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报告范本的意思是一份规范化的清算报告的标准模板,通常用于金融、商业或法律领域。它提供了关于清算过程和结果的详细说明,以便于参考和遵循。清算报告通常涉及一个企业或组织的破产、解散或其他类似事件,并描述了资产、负债、员工、债权人等方面的清算过程和结果。以下是有关于清算报告范本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清算报告范本1
土地增值税作为当前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税收杠杆之一,对调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收益、抑制投资冲动起着重要作用。自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老政策),到20xx年3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政策),再到同年12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187号),土地增值税历经十余载,几经变化,“清算”终于浮出水面,并且日趋明朗,成为各级税务部门今后加强该税种征管的一个重要抓手。尽管有[20xx]187号文及一年之后国家税总印发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保驾护航,以及各级地税部门实时出台的清算管理办法(如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下发的[20xx]100号文《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管理暂行办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是发现一些问题目前政策尚未明确,实际执行尺度不一,这给清算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本文试从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变化入手,探讨目前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几个具体新政策与老政策的比较
(一)对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准予扣除项目的计算问题
新政策规定只是在原政策规定继续有效的执行下,又增加了对纳税人能够提供购房发票证明的,以纳税人所持的购房发票所记载的金额为依据,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确定扣除项目金额,同时还增加了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也准予作为扣除项目金额。新出台的政策规定,既有效简化了土地增值税的征管程序的,又减轻了纳税人的经济负担,充分体现税收政策的公正、合理性。但是新政策未明确扣除年度如何计算,是否按照周年计算。
(二)关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
新政策与老政策没有发生变化。新规定是对老规定的进一步解释和明确,即:仅限于经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范围,方可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政策。
(三)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征免税问题老政策与新政策的变化主要是,新政策取消了对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政策。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非可售配套设施的税务处理
1、非可售面积的成本问题。不可售面积的成本因为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成本应该可以扣除。目前,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人为将项目分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两部分清算。成本一般也用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比例来进行分摊。对没有单独计算成本的部分,例如人防工程、不能确权的车库、地下储藏室等直接计入建房成本,按比例在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间分配。对单独计量的非可售面积,例如非营利性的社会公共设施(包括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派出所、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公共厕所等)这部分设施的成本单独计量,根据国税发「20xx」187号文件第四条第三款的要求,他们的成本、费用可以扣除,具体如何扣除,文件没有明确。我们认为,如果清算项目中,既有非普通住宅也有普通住宅,对这部分公共设施的成本应在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之间进行划分,对于划分方式,我们认为应该用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面积占总可售面积的比例来划分这部分公共设施的成本,应为共享了这部分设施,比较合理。
2、非可售面积的收入问题。现实情况中大量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非可售配套设施销售的情况。例如:小区内的平战结合地下人防工程停车位,部分开发商将停车位的使用权单独进行了销售,虽然理论上这些公共配套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就开发商取得的使用权销售收入,我们认为也应计入整个清算项目收入中。因为整个清算项目被人为的划分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两部分。且这部分收入相应的成本已经用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面积占总可售面积的比例来划分,所以这部分的收入应该按相应的比例非别计入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销售收入。部分观点认为,应该按照购买者是普通住宅业户还是非普通住宅业户划分,我们认为,不合理,因为存在部分购房者同时购买了同一清算项目中的多套住房,或是非小区业主购买了清算项目中的配套附属设施的使用权,这时这部分收入就无法进行划分,同时,因为成本已经用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面积占总可售面积的比例来划分,根据配比原则,收入也应按此比例划分。
(二)关于利息支出扣除问题的税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四款指出“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土地增值税出台的时机市场通胀压力很大,银行利率在高位运行,企业融资费用非常之高,随着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银行利率一降再降,许多企业实际发生的财务费用已经低于取得土地使用权价格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成本之和的5%.这时,部分开发企业以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为借口,以不能完整提供资料为借口,要求执行“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我们认为,对没有发生融资费用的企业,因不存在利息支出,也就不存在扣除的问题。
目前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指出“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许多企业依据此将建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向金融机构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将属于房地产项目完工前发生的,按规定计入了房地产开发成本并予以扣除,将属于房地产项目完工后发生的,计入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财务费用并按规定予以扣除。企业如此处理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不但加大了建设成本,而且因为加计扣除的规定,计入成本的利息最多可再加计30%.我们认为,这样做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同时我们认为这是税法和会计的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当税法和会计存在差异时,应该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纳税。所以,我们不允许企业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将利息支出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三)清算时间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具体的时间条件有: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是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是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四是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五是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六是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在实际工作中,清算的时间直接影响税款入库时间,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况:
1、企业对项目的工程结算具有滞后性,而且项目开发多分期进行,建筑安装成本结转不及时,竣工决算迟迟不做,造成房地产开发成本不真实。
2、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大部分已销售,有的剩余一些普通住房,有的剩余一些商铺,因预售许可证未满三年,当前的清算原则就是把未售部分的成本剔除,不进行清算,这就存在二次清算的需要。二次清算就可能存在适用税率不一样,对税款造成影响。如果对项目全部重新清算,将再次耗费人力和时间,无疑会加大税收成本。
(四)关于清算过程中其他相关税种的管理问题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我们应同时加强对相关税种的管理。例如,我们在日常清算中发现某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钢结构和整体墙面,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购进了钢结构和整体墙面并取得了销售发票,再由施工方进行了安装,施工方仅就安装工程费和辅料进行了营业税申报,我们认为钢结构和整体墙面也应该作为计征建筑业营业税料、工、费中的料。企业对此提出了异议,认为钢结构和整体墙面不应该作为计税依据,我们认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117号)文件的要求,“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修缮等工程总包和分包合同,下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下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
(一)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
(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以上所称建筑业劳务收入,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上注明的建筑业劳务价款为准”。只有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且有建安资质和标明建安劳务价款,自产货物才可以只缴纳增值税,对房地产企业购买,交由建安企业安装的,都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的要求,作为材料计征营业税。
(五)关于通知清算的纳税人的后续管理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187号)文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通知清算的纳税人,根据18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我们认为这只能是工作的第一步,当剩余房产全部销售结束后,纳税人应对全部房产进行一次统算。因为对普通住宅存在增值额未超过20%的免税,当房价持续上涨时,因为成本已经确定,如果先期清算时增值额未超过20%,后期因销售价格上涨,有可能统算中超过20%这个临界点,同理,当房价持续下跌时,有可能出现前期增值额超过20%的项目,统算后不足20%.所以我们认为对于通知清算的纳税人,在全部项目结束后,应在进行一次统算。
三、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建议
(一)开展调查摸底,建立清算档案。详细摸清各地房地产企业的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开发成本费用、销售情况、税款缴纳等情况,梳理历年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基本信息,分类建立土地增值税数据库。同时,建议统一由市地税局出台清算实施细则,对一些清算模糊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明确清算口径、时间、方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的范围内,简化清算程序,提高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可操作性。
(二)对销售收入确认标准进行把关。当前房地产销售的方式一般有:首付款加按揭、一次性付清款项以及分期付款,其中,最主要的方式是首付款加银行按揭。在对销售方式确认时,要注意区别于预售款,防止纳税人以预售的名义延迟计算纳税。在确认销售收入时要注意收入的完整性,将外部了解调查的情况与纳税人不同房源类型的单位销售价格进行比较,找出其中可能存在的收入转移。在对收入确认的审核中,要分清不同销售方式下的收入确认日期:付款日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日、银行按揭贷款转账日、合同约定付款日等日期,确定销售收入是否及时确认,以继而确定其完整性。
(三)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对房地产开发成本按照规定的六个明细科目进行成本归集或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中对开发成本按照六个明细科目进行成本核算的要求,是顺应房地产开发行业中开发流程多、时间跨度长、资金耗用大这一自身规律的一种核算总结,因此,严格按照这样的明细科目进行成本归集并适当调整,非常有利于清算工作中对各扣除项目的甄别和对加计扣除项目的准确计算,同时也有利于提炼单项数据信息,供同一地区不同清算对象间进行横向比较,以及为其他需要实行核定征收的项目提供核定依据。同时,注意区分开发间接成本和开发费用。在区分纳税人开发间接成本与开发费用时,要注意两种可能的倾向:一种是纳税人故意混淆这两种成本费用,另一种是由于核算水平限制,纳税人对部分比较容易模糊的成本费用区分不清,主要可能发生在纳税人仅仅开发一处房地产项目,而导致对部分成本费用区分不清。而比较容易混淆的是开发间接成本与开发费用中的管理费用容易被模糊理解。在实际审核中,可以要求其列出各自的明细项目及金额,将对应或相近的项目进行比较后,就可以区分出其合理归属。
(四)要区别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核算。在企业所得税核算中,要求计算各项应税收入的总额及与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要把握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相关性、配比性及合理性等原则,对所发生的不相关、不配比、不合理的成本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而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计算收入时仅指房地产销售收入或视同销售的房地产销售收入,而对其他如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等收入,都不是清算的对象。因此,在计算扣除项目时,除不予清算收入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计入扣除项目外,对其他实际已发生的成本费用,基本上是可以计入扣除项目的,只是在会计核算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会计要素和明细科目进行确认。如果说,不同企业间的成本费用特别是期间费用,其金额存在着不相同,那也只是企业管理中的成本控制问题,而在其清算中需要尊重实际发生这一基本原则,当然也要核实其真实性。在对利息支出的处理中,在会计实务上要求对完工前的利息支出计入产品成本,而对完工后的利息支出却计入期间损益。会计处理即便不同,一般也不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而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就需要单独调整成利息支出专项扣除,如有已计入开发成本项目的部分则应调整出来。
(五)发挥税务中介作用,建立完善税务中介机构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与税务管理部门日常检查、稽查部门稽查三位一体的土地增值税纳税清算模式。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税务部门要注意定好位,做到“有所为”与“有所不为”。所谓“有所为”就是税务部门要创造一个完整、合理、便捷的清算环境,努力避免出现操作性差、存在政策制度衔接“真空”的弊端,督促纳税人尽量利用中介机构按照规定的要求清算到位,做好最终对各成本费用项目的审定调整把关;所谓“有所不为”,就是尽量不要“越俎代庖”地取代纳税人而直接进行清算,避免既清算不清、又不便于对法律责任归属的界定。
(六)由当地政府协调,加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强化政府相关部门对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配合。尽快建立完善的房地产平均交易价格定期公布机制,严格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及时公布房地产建筑安装成本平均价格,对建安成本明显偏高的采取按照公允价值核定。
清算报告范本2
由于本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股东会研究决定,公司提前终止并进行清算。根据公司20__年12月31日股东会决议,由_________、_________二人组成清算小组,_________为组长,负责清理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清算期限自20_年1月1日至20_年8月27日。
一、20__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略
二、清算情况
1、银行存款
清算开始日余额元,清算期间发生利息收入元,清算结束日的余额为元。
2、预付账款
清算开始日余额为元,根据股东会决议,以后由股东_________处理。清算结束日余额仍为元。
3、存货
清算开始日余额元,清算期间未发生变动,清算结束日余额仍为元(明细表已交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4、固定资产
清算开始日净值元,清算期间未发生变动,清算结束日余额仍为元(明细表已交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5、应付账款
清算开始日余额元,根据股东会决议,清算结束后由股东_________以其接受的公司实际剩余财产和实际收回的未了债权金额之和为限支付。清算结束日余额仍为元。
6、预收帐款
清算开始日余额为元,根据股东会决议,清算结束后由股东_________以其接受的公司实际剩余财产和实际收回的`未了债权金额之和为限支付。清算结束日余额仍为、
7、其他应付款
清算开始日余额元,清算期间转入应付_________其代公司支付的年检费元,歇业公告费元,预提案件执行费元,清算审计费元,清算结束日余额为元。根据股东会决议,清算结束后由股东_________以其接受的公司实际剩余财产和实际收回的未了债权金额之和为限支付。
8、清算净损益
清算期间共计发生清算净损益元。其中:
(1)利息收入元
(2)支付年检费元、歇业公告费元,预提案件执行费元、清算审计费元,合计清算费用。
三、清算结束时资产负债表:略
四、其他事项说明
1、20_年7月15日,经上海市_________区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科批准,本公司已注销税务登记。
2、清算后,公司剩余的所有资产全部归_________所有。
3、清算后,公司若有未了债权、债务,也全部由_________享有或承担(承担债务以_________实际接受的公司剩余财产和实际收回的未了债权金额之和为限)。
4、清算后,公司的清算会计报表及其他所有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移交_________存档保管。
_________公司清算小组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清算报告范本3
现有新疆有限公司,由于公司从成立至今一直未开展经营,公司于20xx年6月8日召开股东会议,决定公司解散。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清算组的职权,对公司资产及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20xx年10月9日清算工作结束,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xx年X月XX日成立,注册号:6500000590XXXXX;住所:乌鲁木齐市高新街XXX号XXXX座XXX室;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金200万元;经营范围:。股东:XXX:持股比例60%;YY:持股比例40%。公司有无下设分公司。
公司有无下设分公司。
二、清算组成立情况
由于公司从成立至今一直未开展经营,公司于20xx年6月8日召开股东会议,决定公司解散。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XXX、YY组成,清算组负责人:XXX。
公司于公司于20xx年6月12日在登记机关办理清算组的备案登记。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
清算组于成立后,于20xx年6月12日在《新疆都市报》XXX版面刊登《公司注销公告》,告知债权人前来办理有关事宜,公告1次,现公告期已满,债权债务申报并清理完毕,清算组已于20xx年10月9日完成了所有清算工作。
四、公司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
清算组成立后,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并于20xx年6月15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附后),经核实,账实相符,具体如下:
(一)资产:
公司资产账面总值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万元,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分科目说明如下:
货币资金:元,其中银行存款元;现金元
应收账款:元,其中,甲元,此款为;乙元,此款为;预付账款:元,此款为预付谁的款;
固定资产:元,折后净值:元(清单见附表)
(注:以上内容根据公司清算组编制的.财务报表实际情况调整)
(二)负债:
经清算组确认,公司负债总额为:元,其中:
应付账款:元,此款为应付谁的款;
其他应付账款:元,此款为应付谁的款;
(注:以上内容根据公司清算组编制的财务报表实际情况调整。无负债的,可表述为经清算组确认,公司无负债。)
(三)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
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金额为元,公司净资产为元。
五、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清算结果;清理组开展的与清算有关的其他工作:清算期间,有无债权人向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于年月日收回应收账款元(此款是否足额收回,未足额收回的说明具体情况。
例如:应收账款:元,此款是否足额收回?未足额收回的,表述原因,股东是否同意?固定资产或库存商品是否变现处置,是否足额变现,如有差额是如何处理?),公司共有资产为元(其中:货币资金元),分别支付下列各项费用:
清算费用:元,是否支付;
职工的工资:元,是否支付;
社会保险费用:元,是否缴清;
法定补偿金:元,是否缴清。
清缴所欠税款元;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元,于年月日缴清,公司不欠税。
清偿公司债务:
应付账款:元,此款是否足额支付?
其他应付账款:元,此款是否足额支付?
(无负债的,可表述为经清算组确认,公司无负债。)
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等清理后公司资产总额为元。
六、公司剩余资产,遗留问题及相关法律责任承担
清算终了,公司剩余资产为,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公司解散清算后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结果如下:
股东XXX持股比例60%,分得元;
股东YY持股比例40%,分得元。
公司有无诉讼争议,有无以公司资产对外做任何担保等等,如有遗留问题和法律责任股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清算小组对清算结算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公司有关账册、凭证等由负责保管,保管期限:———年。
附: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清单、报纸公告
清算组组长签字:
清算组其他成员签字:
股东确认清算报告内容表述:(例如:全体股东一致认为清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清算工作,全体股东同意清算组出具清算报告等内容表述。)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强调股东本人签字!!!
清算报告范本4
根据《公司法》及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X年X月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于X年X月X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清算组成员由股东XXX、XXX、XXX组成,由XXX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X年X月X日通知了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X年X月X日在XXX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三、公司财务状况。截止X年X月X日,公司资产总额为XXX元,其中,净资产为XXX元,负债总额为XXX元。
四、公司财产构成状况。(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公司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帐户)
五、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
1、债权的.清收情况;(包括债权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收等情况)
2、债务的清偿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偿等情况)
六、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公司剩余的财产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七、公司的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公司会计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由XXX负责保存。
八、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清算组成员签字:
股东签字(盖章):
XXX公司(盖章)
X年X月X日
清算报告范本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清算组对上海________有限公司进行了清算,现清算工作已经完成,作清算报告如下:
一、清算过程:
1、因公司经营上的原因,经股东会议决定,解散公司。清算组成员由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担任,________为清算组负责人。
2、清算组已在之日起10日内通知了所有债权人,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刊登了注销公告。
3、清算组已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了清算方案,并已经股东会确认。
二、清算结果:
1、清算组按制定的清算方案处置公司财产,并按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
2、清偿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公司债务
(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2、公司的债务已全部清偿。
3、公司财产已处置完毕。
清算组负责人及成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东会确认清算报告,股东承诺: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承担责任。
股东盖章、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清算报告范本6
公司股东会:
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由、和(填公司的股东,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于年月日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经营期限年,经营范围:。根据公司年月日公司股东会决议,本清算组自年月日正式成立,现将本清算组成立后开展的清算工作报告如下:
一、清算工作的步骤
1、本清算组自年月日正式成立,由担任组长,担任副组长。清算期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
2、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经营终止日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账面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公司注销可以不进行专项审计]
3、公司在清算期内已妥然补偿(安置)公司员工;无拖欠职工工资及养老金情况。
二、公告情况
公司清算组根据《公司法》规定,于年月日在《》上刊登了清算公告。
三、资产及负债清理情况
1、截止清算基准日年月日,公司共有资产元,其中货币资金元,应收帐款元,固定资产净值元,无形资产元,……(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列举资产类科目);负债元,其中:其他应付款元,应付福利费元,应交税金元,预提费用余额为元……(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列举负债类科目);净资产元。
2、资产清理情况:。(比如:清算基准日的应收帐款余额为元,除收回元外,公司将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元转为清算损失;固定资产净值为元,公司以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为元,公司以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支付的转让环节相关税金元转为清算损失。)
3、债务偿还情况:。[比如:清算基准日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元,除债权人申报偿付元外,公司将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教育经费)元转为清算收益;对清算期末无需支付的应付福利费元亦转入了清算收益;清算开始日的预提费用余额为元,预提应支付的审计费后其余额为元,
预提的审计费记入清算费用],应交税金元元已全部上交税务部门,至此本公司的债务已经全部清偿完毕,若有未清偿的债务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4、清算期发生清算费用共计元。
5、清算净损失(或净收益)元;抵减清算开始日的所有者权益元后,剩余财产(或公司亏损)为元。
四、清算剩余财产分配(或公司亏损承担)情况
公司对剩余财产(或亏损)元,经股东协商同意,将按各自实际出资比例分配(或分担)。其中:股东分得元,股东分得元。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已办理了国税与地税的税务注销登记。
2、公司档案已由股东会决议委托公司代为管理。
特此报告。
年月日
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
公司清算组
清算报告范本7
________公司股东会:
根据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本清算组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正式成立,现将本清算组成立后开展的清算工作报告如下:
一、清算工作的步骤
(简要写明清算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分为几个阶段进行清算,每个阶段做了哪些工作等等)
二、公告情况
公司分别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上已公告三次。
三、资产及负债清理情况
1、截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有总资产________万元,总负债________万元,净资产________万元。
2、债务偿还情况
公司共有多少债务,债务的具体偿还情况。
四、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1、偿还债务后剩余的`净资产情况。
2、上述剩余净资产的分配情况。
特此报告。
________公司清算组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股东会确认意见:
本公司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确认,报告内容不含虚假,如有虚假,全体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清算报告范本8
根据本公司X年XX月XX日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决定(登报前决定注销公司的股东会会议日期),解散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X年XX月XX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组成,清算组负责人由担任,并于X年XX月XX日在工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清算组人员已对X有限公司进行了完全彻底的`清算,具体清算结果如下:
一、注销公告情况
我公司已于X年XX月XX日在上刊登清算公告,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
二、资产及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1、公司清算期初存货XX元,清算期间处置存货收入现金XX元,差额XX元转入清算损益。清算期初固定资产净值XX元,作价XX元出售给,处置固定资产差额XX元转入清算损益。
2、由于公司债权不多,客户信誉良好,经过我们清算组的不懈努力,清算期末应收帐款余额XX元已全部收回。
3、公司债务不多,我们在处理资产和收回应收款项同时,用现金归还XX元,与应收帐款对冲XX元,清算期末已支付完所有债务。
三、缴付所欠税款
公司已缴清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并已于X年XX月XX日注销了国税税务登记证,X年XX月XX日注销了地税税务登记证。
四、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XX元在于X年XX月XX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五、支付清算费用
清算组人员在债权追讨、清偿债务等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清算组人员工资XX元均在X年XX月XX日前支付完毕(日期应在清算工作结束后)。
六、人员安排
所有员工均在清算结束前安排妥当。
七、分公司和对外投资
公司没有办理分公司(X有限公司分公司已于X年XX月XX日经工商部门核准注销登记),清算期末没有进行对外投资。
八、会计资料保管
经股东会/股东研究决定由保管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
九、剩余财产分配
公司财产在支付上述所有款项后,截止清算期末,公司资产总额XX元,其中:流动资产XX元;负债总额XX元;净资产总额XX元。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净资产,其中,占%,占%。
综上所述,清算组对X公司的清算工作已完成,全体股东保证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清算组成员签字:
公司股东会/股东确认意见:
本公司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已经公司股东会/股东审议确认,报告内容不含虚假,如有虚假,全体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股东签字、盖章:
X有限公司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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