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制度 物业公司奖惩制度 (21篇)

公司奖惩制度是指企业内部对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优秀行为或者突出成绩进行奖励,以及对员工的不良行为或者失误进行惩罚的一种制度。具体来说,公司奖惩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奖励制度:公司会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晋升、加薪、表彰等。奖励制度的目的在于激励员工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表现,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

2. 惩罚制度:公司会对员工的不良行为或者失误进行惩罚,如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惩罚制度的目的在于警示员工,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问题,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

3. 行为规范:公司会制定一系列的行为规范,明确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准则和标准,包括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员工的行为,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总之,公司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对于激励员工、规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以下是有关于公司奖惩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奖惩制度 物业公司奖惩制度 (21篇)

公司奖惩制度1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证员工享受福利的权利,有效控制福利开支,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只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所有外聘和兼职人员、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均不在全部享受范围之内。实施本制度基于公司年收入完成当年计划,如年收入低于年计划,有关条款将作适当调整。

第二章员工福利分类

司员工福利分为以下部分:

(1)员工休假: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探亲假、婚假、产假(陪产假期)、丧假;

(1)员工保险:社会保险制度;

(2)员工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

(3)员工教育进修:员工专业培训、进修,提倡高学历继续教育;

(4)贺仪:员工结婚礼金、员工生育礼金、生日贺礼、丧亡补助金;

(5)其他:员工健康检查、员工免费午餐、员工国内外旅游。

第三章员工年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第四章员工保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员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所需交纳的保险及金额在遵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前提下,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员工住房公积金

公司实行政府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所需交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在遵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前提下,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员工教育进修

公司员工享有免费参加教育培训及进修的机会。管理人员根据工作安排每年将轮流选派参加培训或进修班学习,具体步骤详见《培训管理流程》。鼓励公司员工自学成才,员工业余时间参加各类成人高校继续教育学习,成绩合格,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人民币X元,大学本科人民币X元。具体工作程序参见《培训制度》。

第七章贺仪

员工结婚,公司提供员工结婚礼金人民币500元。员工按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子女出生时,公司提供礼金人民币300元。员工生日时,公司将赠送生日贺卡。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发放丧亡补助金人民币500元。

第八章其他

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公司每年组织全体员工免费体检。

公司奖惩制度2

为了对我公司员工团队实施奖罚分明的考核机制,激励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强促销员团队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以上奖罚考核规定,望促销人员严格执行公司的规律制度。

1、凡我公司员工不准兼职(售其他厂家产品,从事其他工作)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

2、店内产品陈列需按公司标准严格执行,(如店方另有要求,经业务人员协商未果,需提交情况说明)如发现未按要求陈列产品者,一次罚款20元。

3、不准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10元,旷工发现一次罚款50元(其中上班时间内领导检查等待10分钟未到岗的’视为旷工)

4、上班时间必须按公司要求着装,淡妆上岗,精神饱满自信,对状态或仪表不佳的罚款每次5元

5、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向促销督导、业务人员和店方人员三方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扣除三天基本工资。半天班促销员没有假期,全天班促销员每月两天假期。

6、如需辞职,提前一个月打书面辞职报告,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后交还一切公司物品(工装,客户资料,胸卡)离职三个月内不能从事同行业品牌,上列各项要求违反一项扣除一个月工资。

7、销售额任务如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公司要求任务,做辞退处理。

8、员工报表不能虚报做假,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并在所属地区做通报批评。

9、员工对公司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执行不到位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对赠品不能贪污,浪费,损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0、促销员每天发信息给业务助理上报当天销售额,格式如:店促销员销售额元,不报罚款每次10元。

11、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周例会,迟到罚款每次10元,未参加会议按旷工处理。

12、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业务知识,销售技巧,必须熟知,对考核中不能达到要求的罚款每次10元,连续三次达不到要求立即辞退。

以上标准请大家认真执行,罚款以现金方式兑付。交由财务保管,并做明细帐目。

公司奖惩制度3

为了加强办公室内部管理,提高办公室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办公室工作的’高校完成,现将有关奖惩制度公告如下:

1、每月的工作总结、工作计划:

(1)每月28日下午18:30上交

(2)未交扣5分,取消评优资格;不认真扣3分;迟交扣2分。

2、举办的会议和活动(包括例会):

缺席一次扣4分,迟到、早退扣2分,请假扣1分。

3、值班期间:

(1)喧哗、说笑、打闹、说脏话、对来访人员态度差扣2分

(2)着装暴露、穿拖鞋、吃零食等有损办公室形象者扣2分

(3)刻意破坏办公室的设施者、值班期间办公室脏乱扣5分

(4)值班期间在办公室吃饭、抽烟者扣2分

(5)值班未签到者扣2分

(6)未使用“值班记录本”记录当日值班情况者扣2分

(7)值班者迟到、早退者扣2分

(8)值班人员:请假者扣1分;无故未到且未请假扣2分

(9)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或私自配钥匙的扣5分

4、以下人员优先考虑“优秀干事”的评选:

(1)进入办公室着装整洁;

(2)爱护公共实施;

(3)保持办公室整洁;

(4)工作任务完成及时;

(5)参会期间不迟到、早退;

(6)做好会议记录和签到工作;

(7)值班期间按时到达办公室;

(8)接待来访人员热情,按时处理当日事务;

(9)工作热情、礼貌、认真;按时记录值班情况

公司奖惩制度4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培训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章员工出入厂区管理

第五章打卡管理制度

第六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九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十章奖励与惩罚

第十一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十二章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十三章车间管理

第十四章宿舍管理

第十五章饭堂管理

第十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厂方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厂方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厂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厂方是指;员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3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厂方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4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厂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5条厂方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1条厂方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条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3条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4条员工应聘厂方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5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厂方。厂方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6条厂方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7条厂方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条厂方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2条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4条厂方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厂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厂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员工招聘和录用条件:(此录用条件仅作参考,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标准)

A、根据本工厂特点,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

B、所招员工须通过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测试(根据需要选择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例如:造成公司损失达到1000元等)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厂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请根据贵司的实际情况定出“严重”的标准,损失金额达到“严重”的标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厂方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厂方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厂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厂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提示:厂方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把经过何种培训及调整何种工作岗位记录下来,以便作为一份有力的证据)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厂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7条厂方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厂方下列损失:

(1)厂方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厂方支付违约金。

第8条非厂方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试用期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

知悉厂方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厂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规定赔偿厂方的损失。

第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出入厂区管理

第1条员工出入厂区需凭本人厂牌,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

第2条员工上下班时间出入工作场所,须服装整齐,并佩戴厂牌。

第3条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持有签准有效的放行条。

第4条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按请假论处,保安凭签准有效之“外出申请单”放行。

第5条员工携带箱包等行李出厂,一律自觉接受保安开包检查,否则不予放行。

第6条凡公司财产(无论有无用处)未持经公司指定干部(管理课主管)签核的放行条均不得带出工厂,违者以偷窃论处。

第7条公司车辆外出,须由需求单位填写派车单,经公司指定主管签核后方可放行。

第8条员工下班后不得随意在生产区域走动、逗留。

第9条来访者,由门卫问清来访单位来访事由后联系被访者,得到被访者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表”,发给其“访客证”(访客证须佩戴于来访者的左胸前)并指引其进入会客室等候。会谈后,来访者出厂时交还“访客证”,门卫并在“访客登记表”上注明出厂时间(访客单位上须有被访人签名)。来访人员除非由总经理以上核准,可免登记“访管登记表”。上班时间谢绝私访。

第10条应聘人员,由门卫通知指定人员,得到同意后,由保安带其至会客室或者指定考试场所面试。

第11条未经总经理批准,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让外来人员进入参观生产车间、实验室等公司管理区域。

第12条车辆应于指定地点停放,送货车于指定地点卸货、点收,装卸货柜时,保安监督,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第13条一切违禁品禁止进入厂区,员工摩托车和自行车应于指定地点停放。

第五章打卡管理制度

第1条公司采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总经理特准之人员外,全体在职人员上下班、加班均需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人打卡,否则当事人双方记大过处分。

第2条上下班在指定地点打卡,打卡后工卡必须插在指定的卡位,严守秩序,不得插队、拥挤、吵闹。

第3条不得提前在打卡处等候打卡,下班时间铃响后方可排队打卡,若有违反,查实后予以处分,领班应负连带责任。

第4条打上班卡后不得接着打上班卡(即打连卡),两次打卡时距最低是半小时。

第5条不得无故提前上班或延后下班,如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后,须按公司规定进行加班申请,否则总务课在统计加班工时时,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时间进行核算,严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条上下班工时均以半小时为单位,未满半小时的不予计算,员工上班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

第7条因出差无法正常打卡者,总务部凭“外出申请单”签卡,因其它公务无法正常打卡者,应在公务结束后以“内部联络单”形式呈上级主管签字后交人事签卡。

第8条因打卡机故障造成无法打卡或打卡出错,由领班或统计员清点人数,送卡交总务部签卡。各部门主管无权签卡。

第9条保安监督打卡,上下班时工卡应置于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动工卡,涂改、毁坏或藏匿工卡。

第10条上下班认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个月最多不得超过两次,漏打卡者于当天或第二天上午写内部联系单,员工找主管签,职员找厂长或经理签,人事接单后予以签卡。漏打卡超过连两次的,漏打部分不计考勤,凡打卡时间混乱、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找人事签卡者一律不计工时。

第11条自己签卡、涂改工卡视为无效,并给当事人记小过处分。

第12条毁坏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乱画、粘贴他人工卡上的工时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第13条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污迹,不能折叠变形,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总务部申请补办。

第六章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1条厂方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工作时间;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自觉打卡,无故未打卡者按缺勤处理。

第3条厂方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4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5条员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国家法定节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后的法定节假日统一安排休假。

第6条工伤假: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在公司所属区域内,因公受伤者,凭医院证明,其治疗休养期间给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体规定参照工伤相关规定)。

第7条婚假:员工本人结婚方可申请婚假,假期为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时子女年龄达到23周岁,男子达到25周岁)增加10天。销假时必须附结婚证明,供人事备案,婚假期间工资照付。

第8条丧假: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给与3天的丧假,返厂时必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供人事备案,假期工资照付。

第9条探亲假: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亲假期,此假期不影响年终考绩,假期为生产淡季期间。(探亲假只有国有企业才有硬性规定,一般企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给予探亲假)

第10条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第11条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带薪产假,晚育加15天,难产再加30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再加35天,返厂时提供证明供人事备案,产假工资照付。

第12条陪产假:女方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陪产假工资照付。

第13条流产假:女员工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

第14条事假:有需要先填写请假单经公司指定干部核准后方可离开,年终考绩会参考此项,请假期间不付工资。

第15条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须治疗休养者,可请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过20天。

第16条员工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干咳嗽鼻爰傩胗兄拔翊砣耍厥馇榭鍪潞笮璨骨爰俚ィ蛹僖残璨剐辞爰俚ァ

第17条原则上年度内请事假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20天(包括年假天数,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第18条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请者,必须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名批准后,再交至总务课方可生效。

第七章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1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第2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厂方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条厂方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厂方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条厂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厂方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厂方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厂方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工厂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6条厂方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依法支付应由厂方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1条厂方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2条厂方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条厂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工厂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4条厂方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第5条用电安全

(1)普通员工应掌握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操作用电设备的员工除应懂得用电安全的一般知识外,还要懂得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熟知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懂得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维护、检收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员工违章使用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4)工厂内的电源开关,未经授权,禁止员工随意操作。

(5)电气设备着火,要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第6条特种作业安全

(1)特种作业是指可能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目前厂方的特种作业包。

(2)特种作业工作人员须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规作业。

第7条消防安全

(1)自觉遵守厂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厂方禁烟区内禁止吸烟。

(3)厂方内禁止私自动用明火。动火作业须得到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

(5)积极参加厂方组织的消防演习,学会使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扑灭初期火灾技能,了解火灾报警方法,认识火场逃生要领,提高灭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

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2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厂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厂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厂方环境卫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厂方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厂方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厂方,维护厂方形象,敢于同有损厂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厂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厂方的商业秘密。

第3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厂方;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十章奖励与惩罚

第1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厂方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奖一次,给奖金20元。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厂方经济效益,对厂方贡献较大的;

(3)遇到灾变,勇于负责,措施得当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小功一次,给予奖金5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灾变,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2)对于自身事业有重大改善,为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显著利益者;

(3)如公司发生盗窃事件能提供线索,最后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大功一次,给予奖金1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避免危险减少者;

(2)自动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产品改良有重大贡献或使成本显著降低者;

(5)确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2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厂方,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3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厂方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厂方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厂方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厂方规章制度情形,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

(1)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厂方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厂方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厂方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网络游戏的;

(6)将厂方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厂方外的人阅读的;

(7)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8)未经同意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经查证属实,予以辞退并且不得享有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并报公安或相关司法、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直接造成设备损坏、停工、停产,损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负责任,本人经营看管的公共财物被骗、被盗,或由于本人过失生产废品、浪费燃料、原材料,给企业造成损失1000元以上的;

(3)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滥用职权,违反政府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滥发奖金的;

(5)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贩私、行为的;

(6)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厂方财物,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7)违反厂方保密制度,泄露厂方商业秘密,造成厂方经济损失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十一章公司考核办法

目的:为合理评核全厂所有在职人员工作绩效,鼓励表彰先进工作者,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达到提升全厂营运绩效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全厂在职人员.

2.相关权责:管理部、人事处: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厂绩效评核,并稽核其执行状况.

3.1.评核方式:各单位每月31号前需对在职员工绩效作出评核,以使弹性薪资发放以及岗位调动有所依据,并将评核结果填写于《月绩效评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课。

3.2.评核方式

3.2.1评核及核定权限:

员工:由其组长进行评核,并送交单位及部门主管核定;

组级干部、技术人员:由单位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部门主管核定;

课级干部、工程师:由部门主管进行评核,并送交总经理核定;

(副)经理级(含)以上干部:由总经理、董事长核定。

3.2.2人事课审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状况、奖惩状况、违规率等,并送交各单位,作为各单位评定级别之依据。

3.3.评核等级评分标准

3.3.1.绩效评分标准依据如下:

(1)绩效成绩评分依据:

a.年度营业目标中月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b.各立项工作计划之达成状况;

c.各项目之达成状况;

d.各业绩之达成状况;

e.个人产能、质量及日常表现;

f.其它能体现具体价值的工作。

(2)特别管理项目中,按项目或签呈中涉及的绩效考核因素,或依生产会议或经营会议中决议之评分依据。

6.3.2绩效奖金之评定等级具体办法:

评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被评定人员进行观察考核,将每项达标情况设定优、良、中、差四个级别,公司将根据员工之评定结果给予发放浮动奖金。每个员工不论职位高低,连续3个月(含)或者一年内累计3个月(含)的评定结果中出现3个“差级”的,视为该员工不适合本工作岗位,公司有权对其作出调岗工资,薪资将按照新岗位标准发放。

3.4.人事统计:人事课依各单位评核成绩计算需发放奖金并呈总经理核定.

3.5.总经理核定:由总经理依厂内营运绩效,决定绩效奖金总额,评核部分有问题时,则退回人事重新计算.

(企业可以使用根据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1条工厂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厂方秘密的义务

第2条以下内容属于厂方的保密范围:

(一)经营信息

1、厂方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厂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厂方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供销情报及客户档案;

5、厂方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厂方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厂方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8、厂方内部管理制度。

(二)技术信息

1、各类技术资料;

2、职员在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著出的论文、著作、书籍或在工作期间总结、觉察到信息均属厂方。

(三)其他经厂方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3条厂方密级的确定

(一)厂方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厂方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及技术信息资料为绝密级。

(二)厂方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客户资料、经营状况、管理

制度等为机密级。

(三)厂方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

秘密级。

第4条具体的保密措施:

(一)属于厂方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经理办专人执行。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上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属开厂方秘密的设备或产品的研制、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厂方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厂方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五)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厂方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厂方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厂方秘密。

(六)厂方工作人员发现厂方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

第5条责任与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500元

1、泄露厂方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

2、已泄露厂方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情况之一的,给予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厂方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厂方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6条知悉本工厂有关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均为厂方的竞业限制的人员,该人员有义务配合厂方签订竞业限制合同,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清楚。

十二章办公室管理办法

第1条办公室员工须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得着背心、短裤、拖鞋等不雅服饰上班,上班时间一律戴厂牌。

第2条公司电话、传真机、电脑、空调、复印机等严格按说明书及内部规定使用,下班时最后离开人员应确认所有电源均关闭方可离开。

第3条上班时间严禁喧哗、闲聊、串岗、看书报、争吵,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同事间遇事应相互协调、配合、沟通,电话办公应长话短说,声音以不影响他人为限,禁止上班时间打接私人电话。

第4条办公室随时保持整齐、干净,禁止在办公室吸烟。下班后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均应放入办公桌(柜)内(桌面除电话、笔筒、水杯、台历等不得摆放其它杂物),下班时应将办公椅推至桌下。

第5条非办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室内,客人来访应在会客室,上班时间严禁因私会客。

第6条维护公司形象,打接电话应礼貌客气,办公时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势。

第十三章车间管理

第1条上班时间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厂牌,不得着奇装异服或性感服饰,不得浓妆艳抹。

第2条对所属主管职权范围内命令不得故意违抗、讨价还价,服从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车间聚众滋事,怠工;不得威胁、恐吓管理人员。

第3条爱惜公司,保持车间清洁、整齐,不得有污损或浪费现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归其位,定点摆放。

第4条严禁在车间嬉笑、打闹、喧哗、吃零食、随地吐痰。

第5条车间内严禁吸烟,禁止把火种带入车间,非公司指定人员开电梯,电梯严禁载人。

第6条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专人保管、收发,放在指定的地点。遗失或恶意损坏,查实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章宿舍管理

第1条为有效推行宿舍管理,每间宿舍由本室成员共同推荐一人担任宿舍长,直属总务课管理,其职责如下:

(1)水、电设备及本宿舍人员之管理;

(2)本宿舍员工安全之管理;

(3)宿舍清洁卫生状况检查,内务整洁之维持;

(4)节约用水用电之劝导;

(5)室员纠纷之处理;

(6)清点本宿舍就寝人员;

(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况监督;

(8)宿舍财产设备维修申请;

(9)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之状况向总务课提报处理;

(10)宿舍长要尽职尽责,若督导不周,或疏忽管理将取消其职务。

第2条宿舍管理相关规定之执行

(1)住宿人员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床位就寝,未经总务课调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2)室内布局由总务课统一设计,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爱惜室内公共设施,若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3)节约水电,用水后随手关水龙头,宿舍无人时要关所有电源设备,不得私自接电源线、更改线路或使用煤气灶具。

(4)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将刀枪等凶器带入宿舍;

(5)不得在宿舍墙壁、公物上涂写、张贴或钉挂物件,发现可疑迹象及时向宿舍长反映;

(6)严禁在宿舍乱扔垃圾、杂物,不得向窗外、楼下扔垃圾、倒水、垃圾应倒于指定地点,个人物品要摆放有序;

(7)严禁坐在阳台走道栏杆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为;

(8)特许除外,正常上班时间宿舍不可开灯,以减轻用电负荷,使用热水时,注意节约,不得无故浪费;

(9)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按时就寝,禁止在宿舍追赶打闹,高声喧哗,播放高音量音响;

(10)禁止在宿舍赌博、酗酒闹事或有伤风败俗行为,非因公务,不得进入异性宿舍,严禁在异性宿舍留宿;

(11)本公司人员不得私自将外来人员带至宿舍区或留宿他人,需留宿的,必须经各主管签字许可,否则记过处分;未经公司允许,私自留宿者,记大过处分;

(1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严禁盗窃、挪用他人私物,宿舍内只可吃水果、干粮,其余一律在餐厅吃;

(13)各宿舍根据宿舍长排定之值日表轮流打扫,由当天值日生负责室内、室外、走道及阳台卫生。

第十五章饭堂管理

第1条员工依规定在用膳时间方可进入餐厅就餐;

第2条应排队就餐,并注意不得将菜、饭、汤乱倒;

第3条米饭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费;

第4条每一位员工只能以一张饭卡打一份饭菜,禁止在餐厅以外场所用膳;

第5条用膳完毕后,剩饭菜渣应自行带走,倒入指定地区,不得留置桌上或洒落地面;

第6条总务课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次月饭卡给员工,妥善保管,丢失或损毁照价补办;

第7条请假人员与离职人员须将饭卡交回总务处才算办完手续,请假人员等销假后再将饭卡领回;

第8条按指定的餐桌对号入座,不要占用他人座位,或错拿他人餐具。

第十六章附则

《规章制度》为工厂内部管理资料,每个员工进本工厂工作之前必须熟读并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员工的罚款,建议每月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公司奖惩制度5

一、劳动纪律

(凡违反以下每条每次处以1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处罚加倍或予以辞退)。

1、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每日上午9:00、下午16:30分上班,并由大厨召开班前会。

2、厨师因私事请假,必须提前作出书面申请,由主管和厨师长批准。

3、工作时间严禁串岗、溜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4、严禁在工作场地抽烟、喝酒、吃零食。

5、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帽。

6、爱护使用各种财产、工作器具,人为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7、严禁私自炒菜、偷拿、偷吃。

8、当餐厅宾客未走时不准下班。

9、严禁非厨房人员进入工作间。

二、严格每道菜操作程序,保证每道菜的色、香、味、型。

1、凡因烹调质量不好,导致客人退菜,由负责烹制的厨师照价赔偿。

2、将腐烂、变质、不清洁、有味的食品、饭,烹制售出,造成质量事故,由有关人员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A、因保管、贮存不当造成食品变质由砧板岗有关人员负责,并照价赔偿。

B、烹制已变质、有味的食品由打荷岗和制作该菜的厨师负责。

3、未经许可,严禁学徒炒菜,造成的损失,由该徒弟的师傅负责赔偿。

4、凡跟单出菜顺序错误,上菜速度慢,致使客人退菜由打荷岗负责赔偿。

5、操作时对原材料、调料操作不当,造成浪费,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三、卫生纪律

1、厨师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要求,搞好个人卫生,做好上岗前体检和卫生合格培训。

2、工作时随时注意整理场地卫生,不准乱丢垃圾、废料。

3、工作时随时注意砧板的清洁,所有物料摆放整齐有序,便于操作。

4、下班时全体厨工负责个人责任区的全面卫生。所有器具、砧板、工作台、墙壁、地面、冰柜、货架等擦洗千净,所有食品分类、保存、贮藏。

5、每周五进行大扫除,每周六酒楼进行卫生检查,发现卫生不合格,将按酒楼规定予以处罚。

四、厨房员工奖惩制度

1、上班迟到扣除1小分,当月迟到5次的员工追加扣除2大分。

2、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它部门闲荡扣除3~5小分,情节严重追加扣除1~5大分。

3、损坏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扣除1~3小分。

4、厨房员工培训课或者有事先通知的临时集合无辜缺席的,扣除3~5大分。

5、违反员工餐厅管理规定,浪费食物,扣除5小分,情节严重的扣除1~3大分。

6、厨房员工仪表不干净,不穿着工衣就进入厨房工作岗位工作,头发过长,上班时间手戴戒指。扣除1~3小分。

7、由于主管级员工忘记申购菜品原料从而导致的菜品估清,不按照厨房六常管理法规定胡乱堆放原料工具,扣除2~5小分。

8、未经允许吃、喝、拿公司物品,扣除3~5小分,情节严重的扣除当月全部考评分,并扭送公安部门。

9、工作时听MP3音乐、玩手机,上班做私事,看书报和杂志,扣除1~3小分,屡次违反的追加扣除1~3大分。

10、厨房员工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听到的地方作不雅的习惯动作,扣除3~5小分。

11、厨房员工粗心大意损坏酒店财产照价赔偿,扣除1~3小分。

12、厨房员工拒绝执行本部门主管的指示,工作拖拉,工作效率低下,导致本部门菜品销售发生脱节,扣除2~6小分,情节严重的追加扣除3大分。

13、上班时打瞌睡,说辱骂性和无礼的话,未经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扣除1~6小分。

14、在酒店内危害任何人员,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调戏或侮辱他人,偷窃酒店物品。在酒店内赌博或观看赌博,故意损坏告示栏或他人物品,扣除3到15小分,情节严重的将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分,并扭送公安部门处理。

15、部门上菜速度慢,菜品出现质量问题,将不干净或者变质的原料上桌,因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的客人投诉,扣除2~6小分。

16、在厨房内吸烟,酗酒,扣除5小分。

17、不服从上级安排,顶撞上级,扣除3~5小分,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印象的追加扣除1~5大分。

18、每日、每周例行卫生检查不合格,扣除1~2小分。

备注:

以上扣分制度针对厨房普通员工,部长级、主管级、主任级违反则加倍扣除考评分。每月因员工违纪扣除的金额明细,会在厨房会议上公布。所扣除的钱款,全部用于奖励每季度的优秀员工和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

五、厨房员工奖惩制度

1、工作表现优异,态度积极,受到经理,部门主管表彰,加1~5小分。

2、拾金不昧,帮助后进员工工作,对部门日常运作提出有建树性提议并被采纳,加3~10小分。

3、推出本部门新菜品,得到客人认可并点击率颇高,加5~15小分。

4、当选本季度优秀员工的,本季度每月加20小分。

5、积极配合厨房部门工作,在本部门人员欠缺,员工自愿加班加点,加1~5小分。

6、在酒店范围发生以外事故(如火警、工程事故、厨房起火等)挺身而出维护酒店利益的厨房人员,加20~100小分。

备注:

以上有优异表现的员工,由厨房主任和厨师长合适情况后下达加分单。

优秀的员工、优待的福利:

1、优秀员工每季度评选一次,当选的员工每月增加奖金100元,本季度每月增加20小分,并得到一份由厨房部赠送精美礼物和公司颁发的优秀员工奖章。

2、厨房优秀员工本季度可以和家属朋友免费在公司就餐一次,餐费200元。优秀员工考评名额权限:

1)一季度内违纪少于5次的员工,可以获得候选权。

2)一季度内受到公开表彰的员工,可以获得候选权。

3)评选会上得到30%选票以上的员工,可以获得候选权。

4)厨房主任提议的员工,可以获得候选权。

六、后厨奖罚制度

一)奖惩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1元/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元/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元/次;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5元/次(市场缺货的情况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闹,造成邻居投诉者,罚款10元/次,超过两次开除宿舍,自行解决住宿;

9、划菜员不向传菜员报菜名,桌号,罚款5元/次;

10、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11、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14、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5、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1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于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按菜谱价格赔偿;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元/次;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公司奖惩制度6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工人以及试用期员工。

2.奖惩审批程序

2.1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填写。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况较为恶劣不变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审计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人事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3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审核,交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实施。

2.4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奖罚,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会签后报副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6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

3.处罚的原则、种类、标准以及处罚的申述

3.1处罚的原则

3.1.1公司本不愿处罚任何人,然而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及有序的环境,对个别员工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大多数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当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而又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3.1.2处罚指本公司对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制度规范条例、损害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响

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道德等行为做出的处理。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3.1.3处罚时将向被处罚的员工出示处罚单,注明事实情况、违反条款、处理意见。员工在处理单上签字表示确认知晓处罚单内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处理单的生效。如员工因被处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3.1.4处罚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处罚单,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后执行。

3.1.5被处罚者有申诉权,但应按照下面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诉,不应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4.1处罚的种类和标准

处罚包括行政扣分、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辞退等,根据情节和性质,可以同时处以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1.1行政扣分

根据《消防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条例、《考勤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设备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反的按制度给与行政扣分。

4.1.2通报批评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同时扣行政分3分的处罚: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或按制度规定应予以通报批评的;

B)对生产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

C)不服从管理或公司要求,影响工作/生产进度或造成一定损失的;

D)违反制度或规范,或不认真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

E)因不当行为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4.1.3警告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同时扣行政分5分。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较为严重且不听劝告者,或按制度应予以警告的;

B)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且不听劝告的,或对生产/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

C)非故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D)有较严重的违背道德、职业素养行为,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或潜在损失的;

E)非故意对大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4.1.4辞退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被辞退者自处罚当月起不再享受所有奖金和绩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a)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达三次者;

b年度累计被书面警告达两次者;

c)直接触犯“辞退”条款者;

d)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有任何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偷盗行为的;

f)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秘密文件或资料,或将在公司开发知晓的技术、软件、客户资料等据为己有或泄漏给他人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公司的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

g)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删除、拷贝公司的电子文档,私自复印、外发(通过传真或邮件)公司文件的;

h)对公司员工或顾客进行诬告、诽谤、侮辱、暴力威胁、殴打,造成恶劣影响的;

i)非法集会、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坏生产或工作秩序;

j)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k)谎报姓名、住址、年龄,冒名顶替,提供各种虚假伪造证件;

l)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贪污公司财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m)打探议论薪资或奖金,造成工作或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者;

n)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o)未经公司授权或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私自对外签订合约;

p)未经甲方许可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或同时为其他单位服务、赚取佣金等报酬的。

q)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或私自锁定密码或故意破坏文件资料(如电脑中的文件、数据,平面文件资料或数据),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r)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据、财务票据或账簿上弄虚作假者

s)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t)有拉帮结派、任人为亲、打击报复等任何的行为者

u)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签字,或违反规定擅自签字盖章,造成公司损失或法律纠纷者;v)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w)在工厂“严禁烟火”处抽烟者;

x)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y)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或从关系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z)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4.1.5附加处罚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处罚时,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同时进行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1.6.其它处罚

如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等,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4.2处罚申诉

4.2.1处罚公布前需告知受处罚者本人,允许其陈述和申辩。

4.2.2员工对处罚不服,可向直接上级主管或人事部申诉;对直接上级或人事部的答复不满意,可向审计部申诉,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诉请求3个工作日内应当给与答复。

公司奖惩制度7

第一条为了鼓励各区、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及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府给予奖励:

(一)各区人民政府完成年度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

(二)市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年度省相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

(三)用人单位连续二年工伤保险投保率达到100%,按时足

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没有发生员工死亡事故或造成员工达到1-4级残疾事故的;

(四)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第三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年度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各项评选奖励工作。

奖励的具体方案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根据当年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报市政府批准。

第四条奖励形式:

(一)奖励采取定期考核评比的形式进行,根据考核情况,每二年评奖一次。

(二)全市每二年评选一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符合条件的,分别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可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五条奖励经费可从以下渠道筹措:

(一)政府列支;

(二)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按每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5%提取工伤预防费,其中不超过50%的费用作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三)其它合法经费来源。

以上奖励经费可累积结存使用。

第六条受奖励的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和人员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由批准机关撤消其奖励决定。对弄虚作假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及个人的奖励要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第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奖惩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运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罚的原则。

(三)赏罚有度原则。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四)奖惩及时的原则。

(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执行与监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情况。原则上应由员工直接上级负责其所属员工的奖惩管理,根据制度规定奖罚,报人事部门备案与财务部门执行,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章奖惩分类

(一)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嘉奖、记功、晋升。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三)总经理特别奖:

总经理特别奖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专项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伯乐奖、金点子奖、特别贡献奖等。

(四)奖惩累计:

惩罚:3次通报批评为1次记过,3次记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3次通报表扬为1次记功,3次记功公司一性奖励300元。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

公司奖惩制度9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4.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1分为10元)

1、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Ø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Ø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Ø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Ø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Ø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Ø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Ø上班时间穿拖鞋者

Ø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或安全带没有带好者

Ø空调安装好后没有搞好卫生及补好墙洞者

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Ø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Ø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Ø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Ø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Ø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Ø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Ø

3、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Ø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Ø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Ø上班时间酗酒者。

Ø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Ø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Ø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Ø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Ø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Ø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Ø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Ø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Ø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Ø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Ø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Ø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Ø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Ø

5、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Ø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Ø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Ø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惩罚的实施

Ø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Ø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Ø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违纪罚款的缴纳:

Ø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部;

Ø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Ø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员工申诉

Ø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员工Ø奖罚制度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公司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7年终奖为全年总工资5%(当月有处罚及客户投诉的才能享受)

二财务考勤制度

1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2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5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三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公司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5)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公司奖惩制度10

1、奖励制度

为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公司将对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以资鼓励。具体事项如下:

1.2奖励条件

1.2.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克服困难、为业主提供高质量服务并受到业主书面表扬者。

1.2.2在对外接待中,服务态度良好,言谈举止得体,为物管公司赢得荣誉者。

1.2.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助人为乐,被评为"杰出员工"称号者。

1.2.4保护公司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防止或制止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

1.2.5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管理、技术,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着效益者。

1.2.6见义勇为,做出突出事迹者。

1.2.7在处理重大事件中,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和声誉者。

1.3奖励形式

通过表扬或一次性嘉奖(视情况给予假期、旅游、一次性奖金等形式的奖励),并将事迹记录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估加分参考。

1.4奖励程序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均按以下程序办理:

1.4.1事后由当事人口述或书面形式,然后由部门直属主管草拟事迹报告。

1.4.2部门主管完成报告后呈所属管理处主任审核。

1.4.3管理处主任审核后再呈人事行政部审批及执行。

2、纪律处分

2.1口头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填写口头警告书,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当值时未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规范;

2)迟到或早退,每月达三次或三次以上;

3)因员工忘记打卡每月达三次以上;

4)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或利用电话、上网聊天;

5)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上班后不到位工作或聚堆聊天;上班时间私自外出购食品、吃早点;

6)随便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不保持办公区、园区环境的整洁;

7)不爱惜小区公物,浪费物品,损坏公物;

8)不经批准私自接待外人参观;

9)被业主/住户有效投诉,尚未造成重大影响;

10)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

11)在小区公共区域聚众喝酒、打牌等;

12)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者;

13)不履行督查责任,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汇报;

14)对属下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按章处罚;

15)月度考评得分低于80分者。

2.2书面警告:

违反下列规定者填写书面警告书,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一个月内受到二次口头警告;

2)索取业主/住户的小费或物品;

3)违反管理处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隐患;

4)由于责任心不强损坏或丢失工具价值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按价赔偿。

5)工作时间内在管理处或小区睡觉、打扑克、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6)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小区的设备,如:车辆、餐厅、餐具、会所的各种设施等;

7)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报告等;

8)遗失公司钥匙、单据等;

9)工作时高声喧哗或做骚扰住户的活动;

10)由于个人的责任而延误客户的活动;

公司奖惩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协、施工单位。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3条奖励内容

1、对避免重大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0000元。

2、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3、发生事故后,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有功者,奖励500~20xx元。

4、对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够长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生产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300元,生产管理部门、辅助生产单位按季度人均奖励200元,行政后勤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100元。

5、其它需要单独表彰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第4条考核范围

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范围:

(1)不按期召开安全会议或会议无记录,考核负责人100元。

(2)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考核责任人100元。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网络不健全,考核责任人200元

(4)无故缺席安全会议者考核100元、迟到者考核50元。

(5)班组长班前(班后)会上不讲安全内容的,考核100元;记录本

上不体现安全内容的考核50元。

(6)对安全生产部门催报的资料、信息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100元。

(7)各部门对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类安全台帐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9)各单位领导未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围

(1)未按规定对新工人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100元;未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的,考核200元。

(3)三级安全台帐没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岗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伤事故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标准执行。

(2)对事故瞒报、误报者,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的内容双倍考核。

4、电器及电气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电器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的,考核100元。

(2)移动电器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的,考核100元。

(4)机电检修不执行相关行停、送电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临时电源线不规范、无管理的,考核100元。

(6)电器开关损坏或有裸露线头的,考核100元。

(7)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不予以及时更换的,考核100元。

(8)电焊机不断电,安、拆二次线的,考核100元。

(9)电焊机机壳不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的,一、二次线不符合规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的,考核200元。

(11)电气焊作业不按标准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气、乙炔气使用及运输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考核100元。

5、天车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天车安全装置构件失灵、失效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天车司机室电源线头裸露或刀闸无盖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天车作业违反“十不吊”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天车安全警示及保护装置不齐全者,考核责任人200元。

(5)天车车体上有杂物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6)天车司机下车后不拉闸断电者,考核100元。

(7)天车司机吊重物时离开天车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设备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公司奖惩制度12

一、全园职工一学期无旷工、无迟到、无早退、无不安全事故的,园内授予出勤安全奖50元;因请假不上班扣10元岗位职责奖。

二、考勤部分:

1、早晨非接车教师7:30到校,7:40以前做完所有私人事情,准备接待学生,下午等学生全接完教师离园;接车教师随车接送,但早晨不能迟于8:30进园,下午不得早离园。

2、每一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

3、迟到一次(15分钟以内),扣5元;早退一次,扣5元,矿工1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10元。

4、因事请假一天扣当天的工资,因病请假一天扣当天的工资。因旷工或未办理请假的人员扣发三日工资。

二、用心参加教研活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每一位教师每一月务必讲一次公开课;用心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县级奖50元,市级奖80元,省级奖100元,国家级奖150元。

三、教师上课,务必结合班级实际状况先备课,教师备课一月一检查,没有备课或没有到达进度的,一次扣20元。周计划务必在每周星期一早晨8:00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5元。

四、上班期间工作不负职责,发生不安全事故者,相关人员要承担事故职责,并在全园通报批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于在班发生不安全事故的,药费,保险公司拒赔部分,老师承担80%,开饭期间发生不安全事故(如烫伤),老师承担80%,食品卫生发生中毒者,根据情节轻重相应追究主管幼儿灶、炊事员相关人员的职责,并参照上述办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五、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5――20元。

2、幼儿上厕所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不给学生以适当照顾,家长反映状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3、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5――20元的处罚。

4、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到达3次的),每月扣10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状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六、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每人5元。幼儿饮水杯个人专用,每一天清洗并消毒一次。为消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每人5元

七、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接待外客,一次扣工资10元

八、不服从领导安排者,一次扣工资50元。不参加教研活动听课等活动的,一次扣工资10元。

九、放学后,各班务必要把教室和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要摆放整齐,扫帚、垃圾篓、撮箕要摆放好,门窗要关好,文具柜要收拾整洁,每一天放学后检查,发现教室或清洁区不干净,不整洁的,门窗没有关好的,一次扣5元。

十、班务工作、财产管理部分:

1、各班每学期初到园长或保教员处领取保教必需品,由园长或保教员登记造册,一学期结束后清点财产,遗失、损坏的照价赔偿;非人为破损的,到园长或保教员处报损后,由园长或保教员备注后更换。

公司奖惩制度13

1﹑目的:

建立奖励、惩罚方法

2﹑范围:

全体员工

3﹑责任者:

安全部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1.1.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4.1.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1.1.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4.1.1.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1.1.6.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1.1.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2奖励程序

4.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4.2.2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4.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

4.3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4.3.1事故责任者。

4.3.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3.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3.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3.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3.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3.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3.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4惩罚类型

4.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4.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5处罚程序

4.5.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公司奖惩制度14

适用范围:

本奖惩制度仅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秩序维护部内部管理

一、处罚内容:

(一)以下违纪行为提出警告,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类似违反行为三次以上、多次其它违纪行为或情节严重者将辞退处理。

1、上班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上班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罚款50元;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罚款50元。

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进行统一集合上下班,岗位交接班时不按时接班,接班队员未到擅自下班者,罚款50元。领班私自批准或知情不报视而不见者罚款100元。

3、当班其间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统一穿制服、戴工牌、扎腰带、穿皮鞋、扎领带和穿制服时不钮扣、卷衣袖、库腿、不戴帽;不染异色发质)罚款20元。

4、穿制服外出本辖区;穿制服在公共场所、走路过程抽烟或着装不整齐有损坏公司形象者,罚款50元。

5、严禁在当值其间打接电话、手机,一次罚款100元。

6、值班期间,作风懒散,精神不振,站姿、坐姿不规范,哼歌、将手插放衣袋或裤袋、倚靠在墙壁和其它物体上等行为者罚款30元。

7、当值期间,不使用礼貌用语、粗言秽语、讥笑或不理睬客人与业主发生争论等,罚款50元。

8、不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军训、学习、活动者,罚款30元。

9、当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写信、闲谈、嬉笑打闹、看书报等罚款20元。

10、当班时私自接待亲友的罚款50元。

11、当值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责任范围和不写当值日记,罚款50元;记录不详细、撕毁、或乱写乱画的罚款50元。

12、当值期间利用通信工具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不文明用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其它装备及开启关闭各种机电设施开关、不按程序操作造成非常规损坏,(损坏部分另照价培偿)罚款20元。

13、门岗对外出车辆不收取凭条、检查登记;对外来人员不询问、不登记的罚款50元,有推销而门岗不明确的罚款30元。

14、不按规定做巡逻记录或发现有作弊行为者罚款30元,相关人员一齐并罚。

15、巡逻不到位,致使在本人管辖范围内发生事件,罚款50元,直接领班罚款30元,。(情节严重另处)

16、违犯其它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依照事件大小裁定)

(二)领班处罚标准

一、领班除特殊情况或另规定内容之外、依然参照秩序维护员处罚标准,另增设如下几点:

1、未能做到上传下达工作,或有意延误;罚款50元。

2、对工作中发生处理的事情未能如实记录或不记录罚款30元。

3、交接不清,至使工作无法到位罚款50元。

4、发生事件不上报或其它知情不报的罚款80元。

5、秩序维护班内管理混乱,人心溃散罚款100元;情节严重作革职处理。

6、本部门主管及公司经理发现违规情况的队员罚款50元,领班负连带责任罚款30元。

7、严格执行层次逐级制度,遇事无特殊情况不越级汇报处理、不超越权限,有违反的罚款100元。

8、本班年度治安案件多次且影响公司声誉的将革职或辞退处理。

(三)以下违纪行为作辞退处理:

1、随身携带或拥有违禁物品(如:枪支、毒品、管制刀具等)。

2、在当班时扣留物品、钱财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3、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4、上班时间疏忽职守、滥用职权、故意刁难、随意骂人、打人或遭投诉属实者。

5、当班期间,未按规定巡查区域范围,对发生事故和案件不及时报告和处理。

6、在当值区域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

7、利用工作之便私自进入办公区域打私人电话,私配公司办公室、他人钥匙、私自拿用公司财物或无故进入公司领导办公室翻阅资料者。

8、听上级领导的指令有不同意见未说明或说明但未经采纳而拒不执行者。

9、蓄意违抗上级合理指挥或侮辱上级的行为者,酗酒后上岗、当班期间抽烟、吃零食、听收音机睡觉者。

10、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病假、事假不按公司规定填写〈〈请假条〉〉或未经直属部门领导批准的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11、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或盗窍公司、住户财物及充当内线合伙者。在公司范围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散布谣言、古惑人心、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聚众赌博(包括围观不报者)、酗酒闹事者。

12、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考评,秩序维护主管审核,要做绩效差或视情况调班仍不合格者;多次参加部门的业务知识考核不及格达不到公司要求者。

13、私自带离职员工或其它闲杂人员进入员工宿舍者:非当班时间与社会无正当职业者密切交往的。

14、故意损坏警戒器具或公司、住户财物者。

15、未经住户允许私自进入其客户公司范围内。

16、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收受贿赂者。

17、违反其它处罚规定的。

二、奖励内容:

秩序维护员有下列业绩之一者,进行50–500元的经济奖励。

1、对秩序维护工作或公司的建设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勇于负责、善于处理本公司内紧急事件,措施得力,圆满完成任务者。

3、品行优良、为人诚实,工作认真负责,以良好的工作成绩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多次赢得公司领导、住户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4、为维护住户安全、公司的财产能挺身而出,打击犯罪,保护住户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坏者,视情节上报公司进行经济奖励。

5、当场抓获正在本公司内作案或破坏的不法分子者。

6、拾捡到客户、住户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物品、现金、证件主动上交者,具有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精神者。

7、对举报秩序维护部队员勾结他人监守自盗和重大违法乱纪事件,举报属实者(公司对举报者及有关资料绝对保密)。

8、领班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认真监督全班人员执勤情况。带领全班人员圆满完成紧急任务者。

9、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工作考评,主管审核通过,工作成绩突出或优秀者。

10、多次抓获闲散人员在公共区域内大小便、翻越围墙,破坏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的。

11、为公司人力、物力提出建议降低成本、节约资源的。

12、适合公司其它奖励条件的。

以上规定如和公司制度相抵触时,以公司制度为准。

公司奖惩制度15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常规奖惩管理

第一条:奖惩原则: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1.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

1.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功过可以相抵。

6.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嘉奖

(1)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记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2)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公司奖惩制度16

(一)奖励

每年幼儿园在教职工中,对履行职责、勤奋上进、完成任务好、受到家长、幼儿和教职工好评的可按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年终考核成绩)

(1)设考勤奖:

凡是请病、事假,一律累计时间超过一天的照小学绩效考核计算。(试行后再确定)

(2)安全奖:

遇有重大事故,如食物中毒、药物中毒、幼儿骨折、缝合、幼儿走失,本班消毒及卫生工作失误较大,安全奖扣除。

(3)基本奖:

①履行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幼儿,无体罚和变相体罚。

②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团结协作,认真负责,完成任务较好的。

③遵守幼儿园各种规章制度,履行好各岗位职责。

④凡是请病、事假,一律累计时间超过七天的不参加任何的集体评比。

⑤本月工作中出现事故、违章、投诉都与基本奖挂钩。

(5)单项奖:

除以上奖励外,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设早项奖,如:公开课、承担课题项目、论文交流发表、省、市区先进工作者、文艺汇演获奖者,具体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另定。

注:特殊原因视情况而定。

(二)惩罚

(1)迟到、早退、病事假未经批准,随意休息者(旷工)。

(2)打架斗殴、骂人,破坏团结者。

(3)体罚及变相体罚者。

(4)当班时发生责任,非责任事故者。

(5)本职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者。

(6)家长有意见经调查情况属实者。

(7)丢失、损坏公物(包括浪费水、电者)。

注:凡是违反园内规定的各种规章制度都是违章现象。

奖惩制度相关

公司奖惩制度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明工作纪律,做到奖惩分明,增强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奖惩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总经办是公司员工奖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决定进行裁决。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对各类奖惩决定进行审批,并拥有最终裁决权。

第三章奖励管理

第七条公司设立如下的奖励种类:

1.通报表扬;

2.奖金奖励;

3.提薪升级。

第八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有功的;

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九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质量优、效率高,不讨价还价,任劳任怨,竭尽所能达成任务,全年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4.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5.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6.为公司揽取大量营业额并创造了一定利润的;

7.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对提高公司经济、生产效益做出显著贡献的;

8.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公司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十条员工有以下表现的给予提薪升级:

1.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的;

3.有其他突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提薪升级的。

第十一条奖励的工作流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总经办审核;

3.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

4.总经理审批;

5.总经办实施、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奖当事人)并负责归档。

第四章惩处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以下处分种类,视情节轻重使用:

1.警告;

2.通告批评(经济处罚);

3.降薪降职;

4.辞退。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的,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以至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的;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未按通知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

10.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区域而拒绝保安询问检查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11.破坏公司工作、生产场所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通告批评(经济处罚):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的;

2.因疏忽导致公司办公设备或物品材料不能正常工作或伤及他人的;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的;

4.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的;

5.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7.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屡教不改者。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薪降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露公司秘密的;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的;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1.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十六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的;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索取钱物的;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失;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公司总经理、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不服从公司生产调度在外另谋职业的;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公司内有伤风化行为的;

21.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仍屡教不改的;

22.公司调派工作时,无故拒绝接受的;

23.因行为不当,公司再无法对其信任的;

24.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述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办报公司总经理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在发现他人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总经办和部门主管报告。

第二十条对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员工所受处分有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诉,并以申诉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二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被辞退者除外)。

第二十三条处分的工作流程:

1.员工举报或部门提议;

2.总经办组织调查;

3.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讨论审批;

4.总经办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处分当事人)并负责归档;

第二十四条员工一年之内被警告处分达3次的,年终奖只发90%,3次以上给予警告处分的,公司将予以降薪降职;员工一年之内被通告批评(处罚金额)达2次的,年终奖只发60%,超过3次(含3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二十五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时,其部门负责人应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也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应负一定的领导责任,承担责任的30%;

2.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知情不予以制止,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承担责任的60%。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总经办负责制定、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奖惩制度18

1目的

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3.2各部门主管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3.3行政部经理负责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3.4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励项目的最后审批。

4管理要求

4.1奖励分为五大类:

a.嘉奖

b.记功

c.记大功

d.调薪

e.晋升。

4.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a.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b.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c.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d.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e.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f.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达优者(考核主管);

g.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h.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4.1.2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和/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a.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经济效益;

c.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d.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e.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f.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g.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h.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i.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j.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4.1.3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a.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c.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成效卓著者;

d.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e.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4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a.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b.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c.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d.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4.1.5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a.晋升条件

①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②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③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④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b.晋升程序

①副总级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主管提出申请,上级主管签署意见,呈交行政部核实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②副总及以上级别人员,由总经理或以上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c.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d.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e.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4.2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工资降级

e.降职

f.开除、

4.2.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⑴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a.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b.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主管。

⑵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a.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b.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c.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d.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e.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f.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g.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产品质量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⑶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a.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b.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c.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d.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e.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f.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g.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h.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i.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h.违反一切安全用电制度者;

i.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j.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⑷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2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⑴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a.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b.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考核到主管);

c.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⑵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a.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b.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d.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e.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辞退的;

f.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g.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h.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的;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的;

i.有严重的失职行为的;

j.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的;

⑶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a.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b.造谣中伤,散怖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的事,而有损他人的尊严的;

⑷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的,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此产生的所有售后服务费用,对责任人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处罚,并记过一次。(注:若属专检项目,由于质检员质量控制不严,所罚费用由质检员承担70%;生产人员承担30%;因客观原因质检员无法发现的制造不良,引起客户投诉的,由生产者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⑸由于失职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经济损失者,可在300元的基础上,加罚超出部分10%的处罚(多人责任造成时,按责任大小分摊),以上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⑹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图纸(或工艺等)出现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技术人员,将分别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予以处罚(注:①若尚未造成损失者予以警告,并罚款30元;②审核人按技术人员处罚金额的20%进行处罚)。

4.2.3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的,予以记大过。

a.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4天者,如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开除的,将记大过一次,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

b.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c.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d.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e.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f.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g.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给公司造成3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尚未构成开除的,其处罚金额由公司给予裁决;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4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a.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b.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4.2.5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a.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者;

b.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c.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d.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e.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f.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g.精减机构

4.2.6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a.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b.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c.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d.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e.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f.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g.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h.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i.吸食毒品者;

j.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k.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l.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m.参加非法组织者;

n.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o.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p.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q.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r.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4.3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4.3.1嘉奖与警告抵消

4.3.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4.3.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4.4说明

4.4.1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行政部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4.4.2“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行政部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4.3“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原因及处罚结果,行政部、行政部认真核实后直接交财务部予以实施;

4.4.4财务部根据经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4.4.5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罚金分摊罚金;

4.4.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4.4.7若各部门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可在3天内直接向行政部投诉纠正,投诉最终仲裁部门为总经理;

4.4.8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4.4.9本制度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进行必要的修改。

5相关文件

5.1《员工手册》

6记录表格

6.1奖励申请单

6.2处罚通知单

公司奖惩制度19

一、奖项

(一)提成(基本工资以当地最低工资为标准)

1、月销售任务20万,100%达成者,个人按照10%提成,团队按照0.5%进行奖励。

2、月销售任务达成80%—100%的个人,按照5%提成,团队没有奖励。

3、月销售任务达成50%—80%的个人,按照3%提成,团队没有奖励。

4、月销售任务达成0%—50%的个人,没有提成。

(二)专业奖项

1、月、季、年销售冠军,年度销售金银铜牌奖。每月季度年度根据销售业绩办法月度季度年度销售冠军奖,奖项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

2、新人奖

公司年中年终总结表彰时,对业绩突出,业务水准高而入司未满一年的员工颁发新人奖,将近为:1000元

3、三好销售员

对业务能力好,服务态度好,职业形象好的销售员奖励1000元。

4、专业服务大使

服务态度好、熟练账务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技巧,设立专业服务大使奖项。奖励1000元。

5、合理化建议奖

对项目、部门及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设立合理化建议奖,奖金为1000元。

(三)其他奖励

1、各级主管做好员工职业、技术等培训工作,培养达到上一层的职务能力或技术标准、同时可以代理该级别职务的,酌情奖励。

2、见义勇为或抢救公司财产,使得公司财产、人员安全免受损失者,酌情奖励。

3、公司不定期举行节约增效专项评比,对节约材料、节省经营成本、销售成本等费用成绩突出者,一次奖励100~1000元。车队司机享有节油奖。

4、参加社会活动,为公司争取到高级别的荣誉,奖励100~1000元。

5、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6、所有员工都拥有监督、检举他人(含上司)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权力与义务,公司将对有效监督、检举者酌情奖励。

7、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酌情奖励。

二、处罚

(一)行政违规处罚

1、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警告处分

(1)不爱护公物,未经办公室允许随意变更办公区内家具或其他设施的使用部门或个人者,罚款50元。

(2)上班期间衣冠不整(敞怀、穿拖鞋或不拉鞋跟)、浓妆艳抹、穿着过于暴露,男士蓄长发或染色发,一经发现,首先劝说并限期整改,再次发现罚款50元。

(3)工作期间电话铃响5声无故不接者,一次罚款30元。

(4)员工使用公司电话拨出、接听私话,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管理人员、营销人员手机无故不接听或不开机者,一次罚款100元。

(6)工作期间大声喧哗、打闹、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垃圾、乱涂乱画者,一次罚款50元。

(7)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吃东西、听音乐、睡觉、下棋、聚众闲聊、打牌、看电视、上网聊天、打游戏、赌博、酗酒、抽烟、串岗聊天或进行工作以外的事情,财年内发现第一次罚款100元。

(8)代人出勤刷卡或登记、委托他人刷卡或登记等作弊行为,一个财年内一次违反一次者,双方各罚款50元。

2、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记过处分,并做降薪处罚

(1)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销毁、丢弃业务资料者,根据资料的重要性,给予罚款50~200元;因保管不善而遗失业务资料者,根据业务资料的重要性,给予罚款20~100元。

(2)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吃东西、听音乐、睡觉、下棋、聚众闲聊、打牌、看电视、上网聊天、打游戏、赌博、酗酒、抽烟、串岗聊天、嬉闹、喧哗或进行工作以外的事情,一个财年内发现第二次罚款200元。

(3)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影响工作的,第一次扣100元。

(4)工作态度消极或能动性差者。

(5)一月内2次不能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者。

(6)工作时间打架斗殴的’,发现一次双方各扣50元。

(7)下班时未能及时关闭门窗、切断水电设备电源者,一次罚款50~200元,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8)违反公司用车规定、公车私用的,司机有权拒绝,否则司机一次罚款100~200元并与使用人承担相关费用,使用人一次罚款200~400元。

(9)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没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对同仁恶意攻讦、刁难而制造事端者。

(10)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到损失者。

(11)旷工一次者。

(12)代人刷卡或登记、委托他人刷卡或登记等作弊行为,一个财年内有第二次违反者,双方各罚款50元。

(13)虚假加班、虚假考勤等伪造出勤记录内容的行为,一个财年内有第二次违反者,除扣发相应工资,各罚款50元。

(14)浪费公司资源,金额小于500元者(情节严重须照价赔偿)。

3、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辞退处分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将公司技术资料、业务资料、财务资料、管理规定、制度等公司重要文件、商业机密泄露给他人或准备泄露的,发现一次罚款300~1000元;已泄漏的,除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另予辞退;情节严重者,通过司法部门追究民事与刑事责任。

(3)薪资保密是公司的政策。员工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有关自己或他人的薪金情况。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或因此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导致被解雇。

(4)未经允许损毁、涂改合同、文件、资料或盗用公司印鉴、资料者,罚款200~1000元,同时公司予以辞退并通过司法部门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吃东西、听音乐、睡觉、下棋、聚众闲聊、打牌、看电视、上网聊天、打游戏、赌博、酗酒、抽烟、串岗聊天、嬉闹、喧哗或进行工作以外的事情,一个财年内发现第三次者,公司予以辞退。

(6)在仓库和其他禁烟区内抽烟,发现第一次者。

(7)再次出现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影响工作的行为者。

(8)员工间上班时间打架斗殴的,影响严重或态度恶劣者,予以辞退。

(9)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拿回扣或欺诈、刁难客户者,予以辞退,同时公司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10)任何人员不得以各种理由或借各种机会变相收取下属单位或合作单位的贿赂。如私人活动需邀请合作单位参加,须报所属部门主任与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批准,不得收取超出常规数额的礼金或超出常规价值的礼品。

(1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在外从事第二职业者。

(12)向公司虚报假账、做假报表者,予以辞退并追究相关责任。

(13)受政府判刑或受拘留处分者。

(14)偷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力。

(15)提供虚假资料和不实履历者。

(16)据以请病假的病历不实、伪造病假条,虚假请假者。

(17)肆意浪费公司资源,一财年内累计造成500元以上损失者。

(18)连续旷工5日或累计旷工三次者。

(19)一财年内记过三次及以上者。

(20)举报不实,泄私愤,恐吓、威胁或危害公司任何员工者。

(21)工作时间内干扰工作秩序、无理取闹、制造员工间矛盾或传播虚假负面言论者。

(22)阻挠、破坏公司改革进程、寻衅闹事者。

(23)员工必须坚决遵守政府“计划生育”法规,一旦发现有违反者,将被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4)其他相同程度的违纪行为。

2、业务违规处罚

(1)明显挑拣客户、懈怠工作、服务缺乏热情、不主动与客户沟通者每次罚款50元。

(2)伪造或涂改客户登记(公众或个人登记本)、每次罚款200元。

(3)认购书或正式买卖合同签错者,每次扣罚200元。如造成经济损失。则有签字者自行承担。

(4)销售员欺骗客户,视情况扣罚50-1000元不等。

公司奖惩制度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的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业务工作奖励办法细则、业务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业务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第二章业务工作奖惩体系

第五条业务工作奖励分为: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第六条业务工作惩戒分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解职;

(五)解雇。

第七条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

(一)全年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

(三)功过相抵。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1、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1分。

2、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3分。

3、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9分。

4、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1分。

5、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3分

6、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9分

第三章业务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八条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销售部采用,记功一次。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销售部获利10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第九条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生产部门采用,记功一次。该“新产品”一年内使销售部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条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销售部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第十一条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销售部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第十二条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功一次。第十三条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达成业绩目标者,记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50%(含)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第十四条凡销售部列为“滞销品”,业务人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功一次。

第四章业务工作惩戒办法

第十五条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将依法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与客户串通勾结,对公司利益构成损害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第十七条业务人员自亲或伙同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属同类业务者,或私自与竞争厂商有业务往来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一次。

第十八条业务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调离或解雇。

第十九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二十条业务人员外出开展工作,无故不向直接上级回手机以确认自己准确位置者,经查证属实,记过一次。

第二十一条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巨额或经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第二十二条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第二十三条上半年销售未达当期销售目标的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四条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查获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五条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第二十六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七条销售部规定填写的报表,应缴而未缴者每次记过一次。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销售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报董事长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实施后,销售部既有的相关规定自行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奖惩制度21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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