任统一发放。

第二条: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不自觉上交的手机,收缴后统一由学生处或班主任保管三个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后才能返还,并做好违纪记载。

第三条:学生处、学生会及其他管理人员要不定时、不定点的经常性对校园内所有区域进行巡查,一经发现手机、充电器、游戏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玩游戏)等一律收缴。

第四条: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教育批评。但手机必须上缴否则通知家长或劝退。

第五条:学生上交或收缴的手机由学生处造册登记、贴好标签妥善保管好。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将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第六条:学生手机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的管理。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第九条:学生在任何考试中,都不允许将手机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开机,均认定为作弊,并一律收缴。

第十条:班主任必须加强对本班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加强对手机的管理力度。否则记入班级管理考核。

学生手机管理2

为保证学生宿舍热水的正常供应,确保供热设施的完好,杜绝水资源浪费,特制订本规定。

一、使用方法

1、将IC卡插入热水扣费机感应区,热水扣费机将显示IC卡内余额,学生宿舍热水实行流量收费,当水温低于280C将不扣费,热水单价按0.035元/升计费,打开热水开关(混水阀)出热水,热水扣费水表将根据热水使用量显示扣费金额。

3、热水使用过程中停电或IC卡离开扣费机感应区,热水将停止供应。

4、热水温度为450C以上,请不要直接使用,以防烫伤,必须经冷水混合后调节到适合的温度才能沐浴。

5、IC卡可在任何一台热水扣费机中使用,卡内的热水消费金额不能办理挂失,学生需妥善保管好IC卡,防止他人盗用,因IC卡遗失或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二、相关要求

1、爱护宿舍内的供热设施,保证供热设施的正常运转。

2、自觉养成良好的沐浴习惯,注意节约用水。

3、供热设施由后勤管理处水电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维修,若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增设、改装、拆卸供热设施。

4、供热扣费水表的电源插座为专用插座,严禁拨出或在插座上使用其它电器。

5、注意扣费水表防潮,严禁用水直接冲洗。

6、宿舍供水设施若出现人为损坏,由损坏者负责赔偿,不能确认损坏者的由该宿舍学生连带赔偿,凡故意破坏供热设施的按破坏公物给予处分。

以上规定请同学们遵照执行

右江民族医学院后勤管理处水电管理中心

学生手机管理3

一、依据:

1、本校《阳江市第一中学学生奖惩条例》第八条第4点“学生携带之物品足以影响学生专心学习或干扰教学活动进行者,教师或学校得暂时保管,必要时得通知家长或监护人领回。”

2、本校学生奖惩考察实施要点及生活辅导实施需要。

二、目的:

为维护教师课堂教学品质及学生生活秩序管理,增进学生有效学习,并使学生放学后方便与家长联络,特定本办法。

三、手机使用规范:

1、教学区域或休息时间,学生需将手机关机,不得接打或把玩手机。确有需要,可使用学校办公电话或公用电话。

2、非必要请尽量不要携带手机到校,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扰。

3、请勿携带价值昂贵手机到校,以免遭窃衍生困扰。

4、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5、学生在校每人只能使用一个手机号码,学生更换手机号码,须重新申请。

四、惩戒办法:

1、未申请被查获者,记小过一次,手机(含卡,下同)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小过一次。

2、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警告一次。

3、第二次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小过一次。

4、第三次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取消申请携带手机到校权益一个学期,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高考结束并记大过一次。

5、违反使用规范第四条,取消申请携带手机到校权益一个学期,手机没收,考试成绩零分计算,全校通报,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之处分,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高考结束后由家长领回。

完成申请手续,请将申请表缴回班主任电子登记后由交年级保管。

学生手机管理4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白土岗一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

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等通讯工具,及平板、MP4、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入校,凡违反规定将上述物品带入学校的,一经发现一律收缴由学校代为保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

第二条

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政教处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

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

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德育处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六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七条

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

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

第九条

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退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退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政教处领取手机。

第十条

各位家长要和孩子认真学习本办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家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各位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正确引导,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学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机,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成长进步的良师益友。

学生手机管理5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小学生手机管理办法》,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学生原则上不将手机携带至学校,确实需要带手机入校的,需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手机拿到学校后由班主任进行保管,学生需要用时须向班主任提出申请使用,放学后带回家。

第二条:家长、学校要共同做好学生引导工作,要让学生充分认识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要让孩子有这种自觉性,增强这种自觉意识。既不能严格禁止孩子使用手机,也不能过分地纵容孩子无限制地玩手机。

第三条:如学生违规将手机带进学校,收缴后交班主任管理,由家长到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各位家长朋友,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小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这些弊端冲击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我们恳请各位家长能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生态圈,让我们的孩子能真正健康地成长。

学生手机管理6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熄灯就寝后不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熄灯就寝后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系。

8.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检查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学生手机管理7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但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校园内可以使用手机。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集会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学生手机管理8

针对我校学生中使用手机者日益增加,并且有些学生不能正确使用手机(如:课堂中电话铃响、上自习时玩手机或听音乐、就寝后长时间上网或短信聊天、考试手机舞弊等),干扰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就寝秩序,增加家庭经济负担的状况。学校为遏制过度使用手机风气蔓延,帮助同学们正确使用手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就寝的质量,构建和谐的校园生活,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允许学生星期六下午和晚上使用手机(节假日等学校放假时间除外),其它时间一律不能使用手机。

第二条:走读生一律不能携带手机进校园;住校生的手机每周星期天早自习时主动配合上交到班主任处统一管理(妥善保管);每周星期六中午发回给学生。

第三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借用任何一位老师的手机,教师应提供方便。

第四条:凡在规定时段外携带并使用手机的或在教室充电的,一律收缴手机和充电器,学期结束时由家长到年级组长处认领。

第五条:凡在规定时段外携带并使用手机的或在教室充电的,将纳入文明班级考核与评比方案中班风班纪条款,每起扣除班级考核分2分。

第六条:学生上交手机或收缴手机时,有关机、取出手机卡的处置权利。

第七条:政教处将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查,对违反使用手机管理规定的,拒不交出手机或因收缴而顶撞教师,视情节轻重按《信丰县第二中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处罚。

学生手机管理9

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宿舍统一使用36V电源照明,员工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灯具等用电设施。

2、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电暖器、电热毯、不能自动断电电水壶、油汀、电吹风、电炒锅、干烧棒等大功率电器,如需加热食物等,到自炊间加热。

3、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禁止使用变压器将36V电源转变到220V电源。

4、宿舍空调设置控制用电定时装置,统一时间供断电。

5、室内一旦发生线路、用电设备故障,必须通知电工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6、员工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室内所有电源,并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

二、违章用电处罚规定

1、员工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灯具等用电设施,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各300元。

2、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电暖器、电热毯、不能自动断电电水壶、电吹风、电炒锅、干烧棒等大功率电器,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各300元。

3、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禁止使用变压器将36V电源转变到220V电源,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各300元。

4、员工离开宿舍时,未关闭室内所有电源,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各300元。

三、分公司、项目检查执行规定

1、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全体管理人员参加,对宿舍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专项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进行处罚,做好记录。

2、项目安全员每天与电工对宿舍进行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进行处罚,做好记录。

3、各工长每天对自己责任区域内职工宿舍用电进行自查自纠,对违章用电行为进行制止。

4、分公司将不定期对项目宿舍用电进行检查,如项目经理未每周带队进行检查两次,未见相关检查处罚记录,罚项目经理500元;如项目安全员未每天对宿舍进行检查,未见相关检查处罚记录,罚安全员300元;如工长未每天对自己责任区域内职工宿舍进行自查自纠,发现一处违章用电,罚工长200元。

5、分公司、项目部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给予处罚,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学生手机管理10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引导学生科学使用手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使用规定

1.严禁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

2.在校期间,学生必须将手机存放在班主任处(周日晚自习收交,周五放学下发),由学校配备专柜自行保管,如因教学需要或学生确需使用手机,可以到班主任处领用。

3.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

4.学生手机号、学生家长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二条检查

1.学校各处室检查人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对违规使用手机的,予以收缴并交班主任处理。

2.学校各处室检查人员、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3.学生处、教务处、团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学生违规使用手机进行抽查并量化考核、通报。

第三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将予以一定程度的惩戒。第一次违规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第二次违规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违规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四次违规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勒令退学处理。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利用手机编辑、传播不雅视频、图片等不健康内容的,或诽谤、侮蔑他人或集体的,经学校核查事实清楚的,收缴手机,并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人次,由学生处每周进行统计通报。

第四条附则

1.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规定自20xx年9月15日起执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学生手机管理11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序《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序函(20xx)3号)相关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申请制度

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或电子手表,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填写《手机进校申请书》并签订申请书,班主任监督审批记录后,学生方可将手机带入在学校。

二、携带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电子手表等通讯工具。

2.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或电子手表,经提出申请同意后可以携带。

3.进校后将手机交给班主任老师,放到手机存放处。

三、保管制度

1.因特殊情况通过申请的学生,应该在每天早上到校后、主动将手机关机,然后交给班主任老师,放到手机存放处,下午放学前,由班主任老师交还给学生。

2.各班班主任为相应班级的手机保管责任人,将保管的手机放到手机存放处。

四、其它说明

在校期间如果急需使用电话,可以到直接使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的’私人电话,或到办公室使用公共电话。

中学手机进校申请书:

我是xxxxx年级xxxxx班学生的家长,现因为特殊原因,我向贵校申请允许该生带手机入校,并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手机使用管理制度并同意相关管理细则。在校园内不使用手机,特殊或紧急情况一定按学校要求正当使用手机。如果该生未遵守学校的规定不正当使用手机,愿意接受学校相关规定的处理。

2.手机带进校后,第一时间主动交给班主任保管,保证该生不把手机借给其他同学使用,否则,按照第一条进行相关处理。

3.手机在被学校或班主任保管期间因电池自燃等不可抗力而造成手机损坏,本人不追究学校或班主任所有赔偿责任。

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申请人(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xxxxx中学

20xx年9月1日

学生手机管理12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学校不提倡学生上学期间携带使用手机,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报政教处备案。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QQ聊天、看电子书籍、游戏、上网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不健康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政教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一)若在上课期间、课间、集体活动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等,可扣留其手机交政教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二)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学生手机管理13

为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规定,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畜中毒,特制定本制度。

一、农药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部根据农药经营部申报计划制定采购清单,经总经理审批后,采购符合规定的农药;

2、所采购的农药需具备国家规定要求的“三证”: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产品执行标准、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二、农药仓库管理制度

1、建立专用的农药产品存放库,库房要相对独立、干燥整洁、存取方便;

2、农药库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并制定有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农药使用责任制;

3、有清晰、连续的农药出入库记录;

4、农药按说明要求,分类分隔安全存放;

5、每周清理农药库存一次,并做好弃置农药的有关记录。

三、弃置农药药液和农药包装器具处理规定

1、农药库房出的农药数量应和回收的包装数量相符;

2、空的包装袋,玻璃瓶,塑料瓶等分类放置,统一进行处理;

3、过期的农药,破损的器具和容器应集中处理;

4、定期(每季)对过期农药、包装箱具和农药容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农药提供商统一进行回收处理;

5、保留相关记录(弃置农药药液处理记录表;废弃农药包装箱器具处理记录表)。

四、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3、农药部经理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和杀鼠剂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

5、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经营者必须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销售的农药存在的危险因素;

7、农药不得与其他货物、危险化学品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

8、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失效的农药;

9、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产品;

10、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

五、岗位操作规程

1、严格按照国家《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产品说明书正规销售;

2、经营场所不得擅自离人,并做到持证上岗;

3、不得混淆产品或卖错、拿错产品;

4、农药摆放规范,销售要有详细的登记台帐;

5、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事故(如火灾、中毒等),应立即拨打110或120急救电话,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防止人员伤亡;

2、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4、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学生手机管理14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校园育人环境。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丰乐镇中心小学全体教师

三、细化管理措施

学校成立学生手机管理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部门负责、手机保管员、班主任等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通过各年级办公室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提供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保障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督导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在手机上布置作业。原则上不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除相关部门规定的网络学习内容。学校对教师落实情况不定期或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加强教育引导

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队会、红领巾广播站宣讲、校规校纪督促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自觉遵守规范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制度规定。对学生沉迷网络、沉迷游戏等问题,针对学生实际,及时给予教育引导,帮助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一)规范日常管理

学生一般不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校园(学生使用电话手表的,家长为孩子设置好使用时间),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需由监护人到校填写学生情况说明与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带入校园,但禁止带入课堂,带入校园后主动交予班主任保管。否则一经发现,学校将无条件没收,到学期末才能由家长领回。

(1)学校德育处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将统一保管手机并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生当年评优资格。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2)教师在收缴过程中学生出现不予配合的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如果学生确有把手机带到学校,由班主任代为管理,待放学后要求学生带回家,并告知学生手机等电子产品不能进入校园。

五、做好家校沟通

学校学校通过召开学生集会、家长会等方式将校园手机管理相关要求告知学生及家长,争取家长理解和配合,引导家长以身作则、树立榜样,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六、强化督导检查

各班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将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生手机管理15

公司手机发放及使用规定为进一步方便公司员工内部之间联系,节省因通讯网络原因产生的不必要开支(如手机和公司座机之间通话费用、联通号码和移动号码之间通话费用等),现公司特从电信办理了一批天翼3G手机,以便于今后各位同事的工作和彼此之间的业务联系。该手机为天翼E319型号,市场价1100元,涵盖音乐、3G、收音机、照相、电视、上网等多项功能,足以满足平时的日常手机使用需求。该手机公司办理的套餐为免月租费用,免费通话500分钟,所有公司189手机及与公司电信座机之间通话免费。

该手机所有通话费用均为0.29元/分钟(包括国内长途和市话),全国范围内接听免费,在外地使用无漫游费,通话费用不变。

为了规范日后手机使用管理,现对公司统一配发手机作如下规定——1.所有配发手机均属公司财产,使用人不得据为己有,所有手机使用者需爱惜和妥善保管,丢失或故意损坏手机者需照价赔偿或到电信营业厅购买补给公司。

2.手机出现故障或其他异常时统一找公司行政部处理,私自维修者公司不予承担费用。

3.所有手机公司原则上只承担500分钟通话费和基本月租、配发手机之间互打及与公司电信座机互打费用。特殊情况需由公司承担超过多于500分钟通话费用的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所有使用配发手机人员今后原公司电话补贴取消,配发手机所有产生费用由公司代为支付。

5.凡是使用配发手机上网、看电视、使用其他3G服务等不属于500分钟通话范围内产生的费用,由公司先代缴,之后在手机使用人的工资中扣取,具体手机费用清单和明细公司会给到使用者本人。

6.公司配发手机今后的通话账单已经委托电信做分账,即月租、组网互打套餐费、500分钟通话(不区分长话或市话)费做一个账单、其他费用(如上网费用、看电视费用、3G使用费、超过500分钟之外的通话费用)将另外设立一个账单,二者分开列清明细,由公司代扣代缴之后发放给本人。

7.所有领用手机者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通讯及网络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手机通讯资源。

8.所有手机使用者在行政部领取时需签字登记,凡是在本规定上签名者一经签名即表明已阅读和领会本规定所有条款内容并承诺能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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