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资料 语言文字法制宣传资料 (17篇)

法制宣传资料指的是关于法制、法律知识的宣传材料、信息、资料,用以推广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以下是有关于法制宣传资料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法制宣传资料 语言文字法制宣传资料 (17篇)

法制宣传资料1

3月25—26日,我园开展了全园幼儿的安全教育活动。3~6岁幼儿的认知水平较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且他们又活泼好动。因此,幼儿极易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所以,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安全知识教育极为重要。

大班教师结合幼儿的兴趣以及认识能力水平开展关于“消防安全”的系列活动。在活动中,教师与幼儿一起讨论消防常识、了解自救的方法、设计逃生路线图和安全标志。

中班教师开展“交通安全”的活动。活动中教师与幼儿一起讨论“如何过马路?”幼儿通过自己的经验积极参与,教师还开展了“交通标志大不同”的活动,鼓励幼儿大胆猜想标志的意思并设计自己想象的交通安全标志。

小班教师与幼儿开展了“保护自己”的活动,与幼儿一起了解保护自己的.好办法,创设关于保护自己的环境,通过环境的暗示、手指游戏、儿歌等形式引导幼儿了解如何保护自己。

此次活动中,对幼儿进行的安全教育均根据幼儿的身心发展水平和特点来进行。通过此次活动,各个年龄阶段的幼儿均熟悉了相关的安全知识,了解了安全的重要性以及保护自己的方法。安全教育要落到实处,更要落实到每个幼儿,我园将把安全教育坚持下去,变成常态化。

法制宣传资料2

同学们:

有一首歌,你们一定听过,也一定会唱:“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这首歌里唱的“花朵”是谁呢?对!你们就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希望!从“花朵”这个词你们一定感受到祖国人民对你们的关心、呵护。是的。为了你们,为了祖国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长,党和国家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多方面地关心爱护你们,还在1991年9月4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制定并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一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差祖国人民对你们深切关爱的法律。

关注成长的摇篮——家庭保护

有这样式个真实的故事。家住乡村的李某是一个9岁的女孩,因为家里穷,父母一直没有送她去上学。李某有个弟弟,今年刚好7岁,父母准时将他送进了学校。李某提出要和弟弟一起读书,父母却说,女孩子读书有什么用,家里也很困难。其实李某知道家里穷只一个借口,最根本的原因是父母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即使家里条件好了,父母也不会赞成李某去学校读书的。当地学校及教育部门发现后,多次做李某父母的工作。但李某父母认为让不让孩子上学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

这个案例就涉及到如何保护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问题。接受教育是公民全面发展的前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包括女童在内的未成年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但是,从全国范围看,仍有一些贫困地区的女被迫失学。对此,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有依法保障她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上面的案例就涉及到家庭对孩子的保护问题。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家庭保护的措施的规定是详细的、具体的,除了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外,还规定了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其主要体现在法律条文的第8条至第12条。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关于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扶养和监护义务的规定。如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②关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教育义务的规定。第9条指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有让未成年人接受法定教育的义务。它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③关于父母或者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的责任。上面讲的李某的父亲,由于不懂法律,侵害了李某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劝告下,醒悟过来,立即将李某送进了学校。

给予健康的培养——学校保护

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一、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包括未成年公民的确项基本权利,学校作为实施教育的专门机构,更有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也就是说,学生犯了错误,学校老师首先要进行教育,不能随随便便就把学生赶出校门。随便开除学生,是对学生不负责,也是对国家的不负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二、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既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护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学校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工作。

首先,学校的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如果发现有危险,要立即修复,消除隐患。比如有些教室年久失修,墙壁上出现裂缝,就有可能发生意外。学校老师知道后,不及时维修,还让学生在里面上课,那么,一旦教室倒塌,赞成学生伤亡,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其次,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春游、看电影或者参加集会、进行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必须做好组织工作。活动前老师要讲明注意事项,并且做好应急准备,活动中,老师不能离开学生,要自始至终照看好学生,防止发生意外。

再有,学校要保证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比如教室的光线不能太暗,桌椅的高度要合适,黑板离学生不能太近。学校还要提供符合规定的卫生设备,并且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种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娇治工作,比如经常为学生检查视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组织学生打预防针或吃预防药,以保证学生创身体健康。

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就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人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第17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学校有责任保护在校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学校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平时的监管方面,也体现在确保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的安全方面。

三、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

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让未成年人德智体全面发展,是各类学校工作的方向,也是每个受教育者的努力目标。德,是指要有正确的世界观,有高尚的品德和行为;智,是指能够比较全面地掌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掌握建设祖国的本领;体,是指要有健的体魄,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这三方面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因此,国家教育部门对学校的课程设置做了明确的规定,学校除了进行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文化课的教学外,还必须有思想品德课和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学校不得随意取消这些课程。多年来,我国各地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祖国需要的合格人才,但是,也有些地方出现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尤其是学生的体育,往往得不到重视。

1990年1月,国家体季在全国各学校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把测验项目分为5类,对不同年龄的学生制定了不同的标准。达标等级分为及格、良好、优秀三级,学校可以根据场地、器材情况选择测验项目,但5类项目的测验必须在此年内完成。

近几年,不少省市又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试中,增加了体育的内容,体育考试成绩计入总分。这些措施,都使忽视体育的现象有所纠正。

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事业的’单位。我们每个人从小到大一般都要经历学校教育这一个过程。学校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除了给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培养教育外,还表现在对未成年人其他生活权利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保护也规定行十分详细,除了上面讲的第16条和第17条,是关于学校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的规定,还包括以上两个主要方面:①关于学校教育的方针和内容的规定。如第13条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人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的教育、帮助,不得歧视。”②教职员必须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如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和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提供优化的环境——社会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社会保护也提出了具体的规定,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并为优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环境提供优良的服务。

有这样一个故事。涂某是中学初二学生,在班级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可在最近的几次考试中,学习成绩急剧下降;而且出现旷课现象。老师找涂某的父母谈话,希望能够查明原因。后来经父母仔细调查,发现涂某放学后就钻进离学校不远刚开的电子游戏厅打游戏,而且游戏厅二楼还设有通宵影剧放映厅,里面经常放映一些黄色影片,出售一些黄色淫秽书籍。于是涂某的父母将向有关部门反映电子游戏厅的违法行为,认为他们不应将此性质的娱乐场所工在学校附近,不但没有表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而且公然播放黄色影片。因此要求有关部门责成该游戏停业搬迁,并赔偿对涂某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失。

游戏厅开在学校附近合法吗?是否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呢?成了这个案件争议的焦点。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社会保护措施的规定很清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关于建设和完善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如第21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②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有益健康的作品。如第24条规定:“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的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录象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第25条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③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优化的社会环境,如第27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育、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活动的室内吸烟。”听了这些介绍。你们一定知道那个游戏厅的下场吧!它将难以逃避法律规定的责任。

实验专门的保护——司法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除了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还规定国家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实施一种专门性的保护,这就是司法保护,分为一般司法保护的特殊司法保护。一般司法保护是指不论未成年人受到何种侵害,只要是发球司法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司法机关便应行驶职责实施全面的保护。特殊司法保护仅针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中的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如第41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第42条规定:“14周风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这样规定并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是无所谓的事,而是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和认知能力等方面的具体特点,对于已经犯了罪的未成年人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以利于他们更好地改过自新,成为新人。

规定明确的措施——法律责任

另外,《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法律责任中,更是规定了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措施及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同时还规定了向主管部门要求处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等程序方面的保护措施。

同学们,刚才我简单地介绍了与大家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这部法律,大写就会更加健康地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全面发展,不辜负祖国人民的期望,将来建设加美好的祖国!

法制宣传资料3

我校以十九大思想为指导。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做到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有总结。认真抓好师生的法制教育,努力做到经常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通过扎实而有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学生的法制观念有所增强。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研究会议。明确“以强化法制教育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水平和效率,确保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进一步牢固确立“德育为首”的教育指导思想,党支部、教务处、大队部、班主任等各方面形成了法制教育的合力,通过共同探讨,统一思想,确保了法制教育的一致性。

二、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者的自身素质

通过政治学习、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教职工对《教育法》、《教师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教职工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现象,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促进教职工进一步树立遵纪守法、遇事找法的法制意识,增强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

三、学生法制教育课堂渗透、活动辅助

遵循学校教育的规律,充分利用校园这一特定的文化传递空间,发挥各有关课程在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以课程教学为主要渠道,形成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紧密结合的学校法制教育的体系。利用课堂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通过小学思想品德课、小学社会课进行,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

语文、数学、音乐等学科在教学中也爱校、结合本学科特点相应地渗透德育、法制教育内容。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有层次地开展法制教育,并积极探索小学法制教育的内在规律,在校内主要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日常的思想教育进行;在学校的日常思想教育中,通过升降国旗的活动、对学生进行国家标志的教育、基础文明教育、法律常识和遵纪守法教育,促进学生树立法律意识。

利用学校广播站、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宣传手段等法制宣传时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法制教育氛围。组织一系列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1、组织学生通过法制副校长法制讲座,让学生在一个个案例中得到启示,受到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意识。

2、组织各班辅导员、少先队中队干部进行“文明礼仪之星”主题班队会活动方案设计比赛。

3、组织各班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剪贴报制作。

4、组织学生举行“我爱祖国”主题大队队会。

5、悬挂法制宣传教育标语、横额。

6、组织全校学生看祖国xx年在前进板报。

7、邀请警官到学校进行“关爱生命,安全自护我能行”——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讲座。

8、组织高年级学生参加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法》比赛。

9、开展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活动,举行“不让毒品靠近我”手抄报比赛,召开主题班队会,组织学生对识毒防毒拒毒进行讨论,使广大学生主动参与到抵制毒品的活动中。

四、多方联合,拓展教育

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作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对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学生家长的法律意识,通过家长学校、家校联系信箱对学生家长进行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赢得家庭教育的密切配合。通过家长会向家长讲解家庭对子女教育的责任和重要性,传授子女教育的科学方法,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工作与育人、言传与身教、教育与惩罚的关系。发动老师定期进行家访,加强老师、家长、学生的沟通和联系。从而增强了家长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提高了家教质量。

法制宣传资料4

20xx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民兴社区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让居民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民兴社区开展的法制讲座活动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力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我民兴社区实际,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在居民中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风尚,增强辖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满足人民群众学习法律知识的需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大局。

二、活动内容:

1、法制宣传资料发放,编写适合居民生产生活的法制宣传资料,向辖区居民免费发放。

2、利用广播、电视、互连网等媒体普及法律知识。

3、开展法律讲座,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为核心、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但在辖区居民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居民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了法律知识,还为积极构建和谐团场、法制团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法制宣传资料5

今年以来,普洱市司法局坚持新发展理念是“红绿灯”“指挥棒”的工作思路,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过程中,强化法治宣传为民理念,以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为导向办好为民实事,坚持四个“一体”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一体谋划。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主动谋划全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制定下发了《普洱市司法局普洱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以及涉公共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构建大安全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市普法办充分履行模范带头职能,组织开展“普洱市2021年党史教育暨国家安全线上有奖知识问答”活动,4月13日至15日累计3万余人参与答题。

坚持一体执行。结合全市边境管控实际,市司法局、普法办牵头开展了“2021年全市法治宣传固边防”主题宣传活动,强化与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普洱边境管理支队和勐康边防检查站合作,印发了《关于印发〈普洱市“法治宣传固边防·法治春风拂边寨”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活动采取“一二三四五”工作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在边境地区取得实效,目前针对乡(镇)领导干部开展法治讲座12场,针对边境县开展“法治进校园·小手拉大手”活动5场4000余人,开展入户宣传4批次650户。

坚持一体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文化项目建设推进工程,目前已有9个县争取到省级法治主题公园建设项目,每个项目获得补助20万元。同时,还争取到思茅、墨江、宁洱、澜沧、孟连5个县(区)的村级法治宣传栏建设项目,每个项目获得补助5万元,切实把法治文化嵌入日常工作,把法治文化载体搭建工作落在实处。在项目建设中,还充分考虑位置、人流等因素,强化使用率、宣传度的选址思维,统筹布局、一体推进。

坚持一体落实。落实公共法律服务覆盖推进工作,积极发动全市政法系统在开展“法治进乡村”大宣传活动时引导群众利用网络获取免费高效法律服务。活动共印制宣传单3万份、海报3500份、宣传品1.5万份,让群众对法律服务的知晓率、使用率、首选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法制宣传资料6

针对当前的农村,特别是贫困村、贫困户等弱势群体在学法用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隆昌工商局采取三项举措开展法治扶贫,合力打赢脱贫攻坚硬仗。

深入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营造法治扶贫环境。深入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理顺各股、室、队、工商所职能职责机制,各司其职,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全民普法、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开展法治扶贫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工商活动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做到普法宣传工作全领域覆盖、深层次推进、阶段性提升。加强对企业、农村合作社等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对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落实法律服务责任,着力解决群众维权渠道不畅问题。充分发挥法治扶贫的作用,通过执行公务、以案释法、调查研究、宣传培训等方式,从不同层面做好农村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整治治安秩序等工作,确保法治扶贫抓点带面,建设好、维护好法治大环境。

法制宣传资料7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推进和谐卫生建设,大力开展党的关于党的法制建设和法治湖北建设的学习宣传,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为指导,以传播法律知识为基础,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引导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展的方向。我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认真组织,于20xx年12月4日在我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1、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医院各科室积极配合,全院337名女职工参加了此项活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一部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的综合性法规。认真组织实施,把竞赛试题和答题卡分发到各临床科室,科室以集中答题的方式开展竞赛活动。并作为职工任职、考核、定级、晋升重要依据之一。

通过活动的开展,广大女职工们对自己的劳动权益有了更具体的了解,增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意识和能力,提升自我法律保护意识,进一步懂得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在医院营造了和谐健康的劳动关系和关心爱护女职工的良好氛围。

2、悬挂全国法制宣传日标题,“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在医院外网发帖《执业医师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文书。20名青年志愿者于门诊大厅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0余份,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使广大群众对自己的权益有了更具体的了解,增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意识和能力,提升广大公民自我法律保护意识,进一步懂得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提高了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法律意识。

法制宣传资料8

延庆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高度重视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利用网络平台和现场活动大力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20__年全年共开展宣传活动4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200余份。

普法宣传,网络先行

执法大队积极开展“绿书签行动”“护苗”行动,在美丽延庆等网络平台广泛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远离不良信息》《拒绝网络欺凌》《抵制盗版出版物》等护苗﹒网络安全课系列视频,引导广大学生文明上网、绿色阅读,倡导读好书,积极营造辖区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执法宣传走进冬奥小镇

6月,执法大队参加了区融媒体中心在张山营镇后黑龙庙村举办的延庆区“融媒携手冬奥小镇共创晴朗视听空间”–“扫黄打非”进基层活动。活动中,执法人员以涉案“黑广播”“小耳朵”实物展示讲解了违法设备物品及案例,通过现场讲解和展板形式宣传了法律法规,让群众对违法行为和物品有了直观的认识,使群众对“黑广播”“小耳朵”的属性及其危害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提高了群众防范违法行为的自觉性和与违法行为斗争的积极性。

开展法制宣传进敬老院活动

10月14日重阳节,执法大队先后到“温馨之家”养老院与“妫川相伴”养老院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现场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民法典》中的继承、赡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现场为老人们发放普法宣传品,赠送普法“大礼包”100余份,活动的开展增强了老年人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法制宣传资料9

xx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xx小学开展了国家宪法日活动,一至四年级的学生在班主任的带领下,在教室收看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的直播节目。五年级两个班的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龙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参观学习。

进到法院大厅,工作人员问了孩子们一些问题:今天是什么日子呀?法院主要做什么工作呀?这些问题一下子激起了孩子们参观学习的兴题。

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孩子们首先来到了接待大厅,了解了各个窗口的工作性质。比如,诉前鉴定是什么意思,民事立案又是怎么回事。紧接着一排现代化机器引起了孩子们的兴趣,通过听讲解,原来这些机器个个都有它的作用,有的可以用来自动生成诉状,有的不用人工就可以完成立案,真的是太神奇了。

随后孩子们被带进了一个审判厅,顿时感觉到了庄严肃穆。在工作人员的解说下,孩子们明白了审判长的位置坐在哪里,原告、被告的位置又在哪里。光听还不过瘾,孩子们又亲自穿上了法袍,拿起了法锤,模拟了一次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

最后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孩子们,我们从小就应该知法守法,做一个宪法小卫士,并告诫家人朋友,一定要做一个合格守法的好公民。

通过本次活动,使孩子们对宪法的观念又加深了一层,对孩子们从小树立法律观念和意识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法制宣传资料10

敬爱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守法明礼”。

法是什么?《说文解字》中讲,法的本意“从水”,表示法律公平如水。现代概念则认为,“法”是国家意志和社会公意相结合的产物。纯粹法学派创始人凯尔森讲:“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的秩序”。的确,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公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极度混乱的世界里!

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同理,在我们学校,没有校规的制定,不可能有我们踏实的学习;没有班规的执行,便没有课堂的和谐。所以,进校门时,上课时,就餐时,购物时,图书馆阅览时,做实验时,就寝时……都需要我们有对法律、对规则的敬畏心理,做到目中有人、心中有法、行之有效。

“明礼”,是指明白道理、礼仪,正确选择为人处世的方法,即遵守公共秩序,公共道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我们的先贤用他们的思想和智慧为我们这个民族赢得了“礼仪之邦”的美称。古有程门立雪的尊师,有孔融让梨的尊长,有三顾茅庐的恭敬,有负荆请罪的谦让团结等等。其实,做到讲文明、讲礼仪并不难。其中一部分同学身体力行,已经成了我们学校一道明礼的独特风景线。

在此,希望所有的同学都能以一颗明礼的心对待身边所有的人,以明礼知耻崇德向善约束我们的言行,做一个明礼知耻崇德向善的好学生。

一、早读:勤奋好学争分秒,贵在自觉效率高;文理学科同重要,书声琅琅气氛好。

二、两操:出操集队快静齐,动作规范做好操;每天眼操做两次,持之以恒视力保。

三、上课:铃声一响教室静,专心听讲勤思考;举手发言敢提问,尊敬师长听教导。

四、课间:课间休息不吵闹,文明整洁要做到;勤俭节约爱公物,遵循公德要重要。

五、学习:各门功课要学好,遵守纪律最重要;预习复习要自觉,环环扣紧才生效。

六、作业:审清题意独立做,格式规范不抄袭;簿本整洁字端正,保质保量按时交。

不学礼无以立,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让我们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文明、美德少年。自觉学法、知法、守法,增强法治观念,做守法好公民。自觉遵守《–中学生“十大禁令”》,做守法明礼的二附人!

法制宣传资料11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懂法,从我做起”。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我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为此,我要向全

校同学发出倡议,我们要创建守法校园,保校园宁静,让我们生活在平安和谐的环境中。希望全体同学都能把知法懂法作为我们学习、生活的第一准则。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最后祝愿大家在一个安全有序的环境下释放出自己的生命价值!

谢谢!

法制宣传资料12

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了弘扬宪法精神,培养“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从小学生做起”的法治意识,奎文区孙家小学12月4日举办了宪法主题日活动,通过宪法主题晨读和专题讲座,让学生们了解宪法的基本知识,从小树立法治意识,争做新时代文明守法小学生。

早晨,各班班主任老师以“宪法”为主题召开了一次特殊的晨读。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要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通过本次晨读的学习,同学们初步掌握了宪法的有关知识,加深了对宪法的印象。

为提高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治观念,预防校园暴力,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和氛围,学校特聘请XX医学院的XX老师为我校的法制校长,并由杜校长颁发证书。

X校长结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延伸到同学们身边息息相关的案例,通过讲座让学生们意识到“法”与自身的切身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意识。选取的案例都是发生在身边的真实事件,对“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怎样避免在校园欺凌中受到伤害”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讲座过程中,X校长告诫同学们要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当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后五、六年级各班一起观看奎文区“同步法制课堂”,徐律师精彩的讲解更加帮助同学们明确宪法的重要性和在生活中的应用。

校园普法,教师先行。全体教职工进行了宪法知识答题,通过这一活动提高了全体教师的法制意识,学习了宪法知识。把法治精神融入课堂,努力培养具有法治意识的.合格接班人。

在周一的主题升旗上,四四中队承办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为主题的升旗仪式,队员们齐唱了《校园普法歌》,展示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

法者,国之利器也。此次活动,使得正确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法治意识在全校师生心中悄然形成,切实加强了法治启蒙宣传教育,推进了学校法治文化建设,为建设平安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法制宣传资料13

为继续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1月5日,高坪区司法局走进白塔中学,为该校200余名学生呈现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工作人员为同学们播放了由高坪区司法局制作的微电影《迷失的青春》,通过生动的语言和深入浅出的讲解,剖析了青少年学生迟到、旷课、夜不归宿、迷恋网吧、酗酒等不良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告诫同学们遇事要慎思慎行,以免走上犯罪道路,悔恨终身。最后,工作人员还就当下热门话题“校园欺凌”与同学们进行互动,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法制课使自己重新认识到法律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它不仅保障人们的权利,同时也约束人们的行为。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要远离不良行为,抵制住诱惑,做一个自尊自爱的好公民。

法制宣传课还得到了老师们的拍手称赞“平时给同学们讲道理、讲法制,学生们的接受有限。今天用微电影这种方式进行法制教育,既直观又新颖,非常符合现在学生的胃口,效果好多了”。

通过此次法律进校园活动,给广大中学生敲响了人生的警钟,使未成年学生受到法制教育熏陶,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起到积极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法制宣传资料14

为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20xx年11月3日,独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独山县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覃兴慧到县高级中学给全校师生送去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吗?遇到校园欺凌或者遭受电信诈骗后我们该怎么办?”课堂上,覃兴慧同志以提问题的形式引入同学们思考、互动,随后通过宣传短视频、PPT等方式深入浅出的向同学们讲解防范校园欺凌、防范电信诈骗等相关知识。用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宣传校园欺凌行为带来的身心伤害以及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重点讲述遇到校园欺凌时如何合法有效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教会同学们充分认清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提升识诈防骗能力。课堂内容丰富,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和强烈反响,达到了宣传和教育的预期效果。活动中,法院干警还向师生们开展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教育,让青少年学生在稚嫩的心中种下了一颗颗法治的种子,此次校园法治讲座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师生们的法治观念,引导同学们加强法律学习,强化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学生。下一步,独山县法院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积极作用,不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切实为中小学校园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基础。

法制宣传资料15

为进一步加强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学生们健康成长,11月8日下午,海口派出所民警陈忠在福清市元载小学开展“法制进校园平安伴成长”专题讲座。

活动中,陈警官运用鲜活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危害及影响,面对校园欺凌该怎么做等,引导同学们消除“只要还未成年,就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误解,教育他们从小牢固树立法治安全意识,远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远离违法犯罪,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养成遵纪守法、抵制欺凌的良好习惯。

陈警官根据小学生的年龄和理解能力,生动活泼地讲解了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斑马线等基本交通安全常识;随后,通过讲故事、举例子、看图片说危险等形式,传授了交通事故案例以及有效避免此类事故的方法和技能,并积极动员学生将所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监督家长不酒后驾驶、不闯红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还有许多关于安全的知识想要请教陈警官,陈警官也对孩子们的无数个问号作了一一解答。

此次“法制宣传进校园”的活动,不仅丰富了学生们的安全常识,而且增强了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为创建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法制宣传资料16

近年来,蒋辛屯镇以夯实乡村治理为根基,充分发挥法治乡村的根本性和保障性作用,加快推动乡村振兴。

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建设平安乡村。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规范涉农行政行为,深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镇司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司法保障的纠纷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化解乡村矛盾纠纷。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模式,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村匪村霸、宗族恶势力及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

筑牢法治根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农家书屋等阵地场所,持续化、常态化进行农村法治宣传,并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经常在田间地头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有效引导群众尊法学法用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基层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础。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助力乡村振兴。始终把普法教育放在依法治村工作的首位,结合村街实际,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打造免费开放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永久性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培育一批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村内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针对群众需求,组织开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法律法规宣讲。紧紧围绕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与时俱进、努力开拓,创建出北李庄村等“民主法治示范村”,在村街法治建设上助力乡村振兴。

法制宣传资料17

甲:点击生活故事,感受校园精彩;

乙:放飞童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

合:在这熟悉而又温暖的音乐声中,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啦!

乙:我是主持人xx

甲:我是主持人xx

乙:今天为大家广播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甲: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乙: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乙: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甲: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乙: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甲: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乙: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

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甲: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又到说再见的时候了。

乙:亲爱的同学们,我们衷心地祝愿:红领巾广播站能成为你的良师益友,愿它能带走你所有的烦恼,为你带去无尽的欢乐。

甲:愿它能给你留下美好的回忆,伴随你度过金色的童年。

乙:感谢大家的收听,本次播音到此结束,再见。

甲: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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